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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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小学为校长之下设教导处、总务处,各设主任一人,协助校
长管理教育、教学及后勤等工作。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统治时期,校长下设教务、训
育、 事务3处,各设主任一人。制订了校务、教务、训育、事务会议简则,分别由校
长和各处主任定期召开会议。人数较多的学校,处下设股,数量不一;乡区人数较少
的学校,一般只设校长一人,各处主任由教员兼。这一管理系统一直延续到青岛解放。
教务主任主要负责安排课程、研究教材教法、考查学生成绩、评定教师教学、处理学
生毕业与招生等事项。训育主任主要负责评定学生操行、奖惩学生、检查学生体格、
处理学生争端等。事务主任主要负责管理校产及经费、购置物品及防疫、卫生清洁等。
以校为基层单位,成立童子军,辅助对学生进行训育工作,并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
社会活动等。各级(班)由教员兼级(班)任,全面负责各级(班)教育、训育、事务等。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在小学派驻日本教育指导官,市区每校一名,乡区数校一
名,掌握学校实权,严密监督控制师生思想行动。
建国后,实行上级部门领导、校长全面负责的校长责任制。废除训育、教务两处,
设教导处、事务处。教导处设教导主任、教导员,事务处设会计、事务员。取缔童子
军,成立中国少年儿童队(1953年8月改称中国少年先锋队) ,设专职少先队大队辅导
员。人数较多的学校设副校长和副教导主任。每个教学班由任课教师担任班主任并兼
任少先队中队辅导员。 市内5区在区中心小学内各设一名党支部书记兼辅导员,由各
该中心小学校长兼任,代行一级领导职务,负责区内小学的教学工作。1957年后,加
强了共产党对学校的领导,陆续从党政机关中抽调了部分党员干部派往学校。翌年秋,
根据全省统一规定,小学校长和教导主任由党团员或优秀教师担任,建立数校联合党
支部,以领导教学和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962年贯彻中共中央《全日制
小学暂行工作条例》,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学校的一切大事须经党
支部讨论决定,然后由校长具体组织执行。
1967年取消了原有的管理机构,成立“革命领导小组”,改班级为排、连编制。
1968年工人(贫下中农、解放军)宣传队进驻学校,1970年改由群众组织负责人和军、
工(贫)宣队代表、被结合的干部和群众组织的代表等组成“革命委员会”管理学校,
恢复教学班,重设班主任。
1978年恢复了“文化大革命”前的管理机构。1982年青岛市教育局颁发的《青岛
市小学工作人员职责和几项工作管理制度》规定,小学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
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财务等工作全面负责。
1984年实行校长负责制,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教导处是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思
想政治教育、管理全校教学工作的职能机构。教导主任协助校长做好以下工作:安排
教师任课,选配班主任;安排作息时间表、课程表、课外活动表,制订实施教育教学
计划并检查总结;审查教研组工作计划并指导其开展活动,组织各科教研活动和观摩
课,进行教学实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检查督促教师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通
过听课、检查作业、分析学生学习成绩、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教学情况,改
进教学工作;组织管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审查班主任工作计划,指导班主任
和少先队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安排学生文体卫生工作;组织有关人员搞好
招生、考试、编班、学籍管理及升留级和学生奖惩工作,指导图书室、教具室、卫生
室工作。副教导主任协助教导主任分管上述工作。总务处是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物资、
财务,保证教学供应、搞好学校建设等的职能部门。总务主任负责学校财务、物资、
设备的管理、供应和维修,搞好校容校貌建设、环境卫生和绿化,领导校办工厂和农
场,搞好勤工俭学,并为师生生活服务。教学班是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的基本组织形
式。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在学校统一领导和各科教师协助下,具体
负责做好本班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与科任教师联系,了解研究学生的学习和思
想情况,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学好各门功课,控制课外作业
量;组织领导班委会工作,指导少先队中队工作,培养学生干部;关心学生生活和身
体健康,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清洁卫生和文体活动,培养劳动观念和广泛兴趣;
与学生家庭和社会有关方面联系,共同教育好学生;建立班级工作日志和学生情况记
录,评定学生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