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邮 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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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差邮路 胶州邮界初创时, 通内地邮差邮路有6条: 青岛——即墨——莱阳
(连接芝罘、 威海卫),每周1次。青岛——蓝村——平度——沙河(连接莱州——
黄县——登州等) ,每周2次。青岛——胶州——高密——潍坊——青州——周村—
—邹平——济南, 每周3次,向北通过齐河到北京、天津。青岛——胶州——诸城—
—莒州——沂州, 接滕县、济宁州等处,与镇江——北京干线相接,每周3次。潍县
——安丘——莒州,南接沂州,北接济南线,每周2次。胶州——灵山卫,每周5次。
邮差每天步行50公里,往来受官方保护。
1908年至1909年,烟台至青岛设日夜兼程骑差邮路,属烟台邮界。1914年1月1日
起,胶州邮界撤销,内地邮路统归济南邮务管理局管辖。
铁道邮路 1901年胶济铁路通至胶州,胶州邮界和青岛德意志帝国邮局订立协定,
允许在火车上运送封固的大清邮局邮袋。邮运时间由2天缩短至3小时。随着铁路延伸,
西去邮差邮路逐步由火车代替。1904年胶济铁路通车后,青岛德国邮局在来往于青岛
和济南之间铁路列车上配有标志着德国国家邮政管理局自备的邮政专用车厢,与铁路
沿线德国邮政机构相联系,并通过铁路人民传送每天来往于青岛至胶州和高密的邮包。
1906年胶州邮界和德华山东铁道公司订立合同,设专用车厢运递大清邮政邮件,并派
人押运。 邮路长度为393公里。1914年日本侵占青岛和胶济铁路后,火车邮运被日本
军队禁止, 直至1917年3月26日签订《中日两国邮电事务办法》及1918年10月10日签
订《办法之细则》后,11月1日起才得以恢复(在此4年间,青岛邮局不得已开办济南
至即墨邮差邮路, 维护邮运。邮路全长399.5公里,由42 名邮差每日发1班,每一单
程需行7日)。1937年底,日本军队侵占山东,12月25日胶济铁路全线停通。次年2月
11日虽恢复通车, 但日军仍不准在火车上带运邮件,延至4月18日始恢复邮运。火车
停运的4个月中, 邮件改由青岛至天津海运、青岛至潍县长途汽车带运和青岛邮局自
备2辆汽车至潍县、台儿庄、烟台接运。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因国民党军队不
断制造磨擦,胶济铁路不能正常通车。10月,西去火车仅能通到潍县,11月15日后只
能通至城阳。这期间,青岛向外发的邮件改由沧口邮局由早班经胶县转发,重要邮件
则托军用飞机带运。 1946年1月10日国共两党签订停战协定,至12月16日胶济铁路全
线恢复通车。1947年2月28日胶县以西线路又复中断,至6月仅能通至城阳。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 7月10日胶济铁路全线通车,次日恢复邮运。同年,京
青邮路开办。 济青邮路自备邮厢容间开始为50立方米,后改为75立方米。1949年7月
11日至1985年3月31日, 邮件由济南邮政局派押,1985年4月1日起改由青岛市邮电局
派押。 沿途交换点去程13处,回程10处,全程393公里。京青邮路自备邮厢容间开始
为30立方米, 后改为92立方米,全程887公里,由北京邮政局派押。青浦邮路,1950
年4月由青岛市邮电局派押, 租用邮厢容间48立方米,至浦口全程1056公里。10月后
划归济南邮政局管理。 青烟邮路, 始于1959年(以前邮件由济烟车在蓝村交换)。
1974年6月20日起租用车厢48立方米(1987年4月1日起改为30立方米) ,由青岛市邮
