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公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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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年起, 公用电话通常设在邮电营业处,供公众使用,按次收费。1934年9月
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公布《招商经理公用电话通则》后,青岛电话局除营业处外,特
设“公用电话招商包办”,委托部分商号电话兼办公用电话,但为数不多,1948年只
有30户。
建国后,为方便群众使用电话,不仅邮电支局、所都设置公用电话,而且扩大了
委办户。 委办户办理的公用电话还兼传呼。1953年传呼公用电话有139部。1955年达
202部,1962年发展到755部。由于委办户多为合作商店,人手少,酬金不归个人,传
呼无人管。至60年代后电话机号紧张,有一半的委办公用电话相继改为工商企业使用。
1974年只剩下357部,1984年减至280部。此后电话设备增加,1986年又回升到325部,
1990年已达402部。
此外,1951年曾在青岛国货公司和青岛火车站、普集路货站设置无人管理电话。
1958年后,在火车站、码头、前海栈桥等处设置了一些自制无人管理的投币式公用电
话亭,后因工艺、质量不够精确和被损坏而取消。1985年投资7万元,先后在火车站、
码头、栈桥、公园及中山路等繁华地段陆续设置了21个新式投币公用电话亭,便利了
群众。 后因电话亭多数损坏,至1988年仅剩广西路营业厅门前2个,1990年已全部报
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