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青佐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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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每次世界大战爆发后, 青烟水线被 英国军队割断,日本人则将青沪水线
割断。同年11月日本侵占青岛后,即利用青、烟、沪水线敷设青岛至日本佐世保电报
水线。青、佐水线全长536海里,始为军用,翌年7月间收发公众电报。1922年2月4日,
出席华盛顿会议的中日双方代表签订《解放山东悬案条约》。该条约第26条规定:除
沪、青、烟前德国水线之权利、名义、特权均归中国外,该水线被日本政府用以安设
青佐水线之部分仍属日本所有。是年秋,在北京举行的中日鲁案善后会议上,经北洋
政府交通部力争,日本被迫同意青佐水线由中日各得一半,青岛一端由中国政府运用,
佐世保一端由日本政府运用,并规定在外国公司所有电信独占权未收回以前,中国政
府暂委托日本政府代办。1924年12月北洋政府交通部与日本政府就青佐水线订立运用
办法,并规定了分界,自东经125°3′50″,北纬33°58′55″之地起至青岛一段归
中国所有,自该点至佐世保一段归日本所有,两段均长268海里。1925年2月1日,中国
政府正式向日本收回青岛一段,前定细则协定开始生效。水线收回后,将原日本青岛
海底电报局改称为青佐水线运用处,但实际上仍由日本人控制。运用处设主任、稽查、
电师、 庶务各1名,均为日本人,其主任对外竟称“青佐水线电报局局长”,中国北
洋政府交通部仅派人担任报务总管兼测验员。 运用处其余人员中国人日本 人并用,
比例为3∶2。运用处电报设备为双工莫尔斯快机;电报多系日文,中英文亦收。营业
和投递的公众电报概归青岛电报局办理。水线发生故障由日本递信省派水线船修理。
1933年1月, 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增进电报水线通信效率, 特设水线总工程师1
人驻上海,水线工程师数人分驻上海、青岛、天津、烟台等地,专管水线监修、测验
及机械装置整理等事宜。 青岛中日之间报务繁忙, 中国去日本电报多由水线传递。
1934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电政司与日本递信省电务局正式签订报务合同。6月正
式开放上海——东京无线电路,报价与水线报价相同。此后,青佐水线传递的电报日
趋减少。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青佐水线运用处关闭,日籍人员撤至大连。1938年
1月日本再次侵占青岛, 原撤至大连的日籍人员重返青岛,随即恢复青佐水线通讯,
并公然挂出“日本电信局” 的招牌。 该局直接归日本递信省管辖,业务处理照旧。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青佐水线即遭破坏,此后不曾修复。发往日本电报均由青
岛至大阪无线电报电路传递。水线运用处日籍人员除极少数看守水线报房设备外,大
部分被征入军队或转入电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