电局派押,全程235公里。沿途交换点去程6处,回程7处。青兰邮路,1975年9月21日
开办,由青岛市邮电局派押,全程2246公里。1978年至1980年改至宝鸡,全程1743公
里。1981年又延至兰州并隔日至西宁,至西宁全程2462公里,自备邮车,容间92立方
米。沿途交换点去程22处,回程25年。截至1990年底,铁路邮路共有青岛——西宁、
青岛——济南、 青岛——烟台3条,由青岛市邮电局派押,长3090公里。全年铁路邮
运量达132120.3万袋公里。
轮船邮路 胶州邮界只有青岛——阴岛——薛家岛小轮邮路。
1898年,德国捷成轮船公司的邮轮航行上海——青岛,每周1次。1899年,每4~
6天往返上海——青岛——芝罘——天津1次。1901年捷成公司改为汉堡——美洲航运
公司(又称德美轮船公司) ,有4艘邮轮由上海经青岛至芝罘或天津。1903年汉堡—
—美洲航运公司在青岛设分公司, 每月定期有1艘客轮自欧洲来青岛,并有香港经青
岛的航线。 此外,还有日本大阪轮船公司的客轮每3周定期航行神户——青岛——芝
罘——牛庄——神户1次等。 青岛德意志帝国邮局的邮件主要交汉堡——美洲航运公
司的邮轮带运,也利用其他航运公司轮船带运,或利用军舰和货轮发送。去欧洲和德
国邮件, 由上海去欧洲轮船经转。发往中国内地的邮件,先是由上海、烟台、天津3
地中德邮局间交换;1899年7月1日大清胶州邮界成立,并在青岛设交换局,部分邮件
遂由青岛本地交换。 去塔埠头邮件开始由总督府的小艇每隔两天运送1次,由军人押
送, 如遇航路封冻,每周2次由陆路骑马运送。1914年11月日本侵占青岛后,青岛日
本邮便局开办的轮船邮路有,每月日本8次,,大连9次,上海7次,仁川3次,天津、
基隆各1次。 1923年起,国内定期轮船邮路有青岛——上海、青岛——烟台和青岛—
—石臼所——新浦,以及原有的青岛——阴岛、薛家岛小轮邮路。此外,与海参崴、
日本及被其侵占的大连、基隆和朝鲜的仁川均有轮船运送邮件。1937年底,日本军舰
封锁青岛海口,去石臼所、新浦港的小轮停驶。小轮停驶期间,去石臼所、新浦的邮
件改由永昌栈风船托运。1939年7月1日起恢复小轮邮路,同年平开青岛至响水、连云
港邮路。1939年5月6日起,日本——青岛邮船由1艘增至2艘。1940年增开青岛至石岛
小轮邮路。年底,轮船(包括风船)邮路总长度达5649公里。1945年日本投降前,青
岛的轮船邮路已不正常。 7月青岛——石臼所停航,年底青岛至烟台、石岛停航,去
烟台、 威海等处邮件改由青岛——即墨委办汽车转发。1946年1月起轮船邮路主要由
青岛——上海、青岛——天津、青岛——连云港3条。1947年6月后,不定期邮路增加
营口、烟台、石臼所、薛家岛、红石崖等处,11月间曾利用国民党军船运邮。1948年
不定期邮路增加秦皇岛、龙口等地。
1949年8月1日,青岛一等邮局与青岛公祥船行等11家轮船公司订立代运邮件合同。
年底有青岛至天津、 上海、烟台、大连、石臼所、连云港、石岛、香港7条邮路。其
中常用的有石臼所、 连云港和香港等线, 其他因船期不定而未用或少用。1959年至
1962年为疏运胶济铁路沿线去东北包裹,邮电部邮政总局指定青岛——大连为正式邮
路,由青岛邮电局派押。此后,陆路交通发展,轮船邮路逐年减少,到1965年仅剩青
岛——石臼所1条邮路。 1971年,青岛的轮船邮路停办。1979年,青岛——黄岛小轮
邮路开办。 1982年6月上海——青岛轮船邮路开办,由上海邮政局主管,1986年改为
青岛市邮电局主管,1987年撤销。1989年青岛——黄岛邮路撤销,至此轮船邮路全部
停办。
汽车邮路 1922年胶澳邮权收回后, 青岛一等邮局自备邮运汽车1辆,开辟市内
邮路,接送邮件。1933年山东省邮政管理局与山东省建设厅签订汽车代运邮件合同,
8月1日起开办青岛——烟台委办汽车邮路,同年又增加青岛——黄县、青岛——海阳、
