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业务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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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侵占青岛期间,电话业务只有普通与公用两种。1914年11月日本侵占青岛后,
颁布了《市内电话规则》,业务分普通电话、电话副机及附件、同线电话、用户交换
机、 分机中继线、专用电话和公用电话。北洋政府统治时期,于1927年1月公布《专
用电话章程》 ,对专用电话业务作了详细规定。1934年9月,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公
布《招商经理公用电话通则》 ,规定商店可以代办和包办公用电话业务。1936年1月
起,增加了合用电话、临时电话、互通机和码头电话等磺业务。建国后,电话业务增
加了用户小交换机代理维修、租杆挂线(限于部队使用)和租用管道业务,并根据线
路条件和人中密度设立公用电话、电话副机及附件、,一线电话、合用电话、用户交
换机及互通机、分机、中继线、专线、临时电话、公用电话、租杆竺线和租用管道、
代理维修用户机线设备和复用设备。 同年10月开办话机线路上加装3类快速传真机业
务。1986年10月青岛市增加无线寻呼市话业务。1987年程控市话交换机投用后,又增
加包括加装长途直拨、缩位拨号、热线、闹钟服务、呼叫等待、三方通话、转移呼叫、
遇忙回叫、呼出限制、遇忙记存呼叫、免打扰服务、缺席用户服务、追查恶意呼叫和
全文电话等14个小业务项目。
青岛的市内电话用户构成,1914年至1945年期间,日本人用户占很大比重。1922
年, 2282号公众用户中日本人用户为1930号,中国人用户为333号,欧美人用户为19
号;官署电话387号中除中国政府机关有6号外,余皆为日本人用户。自1938年起日本
人用户又占多数。 1940年日本人用户已占总户数的60%。为此,1945年前出版的电话
号簿素列中国用户部和日本用户部,中文和日文并用。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国民政
府交通部来青岛接收电信机构。 1945年12月1日青岛电信局对重要接收机关用户,经
查明情况后分“留用” 或“撤销”;对普通用户,要求1945年8月15日后装用及接用
他人电话者, 须重新申请,凭市话限制办法酌情办理,并以1946年1月15日为限。此
后,电话用户以私营工商户为主。建国后,用户构成随社会主义改造而变化。1953年
前国家机关、 团体、国营及合作社营工厂企业合计仅占总户数的23.5%,私营工商户
占总户数的47.2%, 至1954年已分别变化为46.3%和25.3%。1956年私营工商户仅占1%
左右。 个人住宅电话1949年至1953年约有100户,1956年已降至18户,至1960年已全
部改为公用户。1984年随着电话设备的增加,邮电局对安装住宅电话衽优惠政策,当
年即发展500余户。 1986年增至1242户,1988年为3500户,1989年猛增至8813户。至
1990年底已达13434户,其中私人付费为9264户。住宅电话已占市话用户总数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