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广播电视局成立以前,广播电视的宣传管理,由青岛人民广播电台编委会或
电台党的核心小组管理。青岛市广播电视局成立后, 两台的宣传由局党委统一领导。
局党委定期研究、检查宣传工作的情况。其主要任务是: (一)局党委根据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中共青岛市委、市政府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 以及青岛市政治、经济形
势发展的具体情况,讨论确定该年度半年或短期内广播电视总的宣传思想、报道重点、
宣传口径和宣传中应注意的问题,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然后由分管两台宣传的副总
编辑、副台长领导两台宣传部门贯彻实施。两台宣传部门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宣传例会
或播前碰头会,除传达或学习上级指示精神外,还要根据局党委每个时期对宣传工作的
要求, 对广播电视宣传做统筹安排;讨论研究配合中心工作开展宣传的意见,以及对重
大节日、重大事件报道的计划、措施;汇报上周宣传情况,确定下周宣传报道内容、选
题。(二) 局党委根据青岛市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形势发展的需要,研究两台
宣传工作的改革和宣传部门机构的调整、节目结构的调整, 以及广播电视节目时间的
变动。(三)在日常宣传报道中,针对出现的问题,局党委及时提出正确的舆论导向。对
青岛市的突发性重大事件和重大活动, 如九号台风袭击青岛、崂山龙潭瀑抢险救灾英
雄事迹、市党代会、市人代会、市政协会召开等, 都及时研究报道方案;另外,对重大
题材的文艺节目、电视文艺片和把握不准的国内外电视剧等,局党委要统一研究审定。
有的电视文艺片还要请中共青岛市委领导审片后决定是否播出。(四)严格执行三级审
稿制度, 即正副总编辑、部主任审稿(片)制度;实行播前审听、审看制度,以保证两台
播出的节目不出差错。
1983年以前, 县、区广播电视部门的领导,侧重于对广播技术的管理。1983年,贯
彻中共中央37号文件关于“宣传工作是各级广播电视机构的中心工作”指示后, 县、
区广播电视部门加强了对广播宣传的管理和领导。青岛市广播电视局经常召开县、区
广播电视局局长会议, 及时传达中共中央和山东省委、青岛市委以及业务上级的有关
指示,使各广播台(站)明确以宣传为中心的思想,从过去侧重抓广播电视事业建设转变
到抓广播电视宣传这个中心上来, 做到两项任务一肩挑。各县、区广播电视局第一把
手亲自抓宣传,及时调整机构,增加编播力量,保证了宣传工作的开展,使广播、电视台
(站)真正成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的“喉舌”,成为听众、观众的知心朋友。为管理好、
指导好县、区广播宣传和事业建设,市广播电视局每4年召开一次全市广播电视工作会
议, 各县、区广播电视局也定期召开乡镇广播站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并每年进行一次
广播宣传、技术管理和事业建设检查评比活动。1983年以后, 为参加山东省广播电视
厅每年组织的地方台(站) 综合节目和专题节目评选活动,市、县两级广播电视局都有
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类宣传节目及稿(片) 的评比和选拔,促进广播节目和稿件质量
的提高。此外,为丰富各县、区广播台(站)的文艺节目,市广播电视局还不定期举办各
种文艺节目的组录活动。
第二节 宣传管理
青岛市广播电视局成立以前,广播电视的宣传管理,由青岛人民广播电台编委会或
电台党的核心小组管理。青岛市广播电视局成立后, 两台的宣传由局党委统一领导。
局党委定期研究、检查宣传工作的情况。其主要任务是: (一)局党委根据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中共青岛市委、市政府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 以及青岛市政治、经济形
势发展的具体情况,讨论确定该年度半年或短期内广播电视总的宣传思想、报道重点、
宣传口径和宣传中应注意的问题,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然后由分管两台宣传的副总
编辑、副台长领导两台宣传部门贯彻实施。两台宣传部门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宣传例会
或播前碰头会,除传达或学习上级指示精神外,还要根据局党委每个时期对宣传工作的
要求, 对广播电视宣传做统筹安排;讨论研究配合中心工作开展宣传的意见,以及对重
大节日、重大事件报道的计划、措施;汇报上周宣传情况,确定下周宣传报道内容、选
题。(二) 局党委根据青岛市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形势发展的需要,研究两台
宣传工作的改革和宣传部门机构的调整、节目结构的调整, 以及广播电视节目时间的
变动。(三)在日常宣传报道中,针对出现的问题,局党委及时提出正确的舆论导向。对
青岛市的突发性重大事件和重大活动, 如九号台风袭击青岛、崂山龙潭瀑抢险救灾英
雄事迹、市党代会、市人代会、市政协会召开等, 都及时研究报道方案;另外,对重大
题材的文艺节目、电视文艺片和把握不准的国内外电视剧等,局党委要统一研究审定。
有的电视文艺片还要请中共青岛市委领导审片后决定是否播出。(四)严格执行三级审
稿制度, 即正副总编辑、部主任审稿(片)制度;实行播前审听、审看制度,以保证两台
播出的节目不出差错。
1983年以前, 县、区广播电视部门的领导,侧重于对广播技术的管理。1983年,贯
彻中共中央37号文件关于“宣传工作是各级广播电视机构的中心工作”指示后, 县、
区广播电视部门加强了对广播宣传的管理和领导。青岛市广播电视局经常召开县、区
广播电视局局长会议, 及时传达中共中央和山东省委、青岛市委以及业务上级的有关
指示,使各广播台(站)明确以宣传为中心的思想,从过去侧重抓广播电视事业建设转变
到抓广播电视宣传这个中心上来, 做到两项任务一肩挑。各县、区广播电视局第一把
手亲自抓宣传,及时调整机构,增加编播力量,保证了宣传工作的开展,使广播、电视台
(站)真正成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的“喉舌”,成为听众、观众的知心朋友。为管理好、
指导好县、区广播宣传和事业建设,市广播电视局每4年召开一次全市广播电视工作会
议, 各县、区广播电视局也定期召开乡镇广播站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并每年进行一次
广播宣传、技术管理和事业建设检查评比活动。1983年以后, 为参加山东省广播电视
厅每年组织的地方台(站) 综合节目和专题节目评选活动,市、县两级广播电视局都有
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类宣传节目及稿(片) 的评比和选拔,促进广播节目和稿件质量
的提高。此外,为丰富各县、区广播台(站)的文艺节目,市广播电视局还不定期举办各
种文艺节目的组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