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旅游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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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年, 德国殖民当局制定青岛第一个城市规划,将青岛辟为4个区域: 青岛区
(欧洲人居住区)、大鲍岛区(华人居住区)、实业区(经济贸易区)和颐养区(别墅区)。
欧洲人居住区规划在沂水路、江苏路、德县路一带,别墅区规划在汇泉湾畔的莱阳路、
栖霞路一带,依山面海,空气新鲜,风景秀丽。别墅区附近还规划了海水浴场、公园
及娱乐设施。 当局规定欧人居住区和疗养别墅区内楼房建筑高不准超过3层18米,楼
与楼之间隔不得少于3米, 院落建筑物面积不得超过院落面积的五分之三,建筑物要
保持欧洲别墅风格,区内不准办工业等。同时对街道的分布、宽度和下水的排泄及主
要繁华街道两旁建筑物的造型、环境绿化等也做了细致的规划。这一规划把起伏的滨
海丘陵地貌、优美的海滨环境与城市建筑巧妙地结合在一起,通过借景、对景,使山、
海、岛、城溶为一体,把城市主体环境营造成为花园式的疗养地。规划的市容已成为
青岛的一种旅游资源。这一规划目标在以后的城市扩展中逐步显现,青岛逐渐发展成
为带有浓郁欧陆风情的海滨旅游城市。城市建筑的观赏性和海滨度假疗养设施以及得
天独厚的气候环境、海滨景观构成了青岛最初的城市旅游功能。1902年夏季,青岛便
迎来了首批专门从天津、上海等地慕名而至的度假避暑游客。
1910年,德国殖民当局在原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了《青岛市区扩张计划》,将汇泉
湾畔的别墅区面积扩大至6.6万平方米, 将南海路一带划为疗养区。1912年,德国殖
民当局取消了欧洲人、华人分区居住的禁令。1914年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后,基本按
1910年的规划发展,市容景观得以保存和延续。
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统治青岛时期, 1932年颁布了《青岛市暂行建筑规划》 。
《规划》十分注重城市风貌的美化,对特别区域建筑物的高度、面积、建筑密度、道
路宽度与建筑物高度之比等均做了详细规定,规定商业区不得建平房,特别区域内建
筑密度最大不超过5%,限制层数,推崇透空围墙等。“八大关”、太平角一带均属于
“特别规定建筑地”。这一规划对青岛市容建设影响极大,30年代青岛出现了为数不
少的后来成为旅游景观的著名建筑。1935年,青岛市政府制定的《青岛市施行都市计
划案》,明确把青岛城市规划为“工商、居住、游览城市”。同时,规划要求开发青
岛旅游资源,修缮崂山景区点、寺院建筑,修筑市区至崂山的公路及增加市内风景点
等。把京山路以东至太平角规划为疗养区;在辛家庄西北侧新规划一处赛马场;另规划
3处高尔夫球场; 规划使海水浴场达到9处,大体育场达到4处;凡海岸路线靠海一面余
地,不论大小,一律留作开辟公园及建筑公共房屋、浴场等用。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之初,在《青岛特别市地方计划》、《青岛特别市母市计划》
中均将青岛市规划为“华北水陆交通的要冲、军事和华北经济开发的基地、重要的工
业区和观光城市”,但并未实施旅游建设。
建国后,1950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制定的《青岛市都市计划纲要(初稿)》,确定青
岛的城市发展目标为“轻工业、吞吐口、海军基地、风景和疗养区”。1956年《青岛
市发展远景轮廓的估计》和1957年《青岛市城市初步规划》都把旅游确定为城市功能
之一,规划为“具有国防、工业、对外贸易和休疗养多功能的城市”。确定汇泉角以
东至燕儿岛一带为新的疗养区; 西至荣成路,北至延安路,东至燕儿岛沿海一线均为
疗养用地范围。1960年制定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提出,把青岛建成“具有国防、
工业、港口和休疗养的综合城市”,将人民广场以东、延安路延长线以南、大麦岛以
