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机构
青岛市地震办公室 根据1974年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建立健全地震工作机构”的
指示, 1975年2月25日青岛市成立地震办公室。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对地震工作提出的
基本要求是:贯彻中央“以预防为主,专群结合、土洋结合,大打人民战争的方针”,
抓好全市的防震抗震知识的宣传普及和群测群防工作,积极筹建、管理专业台站和群
众测报点,开展地震科学研究,搞好震前预报。
青岛市抗震办公室 设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由城乡建委科技处兼管,主要承担
管理全市在建工程的抗震设防和已建工程的抗震加固工作。
抗震救灾指挥部 1976年7月28日唐山地震后, 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抗震
救灾紧急电话会议,部署抗震救灾工作。会议要求全省迅速行动起来,做好抗震救灾
的组织领导,加强干、群的抗震教育,以实际行动搞好生产、超产运动,备好支援物
资, 并提高警惕,严防破坏等。7月30日青岛市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委书记刘众
前、市革委会主任李秉政分别担任指挥和副指挥。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了10个组: 震
情组、灾情调查组、工程抢险组、医疗救护组、物资调运组、灾民生活安置组、治安
保卫组、宣传组、外事组和财务组。各县革委会也先后建立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实施
抗震救灾各项任务。
青岛地震台 山东省地震局的直属地震专业台站之一。其主要任务是承担监测青
岛地区、南黄海海区和邻近地区地震活动,并负责这一地区的地震速报任务。
青岛市地震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199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破坏性地震减灾
工作的意见》和1991年山东省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1991年青岛市
成立了地震工作领导小组,拟发了《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同时公布了青
岛市地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地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程友新(副市长)、副组长宋长德
(北海舰队副参谋长)、初兴孔(青岛警备区副司令)、刘正树(市文办副主任)、孙志周
(市科委副主任)、修书成(市地震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属各部、委、局办
等19个部门组成。
其工作职责: 一、统一领导全市地震监测预报、防震抗震和救灾工作。组织指导
编制青岛市的地震防灾救灾预案; 协调解决防震减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督促检
查各项防震减灾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审查市地震办公室提出的短临预报意见,行使
政府发布地震预报职权。三、当有短临预报或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在市政府的统一领
导下,行使抗震救灾指挥职能,部署救灾预案中确定的各项工作。四、统一提供震情、
灾情的宣传报道。五、及时组织对地震灾害的预测评估,部署救灾预案中确定的各项
工作。当有短临预报或发生破坏性地震时,领导小组须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抗震救灾
工作,并及时向国务院、省政府报告震情。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防御措施 1991年8月23日,青岛市政府制定并印发《青岛市防震减灾工作大纲》,
要求各市区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大纲》精神,尽快制定适应青岛地区情况的
防震减灾大纲和本部门的防震减灾预案,严格坚持内紧外松、有备无患的原则做好工
作,切实做到既要搞好防震抗震工作,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一旦发现地震
谣传或误传,要采取积极措施,尽快平息制止,对破坏防震抗震工作的犯罪分子要及
时严厉打击。对震前各部门所承担任务和防御措施也进行了部署。
各级地震部门:要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及时提供地震震情和趋势意见;制定出强化
监测预报手段方案,组织落实大震快速反应措施,做好拟建工程 (重点、危险、易发
次生灾害)、超高层建筑或生命线工程的工程地震工作;加强地震知识宣传教育,平息
地震谣言和谣传事件。
城乡建委抗震部门:对地震烈度6度以上地区的旧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各种设施进
行调查,根据需要采取抗震措施,对所建的各种工程进行抗震设防管理; 组织调查重
点监视区的农房抗震性能,推广可行的加固方法; 管理与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开
展抗震科学研究及科普知识宣传。
邮电部门: 及时检修和加固现有通讯设施,为地震资料的信息迅速传递提供通讯
条件; 制定震区通讯、抢修预案,落实应急无线通讯设备和其他邮电通信物资,保障
震区与市、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系统的通信需要。
计划财政部门:协调解决防震抗震救灾工作中急需的物资和经费。
工农业生产主管部门: 维护和稳定工农业生产秩序,组织各企业、厂矿主管部门
制定防震救灾预案;加强对职工进行震时应急措施的宣传教育。
民政部门:做好灾民紧急抢救和生活安置、救济的各项准备。
公安部门: 督促有关部门检查、落实对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保管、
转移及库房加固护卫措施,拟订灾害消防工作预案和强化震区的社会治安和党政机关
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及交通管理措施; 及时打击制造、传播地震谣言、扰乱社会秩
序的犯罪分子。
青岛驻军: 制定支援地方抢险救灾预案,保障重点监视区驻军与各级政府和军内
