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业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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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业务 1934年前,济青长途电话只有普通和加急2类。1934年3月起,分为普
通、加急、传呼、预告4类。1936年12月起改为叫号、叫人、传呼3类,分寻常、加急。
特别业务有特约、 定时、夜间(话费较日间低廉)。此规定延续至1949年6月青岛解
放。 解放后业务种类分为8类:防空情报电话、特种电话、中央首长电话、紧急调度
电话、加急军政电话、加急普通电话、军政电话、普通电话。特种业务分为预约电话
和会议电话。 1949年8月青岛的夜间减价长话业务停止开放。1954年恢复,通话地点
有济南、潍县、天津、北京等4城市,半价时间规定4月至9月底零时至6时;10月至次
年3月零时至7时。 1955年2月增加聊城、菏泽、济宁、泰安、德州、北镇、淄博、张
店、胶县、莱阳、昆嵛、临清等共15处。1957年起扩展到全国各大城市,半价时间一
律自夜间零时至7时。 1958年1月起每日7~18时全价、18~24时全按7折,零时至7时
按半价, 会议电话7折,人防电话、代号电话、特种电话、特级军政专线电话、航空
调度电话和电力调度电话一律按平价收费。1984年12月调整为代号电话、特种电话、
紧急调度电话、政务电话、普通电话和公务电话。1987年9月开办长途自动拨号业务,
当年直拨长话有权用户即达286户。 1988年起增至2554户,至1990年底增至5608户。
1988年起各长话代办点和邮电支局相继开办该项业务。所属各县、市(区)邮电局也
于1989年起开办长途直拨,至1990年底7县(市、区)长途有权用户已发展至942户。
1925年4月1日济、青长途电话正式开放营业,规定通话时间5分钟为1次,连续通
话不得超过3次, 加急电话按3倍收费。1934年3月起,长话价目计算标准以5分钟为1
次和3分钟为1次两种。青岛仍以5分钟为1次,连缅怀通话不得超过2次,加急按2倍收
费。1936年12月起,改成3分钟为1次。繁忙电路连续通话以3次为限,清闲电路不限,
加急加倍收费。长话传呼范围以距离收话处5公里为限,传呼专力费1角,向发话人收
取。 1944年7月全国长话计费办法按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东业丙代电”规定的通话
两地的空间距离为计算标准,地图以邮政总局1936年印行的《中华邮政域图》为依据。
由于国民党统治区的通货膨胀, 滥发纸币, 长话价目一涨再涨。以1936年为基数,
1946年12月涨至1875倍,1947年7月涨至89375倍。
1949年7月, 华东统一报话价目颁布执行。青岛将解放初以小米计价办法改为折
实“计价单位”收费,随物价指数变动而浮动。1950年3月1日经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批
准,统一以“胜利折实公债”的0.07分作为一个电信计价单位。同年邮电部制订《长
话电话分类价目表》 ,以空间距离将全国话价定为36级,青岛从3月21日起执行。11
月随着全国财政经济的统一, 核定华东的长话价目超过华北区标准1.5倍以上的减按
华北标准1.5倍收费。1952年5月改按人民币收费。1958年1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统
一调整邮电资费,国内长话资费将36级话价简化为13级;取消地区差价,取消优待办
法。同年8月1日起,长途电话资费平均降低40%,第一级每分钟5分,2~13级每级加2
角;按次计价改为按分计价,以3分钟起算,超过3分钟按实际通话分钟计算。叫人和
传呼一律改按加收基本价目的1/3的附加费,各类长话销号费一律按基本价目的1/6计
算收取, 不满5分的收5分。1966年9月取消销号费,凡未能接通的电话,不分局方或
用户原因, 一律不收销号费;取消3分钟基本收费制度;取消叫人传呼附加费。1979
年6月9日起恢复3分钟基本收费办法,叫人、传呼加收1分钟附加费,销号费除城阳、
即墨、胶县、胶南每张收取5分外,其他地区概收1角。每日19时至次日7时及星期日、
法定假日的零时至24时收半价。凡由农村电路经转的长途电话,每张加收过线费3角。
特种电话、 紧急高度电话和预约电话,按照加急电话价目收费。1987年10月1日起,
近距离6级以内调价, 1级每分钟1角,2~6级比原价每分钟增加1角。同年12月1日,
山东省政府规定加收地方附加费。1988年1月起山东省政府规定星期日改半价为全价,
同年6月1日起夜间减价时间全国统一改为21时至次晨7时。
记帐用户和代办户 1939年青岛长话资费开始实行记帐办法,每月话费由电话局
册报组核算后, 交上费组收取。此类记帐户建国前约200余户。建国后随着对工商业
的社会主义改造, 机关、 工厂、企业均转为记帐户,每月结算后由人民银行托收。
1963年记帐户有724户,1980年有800调用,1985年达1150户。1987年随长途直拨开通,
此办法逐步停用。
为方便外地旅客使用长途电话, 青岛市邮电局自1949年7月起在旅馆、招待所设
置代办业务。1966年有19户,1985年发展到45户,1990年达60户。
国际业务 青岛国际长话长期没有直达电路,须经京沪两地经转。1962年12月21
日,山东省邮电管理局核定青岛等地邮电局输国际电话业务。1972年北京、上海两地
设立地面卫星站后,青岛国际长话通讯效率有所提高,但业务量不大。1978年以后,
随着对外开放,中外经济交往增多,青岛的外商和青岛海关使用长话的业务逐年增多。
截止1990年,除对发往以色列、南非和西南非洲等地的电话业务暂不开放外,对世界
其他国家和地区一般均可受理。国际电话的基本价目是按邮电部制定并颁布的国际电
信资费表执行。
1987年9月青岛开办国际直拨业务以通话分钟自动计时收费。 1988年6月1日起话
费普遍上调。截止1990年,青岛市国际直拨电话有权用户已发展到1088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