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任用与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2&A=55&rec=31&run=13

德、日侵占青岛时期,蒙养学堂和公学堂的教师多为中国人,个别学堂有德国或
日本教师。蒙养学堂每校都是不超过4人。1921年除青岛、台东镇、台西镇、李村4所
公学堂职教员数超过10人,其余均在5人以下。
北洋政府接收青岛后,职教员全部由中国人担任。1924年制订了《胶澳商埠公立
小学校职教员任用标准暂行规程》,规定小学校长由督办公署选任,教员由校长函聘
并呈督办公署核定备案。 1928年全市公私立及教会小学共有职教员369人,其中教员
244人,女教员很少。
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统治时期,教师的遴选及培训由教育局设专股负责。市立小
学校长由教育局遴选任用;私立小学校长由校董会或设立人遴选聘任,并呈请教育局
备案。小学教员由校长聘请合格人员充任,如合格人员不足,可聘任具有同等资格者。
教育局制订了甄审师资办法,各校于聘任教职员之前,将其履历连同证件呈报教育局
审核批准后方得聘用,并规定小学教职员宜聘用熟悉地方情况,能说普通话,并对地
方教育热心的人担任。
小学教员采取级任制,级任教员负责本年级管理,不得兼任校内外其他职务。每
班教员人数为:高级小学1.5人,初级小学1.25人,童子军教练员由教员兼。

抗日战争爆发后,学校停办,教师失业。伪青岛市治安维持会成立,下设“教育
筹备处”,举办职教员训练班,向职教员灌输亲日卖国思想,禁止职教员参加爱国政
治活动。
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时期,青岛市设有小学教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规定小学
教员必须从经过鉴定并取得合格证书者中聘用。1945年底,当局成立了甄审委员会,
命令在日伪时期任过职的教员参加甄审训练,引起了小学教员不满,由此爆发了震惊
全国的反甄审运动。经甄审训练,1860名登记者中,及格人数为1567人。
1949年青岛解放后,军管会文教部对小学教职员进行登记,除反革命分子外,均
予留用,训育主任一般不用。教职员由市教育局统一调配任用,取消聘任制。区教育
局成立后由区教育局负责小学教师的管理与。建国后初等教育迅速发展,急需小学教
师,师范学校毕业生不敷任用,不得不从社会上大量录用。1953年教育工作调整巩固
期间,将部分不称职的教师调换了工作。1958~1960年又从社会上招收了一大批小学
教师和代课教师。 1959年新增加的小学教师中,中师毕业生265人,工读师范毕业生
210人, 并招收了409名高初中毕业生及年龄较大的高小毕业生任代课教师。 1961~
1962年全市4 509名小学教师中, 精减了正式教师408人,代课教师302人,占总数的
15.75%。同时录用了342人,其中应届师范毕业生245人,高中及专科毕业生39人,从
其他部门调入58人。调整后,小学教师的总体文化程度有所上升。其中专科毕业以上
者占教师总数的百分比由调整前的3.15%上升到5%,中师毕业者由调整前的36.6%上升
到43.86%, 初中毕业及以下者由调整前的60.2%下降到51.14%。同时规定民办教师管
理办法。
“文化大革命”期间,大批教师被迫转行或退休,选调了一批工人、贫下中农担
任教师,名曰“掺沙子”。由于许多优秀教师跟随“戴帽班”升到中学,师范学校又
停止了招生,造成师资严重短缺,年龄老化。至“文化大革命”后期,只得由顶替就
业的教职工子女或从其他部门调入的人员担任教师,造成师资质量严重下降。
1978年青岛市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的指导,制订了《关于加强中小学
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意见》,主要内容为:公办小学教师的调动,由县(区)教育避负
责并报市教育局审批;青岛师范学校毕业生要全部分配到教育部门工作;公办小学选
调民办教师、其他系统职工及教职工子女顶替就职,市区必须由区教育局进行文化测
验,政审、体检合格后,统一由教育局报市革命委员会文教办公室批准;各单位、部
门不得任意抽调或借用教师做非教学工作。加强对在职教师的培训,建立健全教师培
训机构。文件下发后,青岛市的小学教师管理及任用工作逐步走下正规。中等师范毕
业生逐年增多,停止了从其他部门选调教师及子女顶替。经过10年调整、培养培训,
教师数量基本满足了初等教育发展的需要,教师总体素质大幅度提高。1987年全市小
学有教师34394人,其中专任教师31135人;市区有教师5884人,专任教师46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