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际邮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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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青岛一等邮局开办的国际邮政业务有信函、明信片(单、双)、新闻纸、
书籍印刷物、贸易契、瞽者文件、货样、挂号函件(单、回执)、挂号快函(单、回
执)、平信书本递、保价信函、包裹、汇兑、代收货价、保价箱匣等项。1923年进出
口邮件以与日本互换为主,仅日商经营的青岛丝厂一家寄往日本横滨的生丝和蚕茧包
裹即超过500件;从日本进口的包裹平均每月超过5000件,其80%寄交青岛;并对日本
办理开发、 兑付国际汇票及代收货价等业务。1936年与日本间开发汇款25579元,兑
付汇款70524元,代收货价款58037元,偿还货价款283元。1937年10月12日起与伦敦、
巴黎、 柏林、莫斯科、海参崴等处直接互换固封邮件。1938年1月由于日本侵占青岛
而停办。
1938年下半年开始与东京、神户、横滨、大阪、门司、下关、长崎、新义州、大
连等地互换直封邮件总包及包裹邮件总包。后又恢复与伦敦、巴黎、柏林、莫斯科、
海参崴互换直封邮件总包,并恢复国际航空邮件业务。1940年起停办与伦敦、巴黎、
莫斯科、海参崴互签名册直封邮件。1941年与柏林停办互换直封邮件。1944年出口国
际航空邮件由最高年度1940年的27.6万件减少到64件。1945年底全部停办。1946年恢
复国际航空邮件业务,至1948年8月航空邮路阻断。
1950年起恢复办理国际邮政业务。青岛海关在邮局设办事组验关。1962年青岛市
邮电局设国际邮件组,办理国际邮件的分拣封发等工作。堂邑路营业处全面办理各种
国际邮件的收寄业务, 并设有用户专用信箱为内外贸单位及银行服务。1965年4月16
日开始使用“国际邮资已付”戳记。后又使用“港澳邮件邮资已”戳记。
1976年1月1日起,邮电部定青岛市邮电局为国际邮件互换局,先向联邦德国纽伦
堡和瑞士布却两市邮局直封水陆路包裹总包。1977年4月1日起向挪威奥斯陆直封水陆
路包裹总包。 由苏联、芬兰、瑞典经转,自满洲里转出。同年6月30日青岛首次直封
奥斯陆包裹4件,封装2袋;1978年32件;1979年1月至8月无,但同年去荷兰鹿特丹的
包裹半年内共收寄1227件,遂停止直封挪威奥斯陆,改为直封荷兰鹿特丹水陆路包裹。
1979年起,随着外事通信业务量的增加,先后在外贸展览中心、汇泉小礼堂、北海宾
馆、三号码头等处设临时国际邮电通信服务点。
1981年9月22日青岛市邮电局设国际邮电业务科, 专门管理邮电国际业务。由堂
邑路支局对外营业,由分拣组办理青岛市邮电局、烟台市邮电局(包括两市所辖县、
市、区邮电局)出、进口国际邮件分拣、封发和经转。1982年、1984年先后在汇泉宾
馆、 海员俱乐部、黄海饭店设3处邮电所办理国内国际邮电业务。1984年起,到在青
岛访问、旅游停港期间的外国船上或其船员住处办理邮电业务。青岛市邮电局国际业
务科设专职投递人员, 并配备专用汽车从上午10时到下午5时随时出班。1989年4月1
日成立速递站(1990年改称速递分局) , 负责国内、国际特快邮件的收寄和投递。
1981年10月1日起,青岛市邮电局开办国际特快专递邮件业务。特快专递初通达香港、
日本、加拿大等10个国家和地区,1982年增加阿根廷、巴西、马来西亚、联邦德国、
澳门; 1983年增加瑞典; 1984年增加埃及、卢森堡、挪威、泰国、丹麦、葡萄牙;
1985年增加突尼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意大利、希腊、卡塔尔、哥伦比亚、比利时、
荷兰, 年底通达30 个国家和地区;1987年底通达35个国家和地区;至1990年已通达
75 个国家和地区。 业务量: 1982年进口645件, 出口300件;1988年分别增至进口
1668件,出口1026件;1986年进口7887件,出口7360件;至1990年末出口增至2.58万
件。
1988年3月1日起青岛市邮电局在湛山、广西路等支局办理国际快递函件业务,同
月25日起决定凡条件具备的邮电支局均可开办国际函件的快递信函、快递明信片业务,
设在湛山的国际业班则办理全部国际快递函件业务。 该项业务至1990年已通达120个
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