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学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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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失学的儿童绝大多数为劳动人民子女。建国后,学校贯彻向工农子女开
门的方针,招生时优先录取工农及烈军属子女。对于生活困难者减免学杂费,工农子
女在学生中的比例日益增加。1952年底全市小学生中工农子女所占比率由1949年底的
44.56%上升到66.53%。到1958年,全市普及了小学教育,工农子女全部入学。1964年
后,公立小学优先录取烈军属、工人、贫下中农和革命干部子女入学。
1922年女学生与男学生之比为1∶7.6,1924年公立女子两级小学校开学,女童入
学逐渐增多。到1927年上升到1∶5.6,1936年上升到1∶2.2。建国后,女孩子与男孩
子同样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普及义务教育后,所有身体条件允许入学的女孩子全部入
学。1987学年度,全市小学女学生与男学生之比为1∶1.09,市区为1∶1.05。
建国前,同级学生中,年龄相差很大。造成学生年龄相差悬殊的原因,主要是
儿童不能及时入学。建国后,贯彻向工农子女开门的方针,允许大龄儿童插班入学,
因此学生年龄在一段时期内仍参差不齐。随着初等教育普及,儿童得以及时入学,各
年级学生年龄逐渐趋于一致, 并由8周岁入学逐渐降至7周岁,1980年起又降至6.5周
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初中教育的逐渐普及,青岛市各县、区小学毕业
生升入初中的比率逐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