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置至1897年底,公用事业未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德国侵占青岛时期,
德国胶澳总督府下设工部局,工部局又分第一工部局和第二工部局,分别管辖海上、陆
地交通和地面、 地下建筑。这是青岛最早的公用事业管理机构。1907年5月总督府改
组后,设公共事务局取代工部局。
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时期,设军政部、李村军政部及水道部,接管公共事务局在市
区和近郊的行政职权,实行所谓的“军政”统治。
北洋政府统治青岛时期,胶澳商埠督办公署下设工务事务所管理公用事业。初期,
供水管理由水道事务所负责,1925年水道事务所更名为水道科,划归工务事务所。在此
期间,青岛农事试验场与林务局合并,成立胶澳商埠农林事务所,归工务事务所管辖。
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统治青岛时期,1929年8月设青岛特别市工务局。局内设置四
科: 第一科设文书、会计、事务三股;第二科设设计股和测绘股;第三科设施工股和保
管股; 第四科设审核、登记、公用三股。有职员、雇员80多名。1930年更名为青岛市
工务局。1936年自来水厂脱离工务局,直属市政府管辖。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时期, 伪青岛市治安维持会设总务部工务科,共38人,统管全
市工务、公用两项事务,下辖四个工区、一个机械修缮工厂。1939年1月改称青岛特别
市公署建设局, 局设庶务科、计划科、营造科和土木科。2月,原隶属于社会局的农林
事务所归属建设局管辖。1941年, 建设局在原来四个科的基础上增加嘱托室和技术专
员室, 科下设股。庶务科下设庶务股、人事股;计划科下设计划股、调查股;营造科下
设营缮股、建筑股;土木科下设工程、设计和注册三个股。
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青岛时期, 设青岛市政府工务局,下设第一科(事务股、
文书股) 、第二科(乡工股、市工股)、第三科(审核股、公用股、注册股)、技术室、
人事室、会计室和统计室, 共79人。局下辖自来水厂和农林事务所。1947年6月,随着
业务范围的扩大,工务局内部机构又作了进一步调整。
青岛解放后, 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实业部先后接管了工务局、
自来水厂、合作社、农林事务所、黄海水产公司、鱼市场、渔管处、畜产公司、物资
供销处、牛乳合作社及第一和第二酱油酿造厂等单位。1949年8月9日, 实业部转归青
岛市人民政府领导。11月改称青岛市建设局, 设秘书科、工务科、公用科、企业科、
水产科和技术室,共88人。
1950年7月, 建设局更名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建设局。此后,又先后接管了市区道路
清洁队、青岛市内交通站(后改名为青岛市交通公司)、青岛市农场、崂山林厂等单位,
还将交通公司的铁工部与建设局修理部合并,成立建设局铁工部。
1953年, 青岛市政府根据“维修为主,重点建设”的原则,对建设局内部机构作了
大幅度调整, 将黄海水产公司、鱼市场、渔管处、畜产公司等一大批企、事业单位划
出公用事业系统。1956年3月,青岛市城市建设委员会(1954年成立)和市建筑工程局建
筑管理科与建设局合并,称青岛市城市建设局。1963年,城市建设局改为青岛市建设局,
局内科室6个,下辖单位11个,实有职工7 014名。
“文化大革命”时期,青岛公用事业的生产、管理秩序遭到破坏,局内机构亦进行
多次调整。1970年,改称青岛市城市建设局。1975年,局下辖自来水公司、人民交通公
司、市政工程处、液化煤气站、园林管理处、勘察测量队、修缮工程队、设计室、客
运三轮车社等9个直属单位,共44个基层厂、队、站、社和工区,总计职工6 460人。另
外,各区还设有城建办事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为适应公用事业发展的需要,1981年5月设立青岛市公
用事业局。1983年11月,青岛市公用事业局改为青岛市公用事业总公司,内设秘书科、
计划财务科、劳动工资科、生产管理科、安全卫生科等行政管理科室。1987年3月,经
上级批准,科升格为处。
