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盐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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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青岛市盐田面积11021.3公顷,按有效公顷单产38.9~49.65吨计算,一
般年可产原盐42~53万吨。
根据青岛盐业“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的要求,1990~2000年分两个阶段在盐场
外滩扩建新的盐田,扩建总面积为3477.6公顷。其中,青岛南万盐场24公顷,青岛东
风盐场1345.4公顷。其中,青岛东营盐场300公顷,胶南县龙泉盐场7公顷,即墨市大
桥盐场1801.2公顷。这些土地主要用于四个方面:一是建设部分结晶池,扩大结晶面
积。 二是利用盐场周围海域浅滩,扩大晒水面积,增加卤源,增加产量。三是重建3
座扬水站,进一步解决个体户乱建虾池堵塞纳潮沟道的海水供应。四是充分利用扩滩
的有利条件做到一水两用,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提高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
“八五”期间盐田有效面积可达11546。8公顷,较好年景万元有效单产69.29吨/
公顷, 可生产原盐79万吨。到2000年末,盐田有效面积将达到13880.7公顷,初步测
算平均市亩单产可达5.28吨,每年生产原盐109万吨。仅原盐一项计算产值15800万元,
可实现利润2180万元、盐税2180万元,一年利税可达4360万元。并可利用晒盐后的老
卤年生产氯化钾15570吨,溴素1557吨,氯化镁155.7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