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防震 抗震 救灾措施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2&A=48&rec=30&run=13

工作机构
青岛市地震办公室 根据1974年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建立健全地震工作机构”的
指示, 1975年2月25日青岛市成立地震办公室。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对地震工作提出的
基本要求是:贯彻中央“以预防为主,专群结合、土洋结合,大打人民战争的方针”,
抓好全市的防震抗震知识的宣传普及和群测群防工作,积极筹建、管理专业台站和群
众测报点,开展地震科学研究,搞好震前预报。
青岛市抗震办公室 设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由城乡建委科技处兼管,主要承担
管理全市在建工程的抗震设防和已建工程的抗震加固工作。
抗震救灾指挥部 1976年7月28日唐山地震后, 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抗震
救灾紧急电话会议,部署抗震救灾工作。会议要求全省迅速行动起来,做好抗震救灾
的组织领导,加强干、群的抗震教育,以实际行动搞好生产、超产运动,备好支援物
资, 并提高警惕,严防破坏等。7月30日青岛市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委书记刘众
前、市革委会主任李秉政分别担任指挥和副指挥。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了10个组: 震
情组、灾情调查组、工程抢险组、医疗救护组、物资调运组、灾民生活安置组、治安
保卫组、宣传组、外事组和财务组。各县革委会也先后建立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实施
抗震救灾各项任务。
青岛地震台 山东省地震局的直属地震专业台站之一。其主要任务是承担监测青
岛地区、南黄海海区和邻近地区地震活动,并负责这一地区的地震速报任务。
青岛市地震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199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破坏性地震减灾
工作的意见》和1991年山东省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1991年青岛市
成立了地震工作领导小组,拟发了《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同时公布了青
岛市地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地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程友新(副市长)、副组长宋长德
(北海舰队副参谋长)、初兴孔(青岛警备区副司令)、刘正树(市文办副主任)、孙志周
(市科委副主任)、修书成(市地震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属各部、委、局办
等19个部门组成。
其工作职责: 一、统一领导全市地震监测预报、防震抗震和救灾工作。组织指导
编制青岛市的地震防灾救灾预案; 协调解决防震减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督促检
查各项防震减灾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审查市地震办公室提出的短临预报意见,行使
政府发布地震预报职权。三、当有短临预报或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在市政府的统一领
导下,行使抗震救灾指挥职能,部署救灾预案中确定的各项工作。四、统一提供震情、
灾情的宣传报道。五、及时组织对地震灾害的预测评估,部署救灾预案中确定的各项
工作。当有短临预报或发生破坏性地震时,领导小组须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抗震救灾
工作,并及时向国务院、省政府报告震情。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防御措施 1991年8月23日,青岛市政府制定并印发《青岛市防震减灾工作大纲》,
要求各市区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大纲》精神,尽快制定适应青岛地区情况的
防震减灾大纲和本部门的防震减灾预案,严格坚持内紧外松、有备无患的原则做好工
作,切实做到既要搞好防震抗震工作,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一旦发现地震
谣传或误传,要采取积极措施,尽快平息制止,对破坏防震抗震工作的犯罪分子要及
时严厉打击。对震前各部门所承担任务和防御措施也进行了部署。
各级地震部门:要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及时提供地震震情和趋势意见;制定出强化
监测预报手段方案,组织落实大震快速反应措施,做好拟建工程 (重点、危险、易发
次生灾害)、超高层建筑或生命线工程的工程地震工作;加强地震知识宣传教育,平息
地震谣言和谣传事件。
城乡建委抗震部门:对地震烈度6度以上地区的旧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各种设施进
行调查,根据需要采取抗震措施,对所建的各种工程进行抗震设防管理; 组织调查重
点监视区的农房抗震性能,推广可行的加固方法; 管理与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开
展抗震科学研究及科普知识宣传。
邮电部门: 及时检修和加固现有通讯设施,为地震资料的信息迅速传递提供通讯
条件; 制定震区通讯、抢修预案,落实应急无线通讯设备和其他邮电通信物资,保障
震区与市、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系统的通信需要。
计划财政部门:协调解决防震抗震救灾工作中急需的物资和经费。
工农业生产主管部门: 维护和稳定工农业生产秩序,组织各企业、厂矿主管部门
制定防震救灾预案;加强对职工进行震时应急措施的宣传教育。
民政部门:做好灾民紧急抢救和生活安置、救济的各项准备。
公安部门: 督促有关部门检查、落实对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保管、
转移及库房加固护卫措施,拟订灾害消防工作预案和强化震区的社会治安和党政机关
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及交通管理措施; 及时打击制造、传播地震谣言、扰乱社会秩
序的犯罪分子。
青岛驻军: 制定支援地方抢险救灾预案,保障重点监视区驻军与各级政府和军内
上级机关的通讯联系。
保险部门: 加强重点监视区的保险工作,积极扩大服务领域,为群众提供保险保
障;协助地震部门、抗震部门开展防震抗震知识的宣传,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及时做好
保险财产受损后的经济损失赔偿和人身伤亡的保险给付工作。
物资、粮食、石油、商业、供销部门: 做好物资、粮食、石油、商品库房的维修
加固,制定抗震抢险和应急物资、粮食、石油、商品生产和生活资料的贮备、筹集、
供应预案。
卫生防疫部门: 制定震时医疗、救护和防疫工作预案,宣传防疫、自救、互救知
识。
铁路、港务、民航、交通部门: 做好铁路、公路、桥梁、涵洞等重要设施的检修
加固工作,制定震后交通运输和重要设施抢险、抢修预案及群众、伤病员转送工作预
案。
水利、电力部门:检查维护水库堤坝和供水电力设施;拟定备用电力保障、震后供
应,水利、电力保障及供应,震后水利、电力工程设施抢险和抢修预案。
市内五区政府:制定抗震互救预案。
此外,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都要分别建立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
负责组织领导本系统的抢险救灾工作。
临震应急对策 地震预报是个敏感的社会问题,地震预报管理不善,会酿成一些
不测事件,造成社会秩序、社会生产混乱,其危害相当大。《青岛市防震减灾工作大
纲》确定临震应急对策: 一、地震短期和临震预报由青岛市地震办公室提出,经市地
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报市政府批准,适时发布,同时报山东省政府和国务院,在
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经国务院批准后再向社会发布。二、当青岛市所属地区或邻近地
区出现地震前兆时,地震部门及时向山东省地震局报告,尽快组织有关人员落实地震
前兆异常发展过程的可靠性,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各类意见。三、对发震时间、地点判
断较明确时,市地震办向市地震领导小组提出发布地震预报建议,由领导小组决策,
同时报山东省和国家地震局。四、对发震区域判断不明确时,市地震办提出建议,由
地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市政府批准,只作内部预报。
市地震办公室为保证在地震发生后,能快速而有效地实施各项应急措施,也建立
了系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机构,制定出了明确的应急工作程序和办法。
无线电通信应急网络 1992年1月28日, 市政府办公厅为地震办公室安装直通市
政府值班室热线电话、传真机各一部,同时还安装与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网络连网终
端机一部,保证了震情信息快速准确地传递。
为确保震后抗震救灾通信指挥达到应急的目的和快速反应能力,市政府又确定在
青岛地区建立超短波无线通信网。在无线通信网的建设和组网布局上,采用了两级组
网的通信方式。一级网为总通信网,由市地震办公室设车载台一部,用于地震后应急
反应时的通讯指挥及平日的巡查检修,并于各县(市)、区地震办公室的固定台(基台)
构成通信网络,进行应急信息传递。二级网主要为各县(市)独立的通信系统,采用手
机构成通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