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预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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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广播 1956年6月1日起, 每日分早、中、晚三次将未来12、24、48、72小时
天气预报, 通过电台每天进行10多次广播,其中有固定的“天气预报节目”,全文广播
不同时效的天气预报,并用记录速度重复播放;另外还通过“新闻节目”和“快讯节目”
等简要广播天气预报。在雨汛季节或遇有台风等重大灾害性天气临时增加天气预报的
广播时次。
报纸刊登 1956年6月1日起, 《青岛日报》每天均在一版的专栏内刊登当日的天
气预报。《青岛科技报》也曾刊登过中、长期天气预报。遇有重要天气过程或逢重要
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时,则在报纸上刊载“节日天气”或“天气新闻”。
电话传递 将青岛市领导机关和各生产指挥部门列入“气象服务一览表”, 用电
话将天气预报内容和天气演变趋向,定时向重点服务单位详细报告。这些单位是:(一)
领导机关, 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等;(二)新闻宣传部门,《青岛日报》、广
播电台、电视台等;(三)市各部委办局,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委员会、科学
技术委员会、农业局、水产局、水利局、港务局、电业局、城建局、机械局、轻工局;
(四)军事指挥单位,青岛水警区、青岛警备区等;(五)生产指挥机关,抗旱防汛指挥部、
海上安全指挥部、渔业指挥部、重点工程指挥部、引黄济青指挥部等;(六)厂矿企业,
北海船厂、青岛钢厂、四方机厂、黄岛发电厂、汽车运输公司、海运公司、远洋运输
公司、青岛一粮库、二粮库、三粮库、国棉厂、海产养殖场等;(七)商业旅游部门,商
业局、外贸局、旅游开发公司、海上旅游公司、体育场、海水浴场; (八)公共事业单
位,保险公司、公交公司、自来水公司等。对重大灾害性天气,则携带天气图、气象传
真、卫星照片去领导机关当面汇报。
悬挂信号 青岛公众预报服务, 还采用悬挂天气信号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在大风
天气即将出现时,大风警报传输至海港监督、船舶指挥部门,在固定、醒目的地点悬挂
号灯,向海上船只通告大风情况。
自动答询 1987年, 青岛市设立了“气象预报自动答询机”。值班预报员将每次
的天气预报内容,经过录音处理后输入答询机,人们可随时拨气象预报自动答询机的电
话号码,即可收听到未来天气预报。
材料印发 青岛的中、长期天气预报服务, 主要是采取印发材料的服务方式。将
每旬、月或季、年已制作出的天气预报打印成书面材料分送至主要单位, 对重大灾害
性天气预报,以《天气公告》、《台风警报》、《紧急台风警报》等材料分发;年度的
长期天气预报,则打印分发或刊登在《青岛气象》上。
现场服务 始于60年代初期。青岛市曾多次派出由预报、报务和观测人员组成的
气象小分队(亦称“流动气象台”),深入到各渔场及烟台、龙口、石岛等地,随渔业指
挥部门或指挥船只,就近就地开展气象预报服务。1960年4月17日至7月24日,海上流动
气象台随船12次出海。1961年4月, 组成黄海远洋流动气象台和黄海近海流动气象台,
随船出海16航次。1975年和1976年间,还两次派出海上气象小分队,随渔业公司冷藏加
工轮“延安5号”赴黄、渤海渔场,开展海上现场气象观测和就地制作发布天气预报。
1976年2月25日至6月12日,由预报、报务、观测人员组成的海上气象小分队,随“延安
5号”轮出海服务, 行迹遍及渤海海峡,黄海北部、中部和南部,东海北部渔场,积累了
海上定时276次第一手资料。现场发布预报137次、警报14次。
气象警报 1986年起, 青岛气象部门又增设了“气象警报系统”。该系统包括设
在气象台的警报发射机和装在重点专业有偿服务用户的气象警报器等。在重要天气将
临时,预报值班员可随时开机呼叫发布气象警报,各用户可在室内利用警报器随时接收
天气警报信息,便于迅速采取防范措施。在公众预报服务上运用气象警报器,主要是对
党政军领导机关专门设置的。
电视播放 1985年, 山东电视台开始播放青岛的每日气象预报和天气警报。1987
年1月25日起, 正式在中央电视台播放。1988年,青岛电视台也开始播放青岛市区及所
属县(市)区的天气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