第一节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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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6月青岛解放至1975年11月, 青岛市的广播事业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其间
对企事业的广播站, 由青岛人民广播电台实行业务指导。随着青岛市广播电视事业的
发展, 为加强其事业的建设和管理,1975年11月,中共青岛市委决定成立青岛市广播事
业局, 与青岛人民广播电台实行局、台合一体制。同年,市辖各县、区(除沧口区广播
站)相继成立了县、区广播事业局,与县、区广播站合署办公。1983年7月和11月,中共
青岛市委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广播事业局改为青岛市广播电视局, 实行党委
领导下的局长负责制和局、台合一体制。广播电视局直接领导青岛人民广播电台和青
岛电视台,管理和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事业建设。1985年,市辖各县、区广播事业
局陆续改名为广播电视局,实行局、台(站)合一体制。
到1986年底, 青岛市广播电视局设办公室,政工科,基建财务科,技术科,有线广播
管理科,广播电视器材供应公司,音像办公室。全局(含两台)共有职工294人。
青岛人民广播电台设总编室,新闻部,专题部,文艺部,播音部,技术部,广告科,135
中波发射台。全台共有职工127人。
青岛电视台设总编室, 新闻部,对外宣传部,文艺部,电教部,技术部,录制部,广告
科,行政科,微波站。全台共有职工109人。
县(区) 广播电视局,下设办公室、编辑部、技术科(股)、事业科(股)、器材供应
公司和音像管理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