上级机关的通讯联系。
保险部门: 加强重点监视区的保险工作,积极扩大服务领域,为群众提供保险保
障;协助地震部门、抗震部门开展防震抗震知识的宣传,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及时做好
保险财产受损后的经济损失赔偿和人身伤亡的保险给付工作。
物资、粮食、石油、商业、供销部门: 做好物资、粮食、石油、商品库房的维修
加固,制定抗震抢险和应急物资、粮食、石油、商品生产和生活资料的贮备、筹集、
供应预案。
卫生防疫部门: 制定震时医疗、救护和防疫工作预案,宣传防疫、自救、互救知
识。
铁路、港务、民航、交通部门: 做好铁路、公路、桥梁、涵洞等重要设施的检修
加固工作,制定震后交通运输和重要设施抢险、抢修预案及群众、伤病员转送工作预
案。
水利、电力部门:检查维护水库堤坝和供水电力设施;拟定备用电力保障、震后供
应,水利、电力保障及供应,震后水利、电力工程设施抢险和抢修预案。
市内五区政府:制定抗震互救预案。
此外,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都要分别建立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
负责组织领导本系统的抢险救灾工作。
临震应急对策 地震预报是个敏感的社会问题,地震预报管理不善,会酿成一些
不测事件,造成社会秩序、社会生产混乱,其危害相当大。《青岛市防震减灾工作大
纲》确定临震应急对策: 一、地震短期和临震预报由青岛市地震办公室提出,经市地
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报市政府批准,适时发布,同时报山东省政府和国务院,在
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经国务院批准后再向社会发布。二、当青岛市所属地区或邻近地
区出现地震前兆时,地震部门及时向山东省地震局报告,尽快组织有关人员落实地震
前兆异常发展过程的可靠性,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各类意见。三、对发震时间、地点判
断较明确时,市地震办向市地震领导小组提出发布地震预报建议,由领导小组决策,
同时报山东省和国家地震局。四、对发震区域判断不明确时,市地震办提出建议,由
地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市政府批准,只作内部预报。
市地震办公室为保证在地震发生后,能快速而有效地实施各项应急措施,也建立
了系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机构,制定出了明确的应急工作程序和办法。
无线电通信应急网络 1992年1月28日, 市政府办公厅为地震办公室安装直通市
政府值班室热线电话、传真机各一部,同时还安装与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网络连网终
端机一部,保证了震情信息快速准确地传递。
为确保震后抗震救灾通信指挥达到应急的目的和快速反应能力,市政府又确定在
青岛地区建立超短波无线通信网。在无线通信网的建设和组网布局上,采用了两级组
网的通信方式。一级网为总通信网,由市地震办公室设车载台一部,用于地震后应急
反应时的通讯指挥及平日的巡查检修,并于各县(市)、区地震办公室的固定台(基台)
构成通信网络,进行应急信息传递。二级网主要为各县(市)独立的通信系统,采用手
机构成通信网。
第一节 防震 抗震 救灾措施
工作机构
青岛市地震办公室 根据1974年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建立健全地震工作机构”的
指示, 1975年2月25日青岛市成立地震办公室。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对地震工作提出的
基本要求是:贯彻中央“以预防为主,专群结合、土洋结合,大打人民战争的方针”,
抓好全市的防震抗震知识的宣传普及和群测群防工作,积极筹建、管理专业台站和群
众测报点,开展地震科学研究,搞好震前预报。
青岛市抗震办公室 设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由城乡建委科技处兼管,主要承担
管理全市在建工程的抗震设防和已建工程的抗震加固工作。
抗震救灾指挥部 1976年7月28日唐山地震后, 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抗震
救灾紧急电话会议,部署抗震救灾工作。会议要求全省迅速行动起来,做好抗震救灾
的组织领导,加强干、群的抗震教育,以实际行动搞好生产、超产运动,备好支援物
资, 并提高警惕,严防破坏等。7月30日青岛市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委书记刘众
前、市革委会主任李秉政分别担任指挥和副指挥。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了10个组: 震
情组、灾情调查组、工程抢险组、医疗救护组、物资调运组、灾民生活安置组、治安
保卫组、宣传组、外事组和财务组。各县革委会也先后建立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实施
抗震救灾各项任务。
青岛地震台 山东省地震局的直属地震专业台站之一。其主要任务是承担监测青
岛地区、南黄海海区和邻近地区地震活动,并负责这一地区的地震速报任务。
青岛市地震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199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破坏性地震减灾
工作的意见》和1991年山东省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1991年青岛市
成立了地震工作领导小组,拟发了《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同时公布了青
岛市地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地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程友新(副市长)、副组长宋长德
(北海舰队副参谋长)、初兴孔(青岛警备区副司令)、刘正树(市文办副主任)、孙志周
(市科委副主任)、修书成(市地震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属各部、委、局办
等19个部门组成。
其工作职责: 一、统一领导全市地震监测预报、防震抗震和救灾工作。组织指导
编制青岛市的地震防灾救灾预案; 协调解决防震减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督促检
