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科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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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1972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1963年,青岛市科委参照国家、山东
省分别制定的《1963~1972年农业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并结合青岛这个老工业城市
的特点,制订了包括工农业在内的《1963~1972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这是青
岛市有史以来编制的第一个综合性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根据青岛市的自然资源和
技术条件, 并兼顾当时的实际需要与可能,自行安排了180个科研项目,连同国家和
山东省计划分别下达给青岛的87项和140项,全市共计划承担407项。这些科研项目涉
及农林牧水产、粮食加工、轻工、盐业、纺织、化工、电力、城建、交通、邮电、医
药卫生等11个领域。其中63项被列为青岛市重点研究课题:海洋水产46项、工业16项、
医学1项。 《纲要》在实施过程中,前三年基本上按要求执行。后因“文化大革命”
的干扰,未能全部付诸实施。
《1978~1985年科技发展规划纲要》 1978年,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
中共青岛市委提出的“到1985年把青岛市建设成为工业高速发展、农业稳产高产,以
轻纺、电子、仪表、造船为特点,门类比较齐全,技术先进,产品高、精、尖的大庆
式社会主义工业城市”的奋斗目标,青岛市科委组织制订了《青岛市1978~1985年科
技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围绕农业、林牧业、海洋、
电子、仪器仪表、轻工、纺织、化工、冶金、机械、电力、盐业、建筑、交通运输、
环保、医药卫生、粮食商品和防御自然灾害等18个领域,着重安排40项重大科技研究
项目和30种重点新产品试制任务。其中一些重大科研项目涉及农业、海洋资源开发、
电子计算机、工业自动化、生物工程、新材料和激光技术应用等一些新兴的科技领域。
《规划纲要》在实施过程中,山东省科委又制订了《1981~1985年科技发展计划》,
但青岛未制定相应计划, 继续执行原定的8年《规划纲要》,同时承担国家和山东省
《六五科技发展计划》下达给青岛市的科研任务。
1978~1985年,青岛市共完成科技计划3280项。其中,42项达到或接近国际水平,
645项填补国内空白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951项达到山东省内先进水平。总项目中有
1830项已应用到实际生产中,累计新增产值13.8亿元,创利税1.86亿元。
《1986~2000年科技发展规划纲要》 根据国家制订的科技发展计划轮廓设想和
山东省科技发展战略设想以及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经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后,青岛
市科委于1986年制订了《1986~2000年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围绕党中央提出的到本世纪末,国内经济建设要“在不断地提高经
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奋斗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经济建
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以勇于改革、
勇于创新的精神,促进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开创科技工作新局面,为青岛经济振兴
作贡献。
《规划纲要》还提出到本世纪末,青岛市科技总体水平要达到发达国家80年代水
平,某些优势产业的生产技术和有特色、有优势的科技领域以及一批重要出口产品达
到或接近当时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部分还要处于领先地位。
《规划纲要》 确定了20个重要领域和298项重点项目。“七五”期间,首先选定
农业良种选育与栽培、 海洋资源开发利用、 粗厚细薄织物及印染后整理、高新技术
(光导纤维、生物工程、电子计算机、激光遥感)应用研究、各种阻燃剂、助燃剂与添
加剂、高级石墨制品、化纤带芯与难燃输送带和新型内燃机车及车辆等新产品的研制、
彩色电视机元器件国产化的研究等12个重大关键技术项目进行组织攻关。到1990年,
通过对《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青岛市累计新增产值52亿元,利税11.7亿元,节汇
1.3亿美元,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