青岛——金家口、 青岛——沙河4条委办汽车邮路。1936年增开青岛——登瀛、青岛
——惜福镇、 青岛——板桥坊、青岛——大崂、青岛——王哥庄5条市郊委办汽车邮
路。1938年初日本军队侵占青岛后,这些邮路相继停驶。1938年日本在青岛设交通公
司,青岛到李村邮件由交通公司汽车代运,下半年青岛——即墨恢复通车代运邮件。
1939年6月1日青岛——王哥庄委办汽车邮路恢复。1941年5月1日起王哥庄邮件由即墨
邮局转发。同年6月1日青岛——烟台恢复通车,青即邮件改由青烟邮路代运。1942年
开办青岛——掖县委办汽车邮路。1944年青烟线又停通,邮件由青岛——烟台轮船代
运或由海运天津转发。25日起代运邮件,1946年底停通,1948年恢复,1949年初又停
通。此后青岛——即墨间改为自行车邮路,直至即墨解放。
1949年6月11日起,青岛一等邮局自办青岛——潍县汽车邮路并派押。7月11日青
济铁道邮路全线恢复后,青潍汽车邮路停办,另开青岛——烟台自办汽车邮路,并带
运流亭、即墨邮件。建国初期,市内较远的支局、所邮件利用委办汽车代运。到1959
年, 市内有青岛至四方、沧口、浮山所及台东至李村等委办汽车邮路202公里。1961
年市内自办邮路增加, 委办邮路仅剩浮山所8.9公里,市郊及长途委办汽车邮路增至
970公里。 其中包括青岛至即墨、店集、金口、小纪、行村、海阳、穴坊、马哥庄、
王哥庄,李村至北宅、沙子口、夏庄、王哥庄、惜福镇,板桥坊至流亭、马哥庄等。
1962年崂山县设邮电局后,部分委办邮路由该局管理。到1965年,自办邮路135公里,
委办邮路295公里, 市内均改为自办。1971年起自办汽车邮路超过委办邮路,1978年
均为自办。 1982年青岛——即墨邮路由自办改为委办(普通及机要各1条,机要派人
随车押运)。1983年开办青岛——平度委办汽车邮路。
1979年至1984年,每至冬季胶县邮电局经转去东北的食品、土产包件突增,致使
运力困难。 在此期间,青岛市邮电局派出2辆汽车,每天自胶县运至烟台。1987年增
加自办市内快递邮件汽车邮路88公里。 1988年增加市内邮政快件邮路2条58公里。
1989年撤销青岛至即墨、 平度两条委办邮路151公里。1990年开办市区至经济技术开
发区邮路40公里(包括轮渡8公里) 。 截至1990年汽车邮路共有897公里,其中自办
852公里、委办45公里。全年汽车邮运量达382.87万袋公里。
航空邮路 1932年沧口设机场,中美合办的中国航空公司班机每星期二、四、六
由上海经青岛抵北平,星期三、五由北平经青岛抵上海,青岛一等邮局开始利用飞机
带运邮件。1933年航线改为上海——东海(海州)——青岛——北平。北上机为星期
二、五、日,南下机为星期一、三、六。航线分甲、乙两线。甲线784公里,乙线691
公里。1937年8月10日开通青济舷一,但只飞了3天就停航。1945年10月15日起,利用
美国军用飞机往来沪青津间免费代运邮件。11月23日中国航空公司沪青平航线复航度
带运邮件, 星期一、三、五北上,星期二、四六南下。因客运拥挤,1946年3月起只
限运信函和明信片。1947年2月,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指定上海、南京、青岛、天津、
北平等27处邮局为航空邮运中心局,凡中心局附近各地航空邮件均以相关中心局为集
散地。 时青岛航空邮路有4条:沪宁青济平津线(中国航空公司)、沪宁徐青济平线
(中国航空公司)、沪宁青济平线(中央航空公司)、青潍线(便机及总空运大队)。
1948年各航空邮路陆续停航。
1949年至1983年青岛无航空邮路。1984年邮电部指定青岛市邮电局为航空邮运局,
同年9月10日起开办青岛——北京、青岛——上海、青岛——大连——沈阳3条航空邮
路。 1985年11月16日开办青岛——南京、青岛——广州航空邮路。5条航空邮路总长