查各项防震减灾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审查市地震办公室提出的短临预报意见,行使
政府发布地震预报职权。三、当有短临预报或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在市政府的统一领
导下,行使抗震救灾指挥职能,部署救灾预案中确定的各项工作。四、统一提供震情、
灾情的宣传报道。五、及时组织对地震灾害的预测评估,部署救灾预案中确定的各项
工作。当有短临预报或发生破坏性地震时,领导小组须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抗震救灾
工作,并及时向国务院、省政府报告震情。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防御措施 1991年8月23日,青岛市政府制定并印发《青岛市防震减灾工作大纲》,
要求各市区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大纲》精神,尽快制定适应青岛地区情况的
防震减灾大纲和本部门的防震减灾预案,严格坚持内紧外松、有备无患的原则做好工
作,切实做到既要搞好防震抗震工作,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一旦发现地震
谣传或误传,要采取积极措施,尽快平息制止,对破坏防震抗震工作的犯罪分子要及
时严厉打击。对震前各部门所承担任务和防御措施也进行了部署。
各级地震部门:要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及时提供地震震情和趋势意见;制定出强化
监测预报手段方案,组织落实大震快速反应措施,做好拟建工程 (重点、危险、易发
次生灾害)、超高层建筑或生命线工程的工程地震工作;加强地震知识宣传教育,平息
地震谣言和谣传事件。
城乡建委抗震部门:对地震烈度6度以上地区的旧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各种设施进
行调查,根据需要采取抗震措施,对所建的各种工程进行抗震设防管理; 组织调查重
点监视区的农房抗震性能,推广可行的加固方法; 管理与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开
展抗震科学研究及科普知识宣传。
邮电部门: 及时检修和加固现有通讯设施,为地震资料的信息迅速传递提供通讯
条件; 制定震区通讯、抢修预案,落实应急无线通讯设备和其他邮电通信物资,保障
震区与市、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系统的通信需要。
计划财政部门:协调解决防震抗震救灾工作中急需的物资和经费。
工农业生产主管部门: 维护和稳定工农业生产秩序,组织各企业、厂矿主管部门
制定防震救灾预案;加强对职工进行震时应急措施的宣传教育。
民政部门:做好灾民紧急抢救和生活安置、救济的各项准备。
公安部门: 督促有关部门检查、落实对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保管、
转移及库房加固护卫措施,拟订灾害消防工作预案和强化震区的社会治安和党政机关
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及交通管理措施; 及时打击制造、传播地震谣言、扰乱社会秩
序的犯罪分子。
青岛驻军: 制定支援地方抢险救灾预案,保障重点监视区驻军与各级政府和军内
上级机关的通讯联系。
保险部门: 加强重点监视区的保险工作,积极扩大服务领域,为群众提供保险保
障;协助地震部门、抗震部门开展防震抗震知识的宣传,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及时做好
保险财产受损后的经济损失赔偿和人身伤亡的保险给付工作。
物资、粮食、石油、商业、供销部门: 做好物资、粮食、石油、商品库房的维修
加固,制定抗震抢险和应急物资、粮食、石油、商品生产和生活资料的贮备、筹集、
供应预案。
卫生防疫部门: 制定震时医疗、救护和防疫工作预案,宣传防疫、自救、互救知
识。
铁路、港务、民航、交通部门: 做好铁路、公路、桥梁、涵洞等重要设施的检修
加固工作,制定震后交通运输和重要设施抢险、抢修预案及群众、伤病员转送工作预
案。
水利、电力部门:检查维护水库堤坝和供水电力设施;拟定备用电力保障、震后供
应,水利、电力保障及供应,震后水利、电力工程设施抢险和抢修预案。
市内五区政府:制定抗震互救预案。
此外,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都要分别建立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
负责组织领导本系统的抢险救灾工作。
临震应急对策 地震预报是个敏感的社会问题,地震预报管理不善,会酿成一些
不测事件,造成社会秩序、社会生产混乱,其危害相当大。《青岛市防震减灾工作大
纲》确定临震应急对策: 一、地震短期和临震预报由青岛市地震办公室提出,经市地
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报市政府批准,适时发布,同时报山东省政府和国务院,在
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经国务院批准后再向社会发布。二、当青岛市所属地区或邻近地
区出现地震前兆时,地震部门及时向山东省地震局报告,尽快组织有关人员落实地震
前兆异常发展过程的可靠性,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各类意见。三、对发震时间、地点判
断较明确时,市地震办向市地震领导小组提出发布地震预报建议,由领导小组决策,
同时报山东省和国家地震局。四、对发震区域判断不明确时,市地震办提出建议,由
地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市政府批准,只作内部预报。
市地震办公室为保证在地震发生后,能快速而有效地实施各项应急措施,也建立
了系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机构,制定出了明确的应急工作程序和办法。
无线电通信应急网络 1992年1月28日, 市政府办公厅为地震办公室安装直通市
政府值班室热线电话、传真机各一部,同时还安装与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网络连网终
端机一部,保证了震情信息快速准确地传递。
为确保震后抗震救灾通信指挥达到应急的目的和快速反应能力,市政府又确定在
青岛地区建立超短波无线通信网。在无线通信网的建设和组网布局上,采用了两级组
网的通信方式。一级网为总通信网,由市地震办公室设车载台一部,用于地震后应急
反应时的通讯指挥及平日的巡查检修,并于各县(市)、区地震办公室的固定台(基台)
构成通信网络,进行应急信息传递。二级网主要为各县(市)独立的通信系统,采用手
机构成通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