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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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发动 1962~1963年,在压缩城区人口、精减职工的同时,青岛市动员近千
名知识青年下乡,安置到国营农、林、牧、渔场参加劳动。1964年,青岛市分期分批
动员17周岁以上的高、初中毕业生和社会闲散劳动力,下乡、回乡或支援边疆建设,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全面展开。当年,全市有6015人到海阳、乳山、平度、胶县38
个人民公社、 443个生产大队安家落户。 1965年, 全市组织动员队伍和积极分子有
3000余人, 仅市南区云南路管区就组织了动员队伍170人。上半年全市有4853人分别
到招远、 莱西、乳山、平度、高密、胶县等地下乡插队落户,加上分散回乡下乡764
人, 回乡、下乡青年计5617人。1965年6月初,青岛市开始动员知识青年到甘肃农建
11师参加军垦建设,不到一个月时间,去甘肃的知识青年达1875人。其中,有男青年
936人, 占总数的49.92%,女青年939人,占50.08%。同年10月和1966年4月分两批去
青海的格尔木、 马海地区农建11师的知识青年共计3839人。1964年1月至1966年底,
全市下乡、 回乡、 参加建设兵团人数已达19544人。 其中,在山东省插队落户的有
13830人,赴甘肃、青海参加军垦建设的有5714人。
1968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再起高潮。青岛市对有关上山下乡的范围、对象、条
件、生活待遇、就业等问题作了一系列的规定。市直单位均设立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办事机构(简称知青办)。青岛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街道居民委员会对符合上山下
乡条件的知识青年,分工负责,具体到人,逐人逐户调查摸底,作思想动员工作。人
民公社所属单位中的非农业人口,符合动员条件的,也列入动员对象。在批准知识青
年下乡去安置地区之前,由各动员单位对其本人和家庭情况建立档案,交安置县知青
办。 1968~1970年,全市有1.3万多名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回乡、参加建设兵团和安
置到寿光、 枣庄、齐河等农场参加农业劳动。其中,1970年9月,青岛市有4335人到
内蒙古建设兵团。 1971~1973年,城镇高中、初中毕业生大部分留城就业,有近100
名因系“地、富、反、坏、右”子女而下乡、回乡。1973年12月,青岛市贯彻《山东
省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草案》,按有关规定和国家计划直接升学、
参军及病残、独生子女、多子女家庭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不动员上山下乡外,均予动
员上山下乡,动员范围逐步扩大,并对应下乡而不下乡的青年,不安排就业。从1974
年起,市直各单位和县以上企事业单位都设立“知青办”,县以下单位设专人专职从
事知识青年下乡工作。1975年,还实行由学校定向,单位定位,按系统对口动员上山
下乡的办法。 1974~1977年,全市共动员40671名知识青年下乡、回乡,占这期间普
通中学毕业生的2/3,平均每年1万余人。1978年,有条件地缩小了动员下乡范围。父
母双亡的不动员下乡;老红军、二等以上革命残废军人允许两个子女留城;同父异母和
异父同母的,父母双方身边各留一个子女; 父母两地工作的,允许父母身边各留一个
子女。 1979年,进一步缩小了下乡动员范围。有条件安排就业的不再动员上山下乡;
县属林区、盐区,野外勘探、海上捕捞、国营农林牧渔场以及部分在农村的企事业单
位,其非农业人口中的子女不再动员下乡; 城市中只有两名子女或已有两名子女下过
乡的,有子女参加边疆建设的,父母一方死亡的,其子女不再动员下乡; 华侨学生、
中国籍的外国人子女不动员下乡;老红军、革命残废军人、烈士子女一律不动员下乡;
外援人员和在西藏、青海工作人员的子女不再动员下乡。1979年,全市有6459名知识
青年下乡、回乡。
1962~1980年,全市共有近12万名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回乡或安置在生产建设兵
团、农林牧渔场等。
安置
形式 一、插队安置。集体到农村生产队插队是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主要形
式, 占全市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80%以上。插队知识青年每15人左右编为一组,插入
生产队。青岛市知识青年主要到烟台、昌潍、临沂地区安置。其中,安排到烟台、昌
潍两地区的有7万人,临沂地区3万人。至1975年,插队知识青年分布在烟台、昌潍、
临沂三个地区的25个县、 284个人民公社、1825个生产大队,主要安排在生产、收入
较稳定的社队。在“知青点”实行集中食宿、集中学习、分散到生产队劳动的办法。
1977年后,青岛不再跨地区安置,由动员单位在市郊各区县安置。1975年,在集体插
队的“知青点”,规定按知识青年2%~5%的比例选派干部插队,插队干部原则上一年
轮换一次,在当地党政机关统一领导下做下乡知识青年的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青岛
市派出插队干部2657人, 其中女干部577人,党员干部1843人。二、回乡安置。原籍
农村有亲人或亲属的,本人自愿并经所在县同意的可以回乡安置。除省内的回乡外,
有相当数量的外省知识青年到青岛郊区下乡安置。1973~1978年,回乡知识青年达到
3724人,到外省落户的有90人。三、生产建设兵团安置。青岛市的城镇知识青年到生
产建设兵团安置, 主要在1965年、1966年和1970年。1965年6月到甘肃1875人,1965
