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国际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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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 青岛市的对外科技交流大多是通过政府间的合作协定进行的。 1949~
1966年期间,青岛市主要同苏联、朝鲜、越南等国家进行科技交流活动。“文化大革
命”期间,对外科技交流活动基本停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青岛市的对外科
技交流迅速发展起来,青岛与美国、联邦德国、日本、挪威、法国、加拿大、澳大利
亚等国家和地区开展了多种专业的科技交流活动,科技合作不断扩大。特别是海洋科
学合作与交流更为频繁,既增进了国家间的友谊,又提高了青岛市的科学技术水平,
促进了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