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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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液化石油气供应初期, 由于受气源和储存的限制发展缓慢。1968年在青岛玻
璃厂建站试点时,用户为300户。其中市革委、驻青部队和人民武装部、青岛玻璃厂职
工各100户。至1972年,用户亦仅400户。1975年市液化煤气站四方灌装场建成,储灌设
计供应5 000户, 国家调拨液化气年2.12吨,用户发展到3 024户。同年,市革委提出民
用液化石油气五年发展计划, 青岛市加紧设备更新,加强采购力量,努力扩大气源。经
过两年努力, 1977年用户突破1万户。1980年达到50 919户。1984年,随着楼山后总储
配站的建成和石化厂催化裂化装置的上马,用户增加到70 139户。此后,用户发展呈稳
步上升趋势。至1990年底,市煤气公司已有用户76 887户。同年,设计储灌供应12万用
户的大山灌装场主体工程完工,为青岛民用液化气事业的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青岛市煤气公司对用户管理实行“一户一证一灶”制度。用户30天供应液化气10
公斤,提前不换,拖后不限,按1∶3比例扣除煤票(即10公斤液化气扣30公斤煤),煤票交
市燃料公司。
至1990年,市煤气公司用户按性质分为4种,即民用户、集体户、福利户、工业户。
类别不同,供应方式也不同。民用户,系分散居住在市内5区(市南、市北、台东、四方、
沧口)的居民用户。民用户的供应方式是:到期用户持市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证和煤证
带空瓶到指定各区供应站换取空瓶,灶具有故障到换气站维修。该类用户有61 241户。
集体户, 指有运输和管理能力的单位自己成立换气站。按市煤气公司的规定到指定的
灌装场换气。该类用户有13 334户。福利户, 指食堂、幼儿园、茶炉等为集体、公益
事业服务的用户。这类用户分别情况到指定供应站或灌装场换气。该类用户有117户。
工业户, 指液化气用于生产的用户。工业用户自备50公斤钢瓶到指定灌装场灌气。这
类用户采取计划管理,计划内换气不受时间限制。该类用户有2 195户。
1972年青岛市液化煤气站建立时,用户只有300户,因此没有设立专业服务网点,而
采取货车逐家上门送气的方式供应。此后,随着液化石油气户数的增加,逐步在市内各
区建立液化气供应站。1990年,市内5区设有液化石油气供应站7个,各供应站服务半径
平均为3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