4383公里,单程长度分别为687公里、673公里、721公里、552公里、1750公里,均为
每周1班。 1986年增开青岛——郑州——西安航空邮路1215公里,1988年增开青岛—
—长沙航空邮路668公里,同年青岛——广州调整飞行路线增加行程110公里,年末航
空邮路6412公里, 班期改为每周2~2班,其中至广州已达逐日班。 1989年4
月1日起邮电中指定青岛市邮电局为航空转口局, 负责经转淄博、青州、潍坊、烟台
的航空邮件。1990年停开青岛至南京线,增加青岛至厦门、沈阳、长春、哈尔滨、合
肥、 武汉等地的航线,年末航空邮路共有10条、12217公里,其单程长度及飞行路线
分别为:
青岛——郑州——西安,1215公里,周2班;青岛——广州,1860公里,周6班;
青岛——上海, 673公里,周5班;青岛——厦门,1571公里,周2班;大连——青岛
——合肥,1015公里,周2班;青岛——合肥——长沙,1298公里,周2班;青岛——
沈阳, 721公里,周1班;青岛——北京,646公里,周2 班;长春——大连——青岛
——合肥——武汉,2007公里,周3班。1990年全年航空邮运量达2643.54万袋公里。
机要邮路 1957年4月青岛市邮电局接办机要通信后,到1960年仅开办了摩托车、
自行车邮路。1961年至1972年,利用火车及委办汽车邮路(派人随车押运)。1973年
开办自办汽车, 民路。截至1990年,自办机要通信汽车邮路212公里,委办机要通信
汽车邮路45公里。
市郊乡村邮路 1922年, 沧口二等邮局设村镇信差2人,逐日步班路线是沧口至
营子、楼山后、西宋哥庄、南渠、仙家寨、白沙河、东宋哥庄、赵哥庄、黄埠、东黄
埠、 夏庄、法海寺、东小水、西小水、丹山;2日步班路线是沧口、水清沟、要村、
张村、 彭家庄、 南宅科、于哥庄、段家埠、登瀛、沙子口、姜哥庄、崂山村、旱河
(今汉河)、九水、于家下河、郑疃、侯家庄、东李村。1935年李村代办所升为三等
局, 大部分村镇邮件改由李村邮局用自行车投递,取消步班投递。 1949年8月,
崂东、崂西、夏庄各邮政代办所、信柜及邮路划归崂山邮局。李村、四方、沧口乡村
邮路划为4个自行车段, 均为每日班。同年12月城阳划归青岛后,城阳所辖乡村线亦
划为4个段。1958年崂山郊区成立8个人民公社,除中韩外,其他7个公社都设投递点,
每社设乡邮员2人。 崂山郊区人民政府驻地至公社邮件运输,除青岛——李村是自办
汽车邮路外, 县内邮运投递由该局管理; 青岛市邮电局管辖的市郊乡村邮路减缩至
150公里。1975年增至215公里。至1990年底又减至132公里。
国共通邮 1946年4月起,青岛经胶县有通往解放区邮差邮路2条:胶县至铺上,
可通至张应集,邮差1人,间日班;胶县至日照,邮差4人,自行车逐日班。日照解放
区战时邮局每隔十几天交发邮件1次。 这两条邮路有时受阻,班期不正常。烟台解放
区也有邮件转来青岛。 1947年11月3日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禁止与解放区通邮。1949
年初天津、北平解放后,华北人民政府邮局总局于3月9日公布《关于与蒋管区通邮暂
行办法》,指定北平、天津、秦皇岛3地邮局为华北进出口邮件交换局。1949年2月青
岛一等邮局根据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邮政总局“关于试办国共通邮的通知” ,于2月
28日将收寄去解放区的邮件发稿上海转发,3月收到北平转来邮件,3月13日、26日派
村镇邮务稽查分别到即西县太祉庄及及县与解放区战时邮局洽商通邮,战时邮局认为
以按规定地点通邮为宜。同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通令禁止与解放区通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