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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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遇大旱,供水告急,市节水办公室从8月份起,运用行政手段实行计划用水。
用水计划分口按系统下达,各系统根据下属单位具体情况,分配每月每天的用水指标。
工业口根据当时的供水计划, 对全市337个主要企业逐个进行排队,本着“保基本生活
用品, 保轻纺短线产品,保外贸出口产品,保电力交通运输”的原则,对231个工厂按最
低需要量下达用水计划。对橡胶、化工、化肥、印染、造纸等98个企业实行限水限产,
对8个用水量大、产品滞销的工厂限期停产。同时限制居民生活用水,1980年全市每人
每月生活用水计划为2立方米,1981年8月减为每人1.5立方米。后因旱情继续又压缩到
每人0.5立方米/月。号召各家安装户表,规定新建居民住房不安装分户表不予供水,未
安户表的旧居民楼院均限期安装,使用水计划均落实到人头。
从1982年起,在实行计划用水的过程中,开展了建立产品耗水定额、设备用水标准
以及加强计量管理等基础性工作,为考核节约与浪费用水提供科学依据,逐步达到计划
用水、科学管理的要求。
为了使计划用水得到有效实施, 并逐步走向正规,达到法制化管理,青岛市不断制
定颁布节水法规。1980年4月4日, 青岛市革命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加强计划供水、节
约用水的若干规定》; 1981年5月15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加强节约用水工
作的紧急通知》;11月11日,市经济委员会、建设委员会、财政局联合下达了《关于国
营工业企业试行自来水节约奖的通知》。针对不同时期的供水情况, 青岛市先后下达
有关节水条例、规则9个,全市实行计划用水考核的单位达1 324个,计划用水量占全市
总用水量的80%以上。节约用水办公室将用水计划首先下达到用水大户的主管单位,然
后由主管单位根据各单位实际用水情况,再分配到下属单位,落实到车间班组、街道办
事处、居民委员会及居民户,通过层层下达包干分配的指标,把全市所有的用水户都纳
入计划用水管理,实行“日计月考”,计划用水率达100%,并建立了各类用水管理台帐;
建立了各类工业、生活实用水量统计、万元产值取水量统计、基本建设用水统计、各
类节水措施台帐,及各类用水计划申报、审批检查、奖励处罚制度等。在供水紧张时,
为确保计划用水实施, 5天一查表,10天一考核,对超计划用户,采取限期扣回超用水量
等行政干预手段,执行用水指标严于任何经济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