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育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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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的县儒学署,设学官两人,正职为教谕,副职为训导。教谕职掌文庙祭祀,
教诲所属生员,办理科举考试,训导协助教谕训迪所属生员。
1897年4月,德国胶澳总督府设学务委员会,由1名总督府指定的人员、学校校长
以及8名德国公民团体选举的人员组成, 掌管教育事宜,并在乡区聘任区长、村长、
首事为学董,协助办理学务。1914年11月,青岛日本守备军司令部民政署总务部下设
学事系,设学事员5人,视学1人,事务官2人,职掌教育事务。
1922年12月,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内设政务处,下设学务科,设科长1人,科员3人,
视学员1人,办事员2人,书记员2人。1923年3月政务处改为课,学务科改为股,设股
长1人,股员2人,视学员1人,办事员1人,书记员2人。1924年8月设立平民教育委员
会。 同年, 划分8个学区, 督办公署委任2~4人为学区学董,协助办理教育事宜。
1925年7月,督办公署改为胶澳商埠局,划归山东省管辖,裁撤学务股,成立教育局,
设局长1人,科长2人,科员3人,视学员1人,办事员2人,书记员3人,分别管理教育
事宜。 但仍无权管辖外国人开办的各级各类学校。1929年4月,青岛改为特别市。同
年8月,设立青岛市教育局,设局长1人,综理全局事务,下设3科2室,第一科职掌文
书、庶务、统计、会计、编审教材等事项,第二科职掌学校教育,第三科职掌社会教
育。 2室为秘书室、督学室。全局有科长3人,秘书1人,督学主任1人,督学2人,科
员20~26人,办事员、书记员若干人,阈设立教育研究委员会、体育委员会、职工教
育委员会、注音符号委员会、戏曲改良委员会,分别办理有关事项。
1938年11月,伪青岛治安维持会聘任所谓“中日教育名流”10人,成立“学务委
员会” ,负责咨询各校预算及经营等事项。1939年1月伪青岛特别市公署设青岛市教
育局, 下设3科1室,庶务科下设庶务、调查、人事3股;学务科下设特殊教育、中等
教育、初等教育3股;社会教育科下设体育、图书、教化3股。
1945年8月,青岛市教育局设局长1人,综理全市教育行政事宜,下设3科6室。第
一科职掌总务、福利等事项,第二科职掌中等教育和社会教育等事项,第三科职掌国
民教育事宜。六室为秘书室、督学室、编审室、会计室、人事室、统计室。全局有科
长3人,主任2人,秘书1人,督学2人,视导员4人,会计1人,科员38人,办事员、雇
员若干人。除以上科室外,还设有教育设计委员会、健康教育委员会、小学教员资格
审查委员会和考绩委员会。 在市属12个区中,各区署设教育助理员1人,负责视导和
调查统计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处理各校校舍修建和校产,修订教育计划等事项。
1949年6月, 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教部接管青岛市教育行政
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 军管会文教部设正、副部长各1人,下设大学处、秘书处、报
刊处、教育行政处。大学处分设秘书组、教导组;秘书处分设秘书组、总务组、会计
组、 人事组;教育行政处分设行政组、中学组、小学组、社会教育组。同年8月,文
教部改为青岛市人民政府教育局。1949年1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令青岛市人民政府教育
局改称青岛市人民政府文教局, 主管全市文化教育工作,设正、副局长各1人,下设
秘书科(内设人事室)、初等教育科、中等教育科、社会教育科、工农教育科、经费科,
各科设正、副科工各1人,科员5~6人,全局共50余人,局址在德县路1号。1951年增
设人事科,1953副局长增至2人,社会教育科改成文化科。1955年1月,经山东省人民
政府批准,青岛市文教局改为青岛市教育局。1957年增设中学教学研究室,归属青岛
都是进修学院领导。
1964年11月,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青岛市第二教育局,设局长1人,下设
办公室,负责人事、秘书、日常行政事务;半工半读科和半农半读科分别管理全市成
人教育及半工(农) 半读学校。全局共12人。1966年2月,经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和山东
省人民委员会批准,青岛市第一、第二教育局合并为青岛市教育局。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青岛市教育局受到冲击,机构瘫痪。1967年2
月,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青岛人民教育委员会,后改称青岛市教育局革命委员
会。 1968年8月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将青岛市教育局革命委员会改为青岛市革命委
员会教育系统革命领导且, 下设政治组、教务组、办公室。1970年2月,又改为青岛
市教育局革命委员会,下设政治组、教育组、后勤组、战备办公室、办公室。
1977年4月,设立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1978年9月,撤销青岛市教育局革
命委员会,恢复青岛市教育局,主管全市教育工作。设局长1人,副局长5人,下设办
公室、 中教科、初教科、职教科、人事科、基建科、总务科。1981年6月,副局长增
至8人。1983年9月,教育局机构进行调整,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办公室改为秘书
科,总务科改为计划财务科,各科(室)设正副科长(主任)各1人,科员3~7人。
1986年10月, 青岛市经国务院批准为计划单列市。1987年3月,经青岛市编制委
员会批准,青岛市教育局各科、室升格为处(室),设办公室、中教处、初教处、职教
处、成教处、师范处、督导室、人事处、基建处、计财处。
青岛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有:教育科学研究所、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职业教
育教学研究室、勤工俭学管理处、校舍管理处、教学仪器供应站、电化教育馆。教育
局还代管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