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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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解放后,根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劳动部门和厂矿企业抓住
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伤亡事故的典型实例,对职工进行系统的、经常的安全常识和安
全技术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业务水平。1952年,贯彻全国第
二次劳动保护会议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针,在职工中进行安全生产教育。1953年,
贯彻中央劳动保护会议精神, 全市举办了公、 私营工厂企业劳动保护干部训练班,
440人参加学习。
1954年, 根据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教育的决定》 ,学习东北实行
“安全作业证”的经验,在第二、三、四、六、七棉纺织厂和华新纱厂等厂试点,取
得经验后全面推广,做到先培训教育、考核、发证,再上岗作业。实行作业证前三个
月20个车间发生事故66起,实行作业证后,有15个车间在当年第一季度消灭了各类事
故。1956年根据国务院“三大规程”要求,对新招收的学徒工、复员退伍军人、实习
代培人员、外地外单位调入和改变工种的职工,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即入厂教育、
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重点学习了《工厂安全生产
规则》、《车间安全守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管理》、
《机械设备性能特点及注意事项》、《安全装置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场地安全
卫生要求》等,考试合格方准上岗操作。1958年,大量招收新工人,不少单位的工人
未经严格培训即盲目上岗,致使工伤事故大幅度上升。1~3季度共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47起,死亡22人(1957年全年死亡9人,历年最高年死亡16人) 。为此,市劳动局组织
编写了《焊接工作安全技术》、《工厂企业电气安全知识》、《土法办电安全技术知
识》、《转炉炼钢安全操作规程》、《13立方米炼钢高炉安全操作规程》、《小土炉
安全操作规程》、《开山放炮》、《高压钢瓶运输使用》等有关规定和教材,举办各
种安全技术培训班,普及安全知识教育。当年,举办锅炉知识讲习班6期,对350名司
炉人员进行40余课时的教育。根据全国第四次劳动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了以“十
防一灭” 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查,加强了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和安全生产教育。1960年5
月26日,青岛市劳动局发出《关于特殊工种进行训练和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的通知》,
并拟定了电气、锅炉、电焊、气焊、起重、爆破工种安全技术训练和考试提纲,要求
各企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这些工种工人进行全面训练和考试,考试合格报企业
主管部门和劳动局审核备案后,始得发证,否则,严禁独立操作。当年,举办煤气训
练班9期, 蒸汽锅炉安全训练班8期,蒸汽万能炉灶训练班2期,培训司炉和干部1626
名。青岛第六橡胶厂对全厂的锅炉工、电工、天车司机等工人,全都进行了训练和考
试,并签发了安全操作合格证。
“文化大革命”时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教育培训工作被忽视,导致工伤事故
频发。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是就事论事,没有从根本上去抓问题。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十分重视安全生产。
1980年4月14日, 国家经济委员会、劳动总局等10部委发出《关于开展“安全月”活
动的通知》。青岛市革命委员会随之发出紧急通知,市10个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开
展以“消除隐患,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为主题的“安全月”活动。
市、 县、区、局成立“安全月”专门班子17个,厂级专门班子258个,安排收听、收
看全国“安全月”广播电视大会实况场、点2500个,于4月29日下午收听、收看的区、
县、局级领导干部250人,厂级领导干部11720人,职工群众20余万人。会后采用多种
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青岛日报》刊登9期30篇有关“安全月”活动的报道和典型材
料、照片、评论文章;各单位组织职工学习4801场次,41万多人次;组织安全干部和技
术人员学习1553场次,1.4万人次;组织局、厂级领导干部学习864场次,5000多人次。
此后,青岛市年年开展“安全月”活动。
1981年,对5万多名近两年入厂的新工人、1.5万多名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了专门安
全技术培训。召开大小会议1674次,开展各种形式的检查1407次。在工厂企业中建立
职工安全教育卡片制度, 印发职工安全教育卡片6.5万份。1982年,市劳动局、电业
局和企业主管局结合“安全月” 活动,大力开展特殊工种培训,共办各种培训班272
期, 培训12963人。其中: 厂内汽车驾驶58期1452人,船舶驾驶8期324人,电工64期
6554人, 焊工42期1486人, 司炉工50期1769人,压力容器工9期318人,起重工39期
1030人, 爆破工2期30人。另外,各企业主管部门与市总工会组织劳动保护干部和基
层工会劳动保护人员培训班127期3494人。 与市文化局、市总工会等部门联合组织放
映安全生产教育片《笑比哭好》、《真相大白》、《安全帽的故事》、《工厂防火》、
《噪声》、《祸不单行》等6部429场,观众达37万多人次。1983年4月26日,市经委、
劳动局、 公安局、总工会联合发出贯彻国家经委等5个部门《关于开展“安全月”活
动的通知》的通知,进行“遵章守纪、反违章作业、反违章指挥”为中心的教育。组
织职工学习《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职工守则》、《矿山安全条例》和《锅炉压力
容器安全监察条例》 ,开展全员安全教育。5月24日发出《关于组织企业领导干部进
行安全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实际参加测试的企业领导干部2831人,占应测试人数
的83%。及格率99.05%,获90分以上的1287人,占45.46%;80~90分的816人,占28.83
%; 60~79分的701人,占24.76%;不及格的27人,占0.95%。1983年,青岛市贯彻《关
于筹建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及教育室》的通知,利用崂山县劳动服务公司的楼房,配备
一定数量的电化教学设施和器材,成立了青岛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对企业中层以上
干部、 安全员、特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当年,培训劳动安全干部220人,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640人。1985年7月,青岛市要求有条件的基层单位建立劳动保护教
育室, 至年底建成劳动保护教育室的有青岛碱厂等36个单位,办培训班161期,培训
干部200人,不脱产安全员500人,特种作业人员2万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