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物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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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青岛市开始文物普查工作, 1955年停顿,1957年3月又重新开始工作。这一
时期主要考察了崂山地区的文物,共发现古文化遗址31处,古墓葬11处,古建筑40余处,
晋代刻石2处,唐天宝刻石2处,金、元、明刻石40处。碑碣最早的有太平宫金明昌五年
(1194年) 华盖先生碑,还有元碑6处、明代碑碣23处等。在古籍方面,有华严寺收藏的
清乾隆年颁发的《大藏经》一部,7200卷;元代人利用宋代公文纸抄写的《册府元龟》
1部;太清宫收藏的明万历年颁发的《道藏》1部480函。
这一时期通过考古发现的文物, 曾请全国知名的考古学家王献唐和山东大学教授
共同考证,认定崂山郊区惜福镇乡李家宅头村出土的“黑陶”等器物,均系龙山文化遗
物。证明在史前,龙山文化在山东半岛是普遍存在的。这一发现影响全国,出土器物曾
专程送北京历史博物馆展出。 1973年5月24日至6月24日, 青岛市组成文物普查小
组,对青岛市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调查。1977年,山东省根据青岛市的调查和审
报,确定北魏石造像及石刻等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81年,青岛市组织对胶南、胶县、崂山、黄岛进行文物普查。这次普查,新发现
古文化遗址41处。其中,大汶口文化遗址7处,龙山文化遗址25处,商周文化遗址5处,汉
代文化遗址3处,宋代文化遗址1处;还发现汉墓群5处,隋唐石窟3处,古建筑4处,北朝残
缺石造像80多尊,古代碑刻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