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消防服务 资料库:青岛市情资料库 章节:公用事业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4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4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45/article/6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45/article/6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消防用水是一项专用免费用水。分自设专用和公用两种。专用消防水栓是工厂、
企业根据实际需要, 为保证单位的防火安全而自设的。公用消防水栓按照一定范围和
距离设在路边及公共场地上,为区域使用。无论是专用或公用消防水栓,检修时的用水
一律收费。遇火警时,可随时开启,事后通知自来水公司,派人进行检封,水费免收。无
火警时消防水栓严禁开启,违章使用消防水或从中偷取自来水的,从发现之时至上次使
用之后水表指数为准,按管径最大流量计时收费。
    消防水栓的数量随着城市的发展而增多, 德国侵占青岛时期有15处消防水栓, 到
1928年消防水栓增至54处,1947年达420处。建国后,不断增设消防水栓,1985年全市共
有1 387处,1990年已增至1 466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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