西划定为疗养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市开始重新编制《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1979年,
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在《关于加强自然风景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建议将青岛崂山
列为国家风景名胜区,被纳入青岛城市规划详细规划。
1981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在报送国务院审批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将旅
游作为青岛城市定位目标之一。1984年1月,国务院亦明确批复:把青岛市建设成为以
轻纺工业为主,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科研、文教事业发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风景
旅游和港口城市。 新的《总体规划》提出,近远期发展疗养总床位5 000个。近期在
燕儿岛以东规划疗养区内安排,用地面积69公顷。午山路(规划路名,现澄海路)以南
不准安排与旅游、疗养无关或影响疗养的单位。远期在薛家岛开辟新疗养区; 优先搞
好风景旅游区、名胜古迹和主要街道等的绿化,把青岛建成以海滨山头绿化为重点的
园林化城市。近期恢复一批游园和景点,建设观海山等10个山头公园。远期实施贵州
路、沧口填海造地工程,建成海滨和水上公园; 恢复建设燕儿岛公园、麦岛公园,恢
复汇泉角、小麦岛景点等。
新的《总体规划》 规划了崂山、青岛海滨、薛家岛、琅琊台4个风景区。崂山风
景区近期规划目标是以集中搞好恢复建设、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和交通路线建设为主,
重点开发太清宫景区,远期发展成一个较具规模的旅游区。崂山风景区进一步划分为
太清宫、 太平宫、北九水、华楼宫、鹤山5个景区。青岛海滨风景区规划范围为西起
团岛、东至燕儿岛,全长18公里。薛家岛风景区规划范围为与青岛市区隔海相望的东
南海岸,岸线长度约38公里。琅琊台风景区规划范围为以琅琊台为核心的沿海周边地
区。
新的《总体规划》对海岸线分配作出了规划,大麦岛以西至团岛,为风景游览、
休疗养使用岸线,小岔湾为旅游码头和备用岸线,象嘴至鱼鸣嘴为海滨风景游览疗养
使用岸线。为增加海上游览内容,规划远期开辟田横岛、长门岩、竹岔岛等。
新的《总体规划》重视了青岛城市风貌的保护,将能反映城市性质和历史的建筑
物、名胜古迹、古建筑、重点公共建筑、名居、古树古木,能比较集中反映城市海滨
山城自然风貌的地区与建筑群体,建筑质量完好、庭院绿化好、市政公用设施齐全、
环境优美、面貌完整、具有一定城市建设艺术性的住宅区确定为保护范围,并将其分
为点、线、面三类。
同年8月, 作为贯彻国务院批复精神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措施之一的《石老人旅
游开发区总体规划》、《薛家岛旅游开发区总体规划》编制完成,规划目标之一是在
发挥青岛市旅游业整体优势的基础上,把两个旅游开发区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国际旅游
中心。石老人旅游开发区规划开发3.45平方公里,按总体规划布局,开发区东部为低
层别墅区、度假村及相应的商业服务配套设施; 中部为国际会议中心、新闻中心、豪
华宾馆、超级市场、国际俱乐部等;中部沿海地带规划建设陆上和海滨公园;南部海域
建设海水浴场、海上游览区和游艇泊地等;浮山脚下建设电视艺术中心;北部建设高尔
夫球场; 东北部建设一座中国传统式园林。石老人旅游开发区建成后,将成为兼有国
际会议中心和电视艺术中心功能、现代旅游设施齐全、商业服务全面配套的现代化旅
游中心。
薛家岛旅游开发区总体规划布局为4个各具特色的景点游览区: (一) 烟台前景游
区。以海岛中部金色沙滩为主体,建设以“动”为主的现代化游乐中心、海陆运动中
心。(二) 窟窿山景游区。以优雅环境为主体,建设以“静”为主的度假村。(三) 连
三岛景游区。以岛岸怪石林立、浪花激岸为主体,建设以海洋文化艺术为主要内容的
景游区。 (四) 竹岔岛景游区。以海上盛产海鲜为主体,建设成服务设施齐全,专供
游客品尝海味的垂钓区。
