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节目的编审与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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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年代,青岛人民广播电台实行三级审稿,即先由各组组长负责审阅编辑记者
采写的稿件,然后送编辑部负责人审阅,最后由分管宣传的副台长审阅签发。80年代以
后的宣传工作实行了新的管理办法, 一是实行稿件的审理程序和编审制度。每周星期
五由电台副台长召集各部主任, 研究下周报道中心,组织宣传报道。每天下午5时在总
编室召开碰头会,副台长、总编室正副主任、新闻部负责人和组稿副主任参加,研究次
日早新闻的内容、播出顺序和定稿。政治广播稿件的编审, 由新闻部、专题部记者将
自采稿件和通讯员来稿, 先交编辑处理,然后交组稿副主任或责任编辑初审,并编排成
一组稿子,交有签发稿权的电台正副台长或总编室正副主任、新闻部负责人签发,交播
音部录制,最后由播音部负责人审听后播出。文艺广播节目(包括稿件),由文艺部编辑
先对节目编辑加工合成,然后交文艺部主任审阅签发,重点稿件或把握不准的稿件则交
电台正副台长审阅签发。每周文艺节目播出程序, 由文艺部负责人审阅签发。各类节
目录制好以后, 均经分工编辑审听后播出。二是执行节目调度程序。遇到中央人民广
播电台早晨的《新闻和报纸摘要》和晚间的《各地人民广播电台联播节目》时间延长,
或临时需要转播中央台、山东台节目时,电台总编室接到通知后,由负责这一工作的人
员立即到增音组更改变换节目。三是规定了人民来信的处理办法。由总编室统一负责
处理信访工作,其中人民来信先由总编室有关人员拆封后,根据性质分别交给各部处理,
属于申诉案件的来信就转给有关单位处理, 或派人到有关单位走访协调解决。文艺广
播的来信均由文艺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