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一 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关于防震抗震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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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革委:
我省自唐山、丰南大震以来,不少地区都有宏观异常和微观异常反应,有些地方
异常反应较多,并仍在继续。根据省委、省革委指示精神和我省的地震形势看,我们
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必须提高警惕,加强地震工作,开展大范围的监视,密切
注意地震的动向,做好防震抗震工作。我们要在思想上把地震工作提到“备战、备荒、
为人民”的战略方针的高度来认识,树立长备不懈,有备无患的思想。立足有震,加
速做好工作,不发生地震更好,如一旦发生地震,或附近地区大震波及我市,也尽量
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现对防震抗震工作做如下部署:
一、积极开展地震知识和防震抗震知识的宣传工作。这是地震形势发展的需要,
是关系到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我
们要广泛进行抗震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使人人都懂得防震抗震知识,人
人都会主动做好防震抗震工作,通过宣传破除封建迷信思想,树立“人定胜天”的坚
强信心,防止阶级敌人的造谣破坏,坚持抓革命促生产。
二、充分发动群众,抓紧做好防震抗震工作。防震抗震是一项保卫社会主义革命
和建设,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因此必须加强党的领导,
充分发动群众,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做好各种准备,做到有备无患,临震不乱,
打好防震抗震的人民战争。毛主席教导我们:“总而言之,我们要有准备,有了准备,
就能恰当的应付各种复杂的局面”。地震的主要危险是房屋或其他建筑遭受破坏或倒
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一方面要做好地震的预报工作,另一方面要扎实的做
好防震抗震工作,这样就能防止或减少破坏和损失。
1.各有关部门,对电厂、通讯、自来水、消防、交通运输、水库、易燃、易爆和
剧毒物资等,要迅速采取防震抗震措施,避免震时造成生产、生活的重大困难和震后
的次生灾害(如火灾、水灾、爆炸、毒气漫延等)。对地震时不能中断工作的重要单位
(如医院、消防、电讯、自来水、电厂),要做专门的防震抗震检查,要保证正常生产
和工作。
2.对城市建筑和民用住房,有关部门要进行防震抗震检查,不合抗震要求的,应
采取措施,增强房屋的抗震能力。在农村也要发动社员尽可能的加固住房。
3.在防震抗震中,要狠抓阶级斗争,防止阶级敌人造谣破坏,扰乱社会秩序,破
坏抓革命促生产。公安部门、民兵指挥部要做好震时维持秩序,加强治安工作的准备,
并同交通、卫生、商业、物资及其他部门,共同做好震时抢险、救护和物资供应工作。
4. 凡报出5级以上的地震,即由市委决定责成有关部门发出地震紧急警报。地震
警报的信号暂用一长一短(长一分钟,间隔10秒钟,一短30秒钟)连续三次。一旦发出
地震警报时,一定要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统一指挥,全面安排,务必听从指挥,保
持冷静,尽快有秩序的疏散人员,离开房屋,躲到空旷场地、宽阔街道,要避开高大
建筑物,高压线等不安全的地方。离开房屋时要熄灭炉火,关闭煤气、电路闸门等。
对大震时不能中断工作的单位,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坚守生产工
作岗位,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影响防震抗震工作的进行。
三、认真贯彻“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以预防为主、专群结合,土洋结合,依靠
广大群众做好预测预防工作”的地震工作方针。各级党委要把抗震防震工作列入议事
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都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防震抗震工作,并
指定有关部门具体负责该项工作。要经常分析研究防震抗震工作,解决和落实防震抗
震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我市的地震工作,当前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广大群测群防
点的工作,依靠广大群众对震情的监视和加强与各地区地震台站的沟通联系,共同搞
出预测预报。因此,必须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对已建立的群测群防点,单位党组织要
加强领导,积极帮助加强提高思想,增强政治责任感,迅速提高测报工作水平。凡是
市内有条件的工厂、企业、气象、邮电、医院、学校等单位,都可自行建立群测群防
地震点,其业务工作,由市地震办公室统一管理。
以上各点望研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