1986年10月,青岛市人民政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研究所编制完成《青岛崂山风景
名胜区规划》和《青岛海滨风景区规划》。《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突出崂山风
景名胜区“山海奇观,千古名胜,滩湾浴场,海天山城”的特点,对崂山风景名胜区
作出了规划布局。 《青岛海滨风景区规划》明确地把整个青岛风景区划分为6个相对
独立的风景区: 崂山风景区、石老人风景区、市南海滨风景区、薛家岛风景区、灵珠
风景区、琅琊风景区,为景区开发建设明确了方向。1987年,青岛市旅游局组织完成
了第一部全市性的《旅游资源国土开发规划》,初步形成对全市旅游资源的开发管理
体系和开发布局。其后又组织编辑和修订《青岛市“八·五”旅游规划》,确定青岛
作为山东省“以青岛、烟台、威海、蓬莱为主的海滨旅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1989年,《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规划》作出调整,提出要加强风貌保护区的管理,
特别要保护好列为国家级8处、省级13处、市级8处保护单位。其他地区新建、改建应
严格按总体规划提出的保护点、线、面的要求,考虑青岛市历史文脉的延续,保持青
岛市的城市特色。
1992年2月, 《青岛市旅游局“八·五”时期行政立法规划》编制完成,这是青
岛市第一部旅游行政立法规划。是年,《即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 (草案) 》 (1992~
2000年) 、《胶南市旅游开发总体规划设想》等县级市旅游专业规划相继完成,使区
域性旅游专业规划目标更加明确。其后,有关方面对《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补充纲要》
附件七《城市绿化和风景旅游规划》做了调整补充; 对《崂山国际文化城及国际康复
中心规划》做了规划说明; 石老人旅游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旅游度假区后,
又进一步完善形成了《青岛市石老人国家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
1993年,国务院批准了《青岛崂山国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该规划将崂山划
分为巨峰、 登瀛、流清、太清、上清、棋盘石、仰口、北九水、华楼9个风景游览区
和沙子口、王哥庄、惜福镇、北宅、夏庄5个风景恢复区,景区总面积为446平方公里,
景点200多处。
是年12月,青岛市旅游局委托国家旅游局北京康辉旅游发展公司编制完成了《青
岛市旅游发展规划》,规划期限为1994~2010年,是青岛市第一部较为全面系统的中
长期旅游发展规划。《青岛市旅游发展规划》将青岛旅游资源总体特色确认为“城、
海、山浑然一体,具有多元文化特色”; 将青岛旅游资源的基本类型确定为沙滩、岬
角、名山、小型岛屿、火山熔岩景观、古遗址、宗教建筑、近现代特色建筑、军事遗
址、历史名人遗迹、观景地、名泉、奇特与象形山石、海港、疗养院、公园、其他建
筑、节日庆典、地方特色产品19类;经过资源组合与评价规划出三级12个景区;首次规
划出7项(市南老市区城市风貌,团岛至仰口的海滨风景线,市区和主要景区的山体,
海滩、海水与空气,古遗址、宗教建筑、军事遗址、历史名人遗迹等人文景观,即墨
温泉的地下水,琅琊台、田横岛、石老人度假区等人文景区的协调建设) 重点保护的
旅游资源; 首次将青岛旅游作为一项经济产业规划,更多地注重了产业的经营发展与
市场开拓。规划出三级国际旅游目标客源市场、三级国内旅游目标客源市场和不同市
场的目标客源层;有针对性地规划出海洋休闲娱乐、商务旅游、文化观光、海滨度假、
崂山自然风光、 会议/奖励旅游、国际游船、节庆民俗、专项旅游、购物旅游、海鲜
美食等11项中长期系列旅游产品。规划的最终目标是将青岛逐步建设成为具有较高国
际知名度的城市逗留型海滨旅游目的地。 《青岛市旅游发展规划》 的编制实现了与
《青岛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形成了青岛旅游较为全面系统的专业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