年10月和1966年4月去青海3839人, 1970年9月到内蒙古4335人,共计10049人。四、
农场安置。1962年开始,国营农、林、牧、渔场开始接收城镇知识青年,由山东省按
计划安置。入场知识青年享受农场职工同等待遇。1965年开始,青岛市在农村人民公
社建立集体所有制的知识青年农业生产队或农场, 每个生产单位安置知识青年200~
300人,共安置914人。安置知识青年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享受免税、免缴利润、不
定购农产品等优惠待遇。资金由其主管部门或从当地支农款项中筹措。入场知识青年
工作满两年以上可以升学、参军或被招工,愿留场为农工的,从入场之日起算工龄。
农场干部由动员单位和安置地区按知识青年数的1%~2%共同选派。 五、 其他安置。
1973~1978年,有的企业、学校、机关和其他事业单位,自建农副生产基地或农工商
联合企业,安置本系统或本单位的城镇知识青年。1979年底,集体所有制场、队安置
1730人,农副业生产基地安置19人。其中,在平度下乡干部劳动农场 (原称“五七”
干校)安置120余人。除按规定拨付安置费外,资金及管理均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生活待遇 1964年,青岛市贯彻山东省安置下乡青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厅、
粮食厅《城市知识青年和闲散劳动力下乡回乡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安置工作中若干
问题的试行规定》,城镇知识青年下乡、回乡由市发给每人锄、镰、锨、镢各一件。
1973年起,从国家拨发的安置经费中,按人均50元的标准,作为购置农具、家具、炊
具等的补助费用。
口粮。1964年,对插队、回乡的知识青年,注销其城镇粮食供应,由市粮食部门
发给原定量2个月的粮票。 参加劳动的按每人每日半斤标准发给劳动补助粮票。知识
青年下乡参加正常劳动的, 全年分配的口粮不低于600市斤,低于这个标准的由国家
给予补助。 1973~1978年,青岛市拨发补助口粮1120.45万斤。安置在生产建设兵团
和国营农、林、牧、渔场等单位的知识青年,享受所在单位职工的粮油标准待遇。
生活费用。1964年,按每人每月6~8元的标准发给3~6个月生活费。参加社队分
配后,达不到标准的,再进行差额补助,直到再分配为止。1973年参加社队分配前的
生活标准提高到9~11元。
棉布和棉絮补助。1964年,国家规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棉布、棉絮补助标准为人
均25尺, 棉絮2.5斤。根据实际困难程度由市里统一调剂使用。1973~1978年,全市
共发放补助棉布票21万尺,棉絮票20万斤。
住房补助。下乡知识青年的住房标准为8~10平方米/人。每年国家都统一下拨建
房经费和建材物资专项指标,1973~1978年,青岛市共补助木材3258立方米,累计建
房11958间。
医疗待遇。1973年以前,下乡的知识青年因病、伤的医疗费用由当地合作医疗部
门和人民公社生产队补助,民政部门救济和从知识青年特殊经费中补助。因工致伤、
致残,由生产大队和动员单位共同负责治疗,并保证不低于当地一般农民的生活水平,
因工死亡的从特殊经费中一次性补助亲属300元。1974年后,医疗费按每人每年10元,
从安置经费中拨给生产队医疗机构或知青点统一掌握使用。1979年,医疗费标准升为
每人每年15元。
经费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经费由国家拨发。青岛市每年按计划动员、安置人数编
报预算领取,年终编报决算核销,结余部分允许跨年度使用,青岛市和各县知青办均
配有专职财会人员。1974年后,执行山东省制定的上山下乡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经费
会计核算办法和知识青年小组核算办法等,经费使用主要由人民公社或生产大队负责。
1964年,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以自力更生和群众互助为主,国家帮助为辅。下
乡知识青年的安置经费主要用于建房、生活补助、农具购置等。安置经费采取调剂使
用的办法,不搞平均分配。安置经费的标准为:插队的每人每年242元,回乡的55元。
1968年,分别调整为240元和50元。1970年,插队标准提高为250元。1973年起,知识
青年上山下乡、回乡的均按每人500元的标准拨付。开支范围: 建房补助费230元,生
活补助费170元, 农具、家具、炊具补助费50元,学习材料费10元,医药费10元,动
员费30元,由青岛市和安置县统一掌握使用。安置在生产建设兵团和国营农林牧渔场
的每人安置费400元; 安置在集体所有制的知识青年农场(队)原执行500元标准,1978
年起,每人增为600元。市知青办除留下动员费外,余下的拨给安置单位使用。

回城 1973年以前, 青岛市上山下乡的2万多名知识青年中,考入大、中专院校
的428人,参军的459人,招工就业的15428人,提为教师和干部的341人,4300余人在
农村结婚安家。
1974年后,国家每年下达招工指标,在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中招工。1978年,安置
在内蒙古、甘肃、青海生产建设兵团的知识青年,除极少数因婚配、提干和在当地就
业外,大部分回青岛安排就业。同年底,青岛市在农村的知识青年为21056人。其中,
回乡的2595人,在国营农林牧渔场的995人。
1980年9月, 中共青岛市委和市政府决定不再动员中学毕业生上山下乡,在招工
中优先安排农村插队、回乡知识青年就业,确实安排不了的收回青岛待业。一少部分
1972年前下乡, 已婚和超过招工年龄的,就近安排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工作。1981年4
月,青岛市各级知青办停止对外办公,具体业务工作并到市各级劳动部门,知识青年
上山下乡工作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