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管理机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2&A=46&rec=53&run=13

青岛建置初期,没有专门的市政管理机构。德国侵占青岛后,有关城市规划、建设
和管理职能,由德国殖民当局民政部承担。民政部下设工部局理事会、工部局技术室。
工部局理事会下辖两个工部局,其第二工部局即是市政工程的管理机构,负责城市街道
和地下建筑。1907年5月胶澳总督府改组后,设公共事务局,取代原第一、二工部局。
日本第一次侵占初期, 土木建筑及下水道业务分别属青岛日本守备军司令部军政
署土木课和水道部管理。1917年,改由土木部和水道事务所管理。不久,又将土木部隶
属于民政部, 下设土木课,除负责原有土木部所有业务外,并负责民间建筑、公园及下
水管网和水道事务。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胶澳商埠当局设工程处、水道局,另设工程事务所办理施工事
项。工程处负责工务行政, 水道局管理上下水事宜。工程事务所下辖三个道路养护工
区和一个下水道工区。1923年3月, 改工程处为工程课,改水道局为水道事务所。1924
年5月,撤销工程课,工程事务所直属于督办公署,工程事务所设文牍室、庶务室、会计
室、设计室、道路部、营造部。同年8月, 又将文牍、庶务、会计室改为总务部,增设
建筑部。1925年7月, 水道事务所被撤销,水道业务归并工程事务所。工程事务所内部
设总务科、土木科、水道科。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统治青岛后,撤销工程事务所,设工务局,分为四个科。
在市区内设立两个道路养护工区、一个下水道养护工区、一个海水提用处及一个
翻砂厂,乡区设7个道路养护工区。
此后,机构又有变化,至1932年,设三科一厂。第一科:负责文书、统计、会计、总
务等。第二科:内设设计股和施工股,负责道路、桥梁、沟渠、堤坝、污水排泄和各工
区的养护工作,及工赈事项等。第三科:负责公私建筑、工程师注册、营造厂登记、路
灯、公用事业管理等。自来水厂:除负责自来水一切事宜外,对申请安装专用下水道事
项负有审批权。1937年6月, 工务局内部组织调整,下设三个科,10个工区。其中,下水
道工区负责管理青岛市下水道的维护、疏浚及排水用铁件铸造, 管理四个排水泵站、
海水提用处及翻砂厂。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 伪青岛市治安维持会下设总务部工务科负责青岛市工务、
公用两项业务。1939年1月, 伪青岛特别市公署内设建设局,承担原总务部工务科的业
务。建设局下设四个科,即庶务科、计划科、营造科、土木科。其中,土木科下设工程、
设计、注册三个股。工程股分管5个工区。
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时期,恢复战前建制,青岛市政府工务局下设三科四室。
至1947年6月, 因业务范围扩大,青岛市政府工务局机构又作了调整,增设了秘书室,改
为三科五室。
青岛解放后, 由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实业部接管了工务局、自来水厂、农林事
务所等12个单位。1949年8月9日, 实业部转归青岛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11月改称青
岛市建设局,有关市政工程管理由建设局下设工务科负责。
1953年, 机构整编后,建设局撤销了道路、沟渠两个股,设立了道路工程科和卫生
工程科, 分别负责道路和下水道的建设,市政工程管理和工程设计由建设局直接领导,
下设五个道路养护工区, 两个下水道工区。下水道一工区负责市南、市北区及四个排
水泵站, 下水道二工区负责台东、四方区和第五泵站。同时还组建了道路工程队和下
水道工程队,负责道路和下水道工程的施工。
1954年, 建设局按行政区划,将道路工区和下水道工区合并成立养护工区,业务及
隶属关系未变。1956年, 建设局改称为城市建设局,成立了市政工程管理所,统一负责
市政工程的施工和养护。各养护工区和工程队也由市政工程管理所领导。管理工作由
城建局市政管理科负责;设计工作由局计划科负责。
1958年初,根据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市政工程的养护和新建分开”的决定,城建局
以原一工区为基础成立中心工区,在负责原有一工区任务的同时,负责领导青岛市的市
政工程设施养护。同年7月,各行政区成立了建设局,把工区划归各所在区建设局领导,
市政工程设施的养护和管理由各区建设局负责,中心工区遂撤销。与此同时,在原市政
工程管理所的基础上,组建市政工程公司,下设道路、桥梁、上下水三个工程队。不到
半年, 市政工程公司被撤销,只保留了原市政工程管理所和两个工程队,由建设局直接
领导。
1961年6月,青岛市决定撤销各区建设局,成立城市建设工程队,统一负责全市市政
工程的养护和施工, 工程队下设五个工区,一至四工区为道路养护工区,五工区为施工
工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由市城建局各区办事处负责。另外, 城建局组建了一个机具
站, 属材料科管理;在原磁管厂的基础上成立水泥制品厂,归城建局工程队领导。1965
年成立沥青炒拌厂, 为市政工程队的下属单位。1966年1月,市政工程队扩建成青岛市
市政工程管理处,仍负责市政工程施工和养护管理。并将五工区改成工程队,负责市政
工程的施工, 把二工区一分为二,成立二、五两个工区,分别负责市北和台东两区市政
设施的养护工作。同时,把原来城建局所属机具站移交给市政工程管理处。这一时期,
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工作仍由城建局各区办事处负责。
“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8年下半年,青岛市将城建局、房产局两局合并,成立基
建局;把市政工程管理处改为基建局工程队。1969年9月又恢复原建制。
1980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决定,将五区城建办事处负责的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交市
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同年7月,把五个工区改称市政工程养护管理所。1983年11月,青岛
市成立了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撤销城市建设局。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下设15个
科室,13个下属单位,干部职工2669人。
1983年底,成立青岛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属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属单位由原城建局
的市政工程管理处和勘察测绘大队组成,负责市政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1985年,总公
司下设10个科室、9个直属单位。1987年, 总公司机构又作了调整和充实,机构改革时
将科室改为处室,此机构一直延续到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