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平均工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2&A=52&rec=43&run=13

1978年以后,多次调整工资,普遍实行奖励制度,扩大计件工资实施范围,增加
津贴,并于1985年进行工资改革,全面提高职工工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较大。
青岛市全部职工平均工资, 1985年为1103.46元,比1949年的322.83元,增加了
2.42倍,平均每年递增3.47%,扣除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实际年均增长2.05%。青
岛市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平均工资, 1985年为1147.83元,比1949年的340.41元增长
2.37倍,平均每年递增3.43%。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平均工资,1985年为1011.54元,
比1949年的288.90元,增长2.5倍,平均年递增3.54%。
行业平均工资 建国初期,行业间平均工资最高的有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其次是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和建筑业,最低是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和咨
询服务业, 最高和最低相差382.6元。1985年,行业间平均工资最高的为建筑业,最
低的为金融、保险业,最高最低相差559.27元。
产业平均工资 第一产业平均工资,有时高于三大产业综合平均工资,有时低于
三大产业综合平均工资; 第二产业平均工资,除1949年外,均高于三大产业综合平均
工资;第三产业平均工资,除1949年和1985年外,均低于三大产业综合平均工资。
人均奖金自1979年起,青岛市全民所有制单位年人均奖金(含计件超额工资)逐年
上升。在四大行业中,1979年前人均奖金最高的是工业,其次是交通邮电,再是建筑、
商业。1980年后,建筑业上升幅度最大,1985年达447.09元,相当六个月的标准工资,
成为人均奖金最高的行业。上升最少的是工业,降为奖金最少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