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办园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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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日侵占青岛时期,占领当局曾为其侨民幼稚园。1924年夏,公立女子两级小
学校附设幼稚园1班。 1932年市立实验小学、江苏路、台东镇、朝城路、顺兴路及私
立育英小学各设幼稚园1班,招收幼儿359人。至青岛解放时,市区公、私立幼稚园及
部分小学附设的幼稚班,共收托幼儿近2000人。
建国后,幼儿教育事业有很大发展。1950~1953年由政府接管了私立幼儿园,同
时鼓励各工厂、企业、机关举办幼儿园,并适当开办寄宿幼儿班。各幼儿园向工农子
女开门,职工子女入园入托可享受减免费待遇。1952年10月,全市共有幼儿园39所,
入园幼儿4285人。
1953~1957年,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妇女大量走上工作岗位,送子女入托入园
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为了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送子女入园的需要,各工厂、
企业、机关、部队、街道及一部分有条件的小学都办起了幼儿园、幼儿班。1957年市
区幼儿园已达209所, 在园幼儿7106人,其中绝大多数是机关、企业办的。1958年全
市(包括崂山郊区)各类幼儿园猛增至1 770所,入园幼儿达93384人。新增加的幼儿园
多数为街道、农村生产队和中小企业所办。1962年经调整,停办、合并了部分条件较
差的幼儿园。至1965年,市区(不含崂山县)幼儿园降至307所,入园幼儿数为12813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许多幼儿园停办,幼儿教师改行,入园幼儿数锐减。1975
年入园幼儿数略有回升,但仍只有8000余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市的幼教事业有了很大发展。时值人口出生高峰期,
幼儿入托难问题突出。为此,青岛市人民政府于1979年成立了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各
县、区及市直属单位也设立了相应的机构,发动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层次兴办托幼事
业。1984年市政府制定了城镇和农村托幼事业发展目标。1988年10月,全市托幼园所
发展到9355所,收托婴幼儿286485人,入托率为58%,3岁以上幼儿入园率达81.11%。
基保城镇学前一年受教育率为96.4%, 3岁以上入园率为83%;农村学前一年受教育率
为94.2%,3岁以上入园率为80.1%,全部提前达到市政府提出的发展目标。
1988年全市幼儿园中, 公办的幼儿园22所,小学附设学前班183个,其他绝大部
分园所是依靠社会力量兴办的。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单位办。市政府规定,凡有3个以上需入托职工子女的单位,应自办托儿所;
职工数逾500人的单位, 应自办幼儿园。1988年全市大中型企业全部办起了托儿所。
85%建起了幼儿园。 有20多个市直属单位办起了系统幼儿园,招收机关及下属单位职
工的子女。系统幼儿园一般比较正规,设备和师资条件较好,不但为本系统职工解除
了后顾之忧,而且在保教质量方面为下属单位的园所树立了榜样。
二、联合办。自办幼儿园有困难的单位,与其他单位或街道、个体集资合办。
三、集体办。市区大多由街道办事处主办,设于居民集中地段,占市区幼儿园的
26.9%,市财政和街道工业对其补助。农村由农民庥资或民办公助。1988年农村园所达
5372所,入托率为53.3%,幼儿入园率达94%,各乡镇大多建起了中心幼儿园。
四、个体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府鼓励有条件的个人办托幼园所,市、
区、 街道有关部门对其加强管理、 指导和监督。1986年11月,市区个体托幼园所达
2500余所, 收托婴幼儿9000余人,占市区入托婴幼儿的12.6%。个体托幼园所收托的
婴幼儿多是3岁以下, 市托幼工作办公室先后下发了《表体托儿组织暂行管理办法》
和《青岛市个体托儿组织合格标准》 ,组织有关部门编写出适合3岁以下幼儿的教养
教材,采取各种形式提供其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