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包薪制 监工制 资料库:青岛市情资料库 章节:劳动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5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5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52/article/1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52/article/1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德国侵占青岛后,殖民当局对建港、筑路、城建及港口、铁路装卸等工人实行把
头包工包薪制。直到20世纪40年代,基本沿用这种制度。
    包薪制  把头与工厂企业协定承包了某项工程或作业,工人由把头负责雇用,把
头是工人的直接管理者和生产的组织者,工人与企业不发生直接关系。把头从承包单
位获取承包工程作业的代价金,扣除自己足额部分,剩下的再发给自己雇用的工人,
数额由把头决定。工人的工资很低。按天雇用的“卯子工”工资更低。德国侵占青岛
时期,1900年一般普通壮工日工资为银元0.25元,技工日工资0.35元不等。
    监工制  工厂企业以固定工资雇用把头,监督工人工作,工人工资由资方直接付
给。被监督的工人工作成绩好,资本家给予把头奖励。这种制度把头和工人的地位比
较相近,减少了把头盘剥和克扣工人工资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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