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小学为校长之下设教导处、总务处,各设主任一人,协助校
长管理教育、教学及后勤等工作。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统治时期,校长下设教务、训
育、 事务3处,各设主任一人。制订了校务、教务、训育、事务会议简则,分别由校
长和各处主任定期召开会议。人数较多的学校,处下设股,数量不一;乡区人数较少
的学校,一般只设校长一人,各处主任由教员兼。这一管理系统一直延续到青岛解放。
教务主任主要负责安排课程、研究教材教法、考查学生成绩、评定教师教学、处理学
生毕业与招生等事项。训育主任主要负责评定学生操行、奖惩学生、检查学生体格、
处理学生争端等。事务主任主要负责管理校产及经费、购置物品及防疫、卫生清洁等。
以校为基层单位,成立童子军,辅助对学生进行训育工作,并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
社会活动等。各级(班)由教员兼级(班)任,全面负责各级(班)教育、训育、事务等。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在小学派驻日本教育指导官,市区每校一名,乡区数校一
名,掌握学校实权,严密监督控制师生思想行动。
建国后,实行上级部门领导、校长全面负责的校长责任制。废除训育、教务两处,
设教导处、事务处。教导处设教导主任、教导员,事务处设会计、事务员。取缔童子
军,成立中国少年儿童队(1953年8月改称中国少年先锋队) ,设专职少先队大队辅导
员。人数较多的学校设副校长和副教导主任。每个教学班由任课教师担任班主任并兼
任少先队中队辅导员。 市内5区在区中心小学内各设一名党支部书记兼辅导员,由各
该中心小学校长兼任,代行一级领导职务,负责区内小学的教学工作。1957年后,加
强了共产党对学校的领导,陆续从党政机关中抽调了部分党员干部派往学校。翌年秋,
根据全省统一规定,小学校长和教导主任由党团员或优秀教师担任,建立数校联合党
支部,以领导教学和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962年贯彻中共中央《全日制
小学暂行工作条例》,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学校的一切大事须经党
支部讨论决定,然后由校长具体组织执行。
1967年取消了原有的管理机构,成立“革命领导小组”,改班级为排、连编制。
1968年工人(贫下中农、解放军)宣传队进驻学校,1970年改由群众组织负责人和军、
工(贫)宣队代表、被结合的干部和群众组织的代表等组成“革命委员会”管理学校,
恢复教学班,重设班主任。
1978年恢复了“文化大革命”前的管理机构。1982年青岛市教育局颁发的《青岛
市小学工作人员职责和几项工作管理制度》规定,小学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
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财务等工作全面负责。
1984年实行校长负责制,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教导处是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思
想政治教育、管理全校教学工作的职能机构。教导主任协助校长做好以下工作:安排
教师任课,选配班主任;安排作息时间表、课程表、课外活动表,制订实施教育教学
计划并检查总结;审查教研组工作计划并指导其开展活动,组织各科教研活动和观摩
课,进行教学实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检查督促教师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通
过听课、检查作业、分析学生学习成绩、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教学情况,改
进教学工作;组织管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审查班主任工作计划,指导班主任
和少先队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安排学生文体卫生工作;组织有关人员搞好
招生、考试、编班、学籍管理及升留级和学生奖惩工作,指导图书室、教具室、卫生
室工作。副教导主任协助教导主任分管上述工作。总务处是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物资、
财务,保证教学供应、搞好学校建设等的职能部门。总务主任负责学校财务、物资、
设备的管理、供应和维修,搞好校容校貌建设、环境卫生和绿化,领导校办工厂和农
场,搞好勤工俭学,并为师生生活服务。教学班是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的基本组织形
式。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在学校统一领导和各科教师协助下,具体
负责做好本班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与科任教师联系,了解研究学生的学习和思
想情况,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学好各门功课,控制课外作业
量;组织领导班委会工作,指导少先队中队工作,培养学生干部;关心学生生活和身
体健康,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清洁卫生和文体活动,培养劳动观念和广泛兴趣;
与学生家庭和社会有关方面联系,共同教育好学生;建立班级工作日志和学生情况记
录,评定学生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