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训育、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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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育 30年代初期,青岛市各级学校的训育工作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原则方案进行,
并有专任教员执行训育事项,其考察品行、奖励劝导办法有历年成规可供遵守执行。
教育局对学校的训育工作,规定方案发至各校。中学对学生管理工作,开始皆由训育
主任负责,1939年教育局令各校教员自4月1日起,负训育责任,教员下课后轮流值日,
管理学生。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时期, “为鼓励学生积极努力治安强化运动并献身于建设东
亚新秩序及良好之德性起见”,学校规定必须开展训育工作。遵照日伪教育总署颁布
的专科以上及中小学各级学校实施训育方针,督促各级学校切实奉行。每学期令各校
将训育实施情形及成效详为呈报,以作改进之依据。校长负指导实施训育之责;教导
主任负实施训育之责,训育员办理训育之事务,并协助教导主任训导学生;每级设级
任一人,由专任教员兼任之,为各该级学生生活之指导中心并负责监护之责;凡学校
职员教员均负有指导监护之责;每级由学生中推举举正副级长各一人负责清洁卫生整
理秩序等事项。
思想政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进行新民主主义的理论和形势教育,关
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目的、内容和伟大胜利的教育,提高师
生对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认识和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是中国革命的必然道
路的认识,提高建设新民主主义制度的觉悟。随之又进行镇反运动的教育、“三反”
“五反”教育,打击贪污受贿和资产阶级在经济领域猖狂进攻的教育和抗美援朝教育。
1953年, 中共中央关于总线路的学习宣传提纲《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
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成为思想教育的主要内容,教育形式主义通过政
治课、时事政策课、学校领导作报告和请人作报告等;采取正面教育,讲清道理,联
系实际等教育办法,着重宣传社会主义建设的光辉前景,使学生认识国家前途和个人
前途的一致性,引导学生把远大理想和当前学习结合起来,从而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
热情和奋发学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的革命精神。各校以有计划有系统的专题报告
为中心,与各社团、班会的活动紧密配合,使学生的思想品德有了提高,扭转了埋头
读书、不愿学习时事政治、不愿当干部等不问政治的倾向。许多学校在进行思想教育
时,组织参观工厂、朗诵文学作品、讲英雄伟人故事,以及访问劳动英雄和战斗英雄、
幻想旅行等, 培养了学生热爱祖国的思想感情,丰富了学生的知识。1955年3月各中
学开始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以《守则》作为学生操行的规范。
1957年学校贯彻毛泽东主席提出的全面发展的方针, 以《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
矛盾问题》为主要内容开设了社会主义教育课。讲授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反右派斗
争的伟大意义、农业合作化的优越性、粮食问题上的大是大非、工农生活普遍提高了、
党的领导问题等6个专题。 1958年上半年以学习“目前形势问题”、“新教育方针”
和“农业发展纲要”为中心;下半年以学习“大跃进、人民公社、大炼钢铁”运动为
中心。学校贯彻“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
大办勤工俭学,教育内容也有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课的成绩考核,把学生的政治觉
悟放在首位,以学生的实际行动来衡量学生的政治觉悟程度。对学生的操行除班主任
写评语外,并评定划分等级。1961年面临国民经济的严重困难,学校主要向学生讲明
困难产生的原因、性质和克服困难的有利条件,宣传“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
字方针的意义,使学生认识到困难是前进中的,是暂时垢,从而看到光明,树立信心,
稳定情绪。1962年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以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逐步转移到阶级、
阶级斗争、反修防修、培养无产阶级接班人方面来,各校组织学习十中全会公报,利
用政治课讲授毛泽东著作,选学毛泽东关于阶级、阶级斗争的语录,听忆苦思甜报告,
组织学生下乡访贫问苦,参观或举办阶级教育展览等。1963年毛泽东主席“向雷锋同
志学习”的题词发表,学校通过校会、班会和团队组织进行发动,掀起了学雷锋热潮,
学雷锋、做好事、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讲礼貌、守纪律、热爱集体、拾金不昧等良
好的校风校纪受到社会广泛赞誉,这项活动一直坚持下来,成为教育学生的经常性活
动。
“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的政治思想教育为“读语录”、“大批判”所代替,
无政府主义泛滥,打砸抢横行,造成极大的思想混乱,学生道德品质受到很大影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学校随着工作重点的转移拨乱反正的完成,加强了学
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青岛市于1987年提出加强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强调
必须加强领导,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到应有的重要位置。学校的党政干部要对学校德、
智、体、美、劳的全面实施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
革命传统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中学生守
则》和纪律教育;时事政治教育等。为加强初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青岛市采取的
主要措施有:(1) 强调学校领导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
方针的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青岛
市中学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化纲要》(试行意见),针对初中各年级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
点,分层次、有效地进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育。1986年又在初一
设《德育常识》课。(2) 初中学生的法制教育从初一抓起,在不同年级,采取多种形
式,坚持不懈地普及法律常识、着眼于培养学生守法遵纪的良好习惯,常规教育经常
化、制度化,发挥军民、警民共建单位及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教育
工作,努力建设无学生犯罪的学校。1981年又在初中设《法律常识》课。(3) 加强初
中班主任的培养教育工作。初中配备爱学生、有经验、能力强的班主任。学校健全团
队组织,开展适合初中学生特点的活动,寓思想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4) 经常与学
生家长取得联系,使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状况,创造条件办好家长学
校。
青岛市教育局于1987年4月提出在全市中学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几点意见时强调,
培养学生热爱中华民族,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操,是进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
化、有纪律”教育的重要关键,并对全市城乡中学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提出10点
要求:要从爱国主义教育入手,抓好中学生的思想教育;爱国主义要贯彻教育者首先
受教育和身教重于言教的原则;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中心内容的革命传统教育;进
行爱国主义教育要与理想教育结合;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要与法制教育结合;各科教师
都要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对青少年进行劳动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
加强学校管理,使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形成制度;通过组织各种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综合治理是进行教育的重要渠道。
青岛市在贯彻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校的主要做法是:(1) 从提高
道德认识,培养道德感入手,从正反两个方面讲清应当怎样做,为什么要这样做,先
讲清道理,后进行训练,边讲边练,讲练结合;(2) 重新修订、完善检查评比、考核
量标、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其强化作用,以促进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3)
充分发挥教师的表率作用;(4) 组织家长实习《规范》,争取家长支持、配合,使家
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同步。要抓好低和起始年级训练环节,重点抓好在校行为训练,带
动在家庭、在社会的行为训练。
在学校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各校通过组织教学观摩课,举办培训班的办法,帮助
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学校邀请公安司法人员做法制教育报告,通报法律信息,增加法
制管理的透明度。还举办法制讲座、演讲会、报告会、现场会、法律知识竞赛、参观
法制展览、办黑板报等。市区各中学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学生的知识结构层次和理
解接受能力,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寓法制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以达到教育内容互为
补充相互渗透。学校建立后进生档案,制订教育计划,对他们做到循循善诱,严格要
求,在班级内对后进生开展“一帮一”的互帮互学活动。1985年以来,市教育局、市
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团市委等部门密切配合,各级学校都与公
安、司法、街道等部门建立了密切联系,把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
明建设轨道,实行内外结合,变单一的学校教育为三结合的社会教育。市教育局从理
论上研究青少年犯罪规律特点,掌握发展趋势,制订教育方案,在实践中紧紧掌握以
学校为主导,家庭和社会为两翼的教育原则,扎扎实实地搞好普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