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青岛建置到北洋政府统治时期, 青岛未曾设过文化管理机关。南京国民政府第
一次统治时期,1929年8月成立了市教育局,文化设施属教育局管理。30年代,国民党青
岛市党部宣传科和社会局二科分别管理文化设施。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 由伪青岛特
别市政府教育局、社会局管理文化设施。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时期, 则属国民党
青岛市执委宣传科、社会局二科和教育局社会文化科管理。
青岛解放后, 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教部接管了青岛所有的文
化设施并实施整顿管理,同时设立青岛市文教局,管理文化艺术工作。随着文化艺术工
作的不断发展,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1955年1月2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报请山东省人民
政府批准,撤销了青岛市文教局。同年2月7日成立了青岛市文化局,主管文化艺术、文
物、电影、图书管理等项工作。文化局设秘书科、戏剧电影科、群众文艺科、社会文
化科、 文艺编辑科、美术创作科。1956年增设了人事科、财务科。1957年机构精简,
仅设秘书科、戏剧电影科、群众文艺科、社会文化科、人事科等5个科。
“文化大革命”时期,行政建制被打乱,科室被撤销,1968年文化局设政治工作组、
办事组、群众文化组。1973年作了调整, 局下设组织组、宣传组、群众工作组、秘书
组、戏剧电影组、群众文化组、创作评论组。1975年增设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青岛市文化局组织机构重新作了调整,改组为科。调整后
共有10个科室,即办公室、组织科、计财科、群众文化科、电影科、文艺科、宣传科、
创作办公室、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和基建办公室。1980年, 将文艺科、电影科合
并为戏剧电影科, 将戏剧创作研究室改为青岛市戏剧研究室。同年6月,经中共青岛市
委批准,恢复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归文化局管理。1981年12月,戏剧电影科
分设演出科、艺术科。1982年11月,增设了局史志办公室,负责《青岛市志·文化志》
的编写工作。1985年初,科室调整,设秘书科、组织科、宣传科、人事科、艺术科、演
出科、计财科、群众文化科、戏剧创作研究室和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10个科室。
第一节 管理机构
从青岛建置到北洋政府统治时期, 青岛未曾设过文化管理机关。南京国民政府第
一次统治时期,1929年8月成立了市教育局,文化设施属教育局管理。30年代,国民党青
岛市党部宣传科和社会局二科分别管理文化设施。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 由伪青岛特
别市政府教育局、社会局管理文化设施。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时期, 则属国民党
青岛市执委宣传科、社会局二科和教育局社会文化科管理。
青岛解放后, 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教部接管了青岛所有的文
化设施并实施整顿管理,同时设立青岛市文教局,管理文化艺术工作。随着文化艺术工
作的不断发展,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1955年1月2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报请山东省人民
政府批准,撤销了青岛市文教局。同年2月7日成立了青岛市文化局,主管文化艺术、文
物、电影、图书管理等项工作。文化局设秘书科、戏剧电影科、群众文艺科、社会文
化科、 文艺编辑科、美术创作科。1956年增设了人事科、财务科。1957年机构精简,
仅设秘书科、戏剧电影科、群众文艺科、社会文化科、人事科等5个科。
“文化大革命”时期,行政建制被打乱,科室被撤销,1968年文化局设政治工作组、
办事组、群众文化组。1973年作了调整, 局下设组织组、宣传组、群众工作组、秘书
组、戏剧电影组、群众文化组、创作评论组。1975年增设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青岛市文化局组织机构重新作了调整,改组为科。调整后
共有10个科室,即办公室、组织科、计财科、群众文化科、电影科、文艺科、宣传科、
创作办公室、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和基建办公室。1980年, 将文艺科、电影科合
并为戏剧电影科, 将戏剧创作研究室改为青岛市戏剧研究室。同年6月,经中共青岛市
委批准,恢复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归文化局管理。1981年12月,戏剧电影科
分设演出科、艺术科。1982年11月,增设了局史志办公室,负责《青岛市志·文化志》
的编写工作。1985年初,科室调整,设秘书科、组织科、宣传科、人事科、艺术科、演
出科、计财科、群众文化科、戏剧创作研究室和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10个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