第一章 管理结构
青岛建置至1897年底,公用事业未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德国侵占青岛时期,
德国胶澳总督府下设工部局,工部局又分第一工部局和第二工部局,分别管辖海上、陆
地交通和地面、 地下建筑。这是青岛最早的公用事业管理机构。1907年5月总督府改
组后,设公共事务局取代工部局。
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时期,设军政部、李村军政部及水道部,接管公共事务局在市
区和近郊的行政职权,实行所谓的“军政”统治。
北洋政府统治青岛时期,胶澳商埠督办公署下设工务事务所管理公用事业。初期,
供水管理由水道事务所负责,1925年水道事务所更名为水道科,划归工务事务所。在此
期间,青岛农事试验场与林务局合并,成立胶澳商埠农林事务所,归工务事务所管辖。
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统治青岛时期,1929年8月设青岛特别市工务局。局内设置四
科: 第一科设文书、会计、事务三股;第二科设设计股和测绘股;第三科设施工股和保
管股; 第四科设审核、登记、公用三股。有职员、雇员80多名。1930年更名为青岛市
工务局。1936年自来水厂脱离工务局,直属市政府管辖。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时期, 伪青岛市治安维持会设总务部工务科,共38人,统管全
市工务、公用两项事务,下辖四个工区、一个机械修缮工厂。1939年1月改称青岛特别
市公署建设局, 局设庶务科、计划科、营造科和土木科。2月,原隶属于社会局的农林
事务所归属建设局管辖。1941年, 建设局在原来四个科的基础上增加嘱托室和技术专
员室, 科下设股。庶务科下设庶务股、人事股;计划科下设计划股、调查股;营造科下
设营缮股、建筑股;土木科下设工程、设计和注册三个股。
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青岛时期, 设青岛市政府工务局,下设第一科(事务股、
文书股) 、第二科(乡工股、市工股)、第三科(审核股、公用股、注册股)、技术室、
人事室、会计室和统计室, 共79人。局下辖自来水厂和农林事务所。1947年6月,随着
业务范围的扩大,工务局内部机构又作了进一步调整。
青岛解放后, 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实业部先后接管了工务局、
自来水厂、合作社、农林事务所、黄海水产公司、鱼市场、渔管处、畜产公司、物资
供销处、牛乳合作社及第一和第二酱油酿造厂等单位。1949年8月9日, 实业部转归青
岛市人民政府领导。11月改称青岛市建设局, 设秘书科、工务科、公用科、企业科、
水产科和技术室,共88人。
1950年7月, 建设局更名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建设局。此后,又先后接管了市区道路
清洁队、青岛市内交通站(后改名为青岛市交通公司)、青岛市农场、崂山林厂等单位,
还将交通公司的铁工部与建设局修理部合并,成立建设局铁工部。
1953年, 青岛市政府根据“维修为主,重点建设”的原则,对建设局内部机构作了
大幅度调整, 将黄海水产公司、鱼市场、渔管处、畜产公司等一大批企、事业单位划
出公用事业系统。1956年3月,青岛市城市建设委员会(1954年成立)和市建筑工程局建
筑管理科与建设局合并,称青岛市城市建设局。1963年,城市建设局改为青岛市建设局,
局内科室6个,下辖单位11个,实有职工7 014名。
“文化大革命”时期,青岛公用事业的生产、管理秩序遭到破坏,局内机构亦进行
多次调整。1970年,改称青岛市城市建设局。1975年,局下辖自来水公司、人民交通公
司、市政工程处、液化煤气站、园林管理处、勘察测量队、修缮工程队、设计室、客
运三轮车社等9个直属单位,共44个基层厂、队、站、社和工区,总计职工6 460人。另
外,各区还设有城建办事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为适应公用事业发展的需要,1981年5月设立青岛市公
用事业局。1983年11月,青岛市公用事业局改为青岛市公用事业总公司,内设秘书科、
计划财务科、劳动工资科、生产管理科、安全卫生科等行政管理科室。1987年3月,经
上级批准,科升格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