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普通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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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统治时期,1934年青岛市公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分段分
小站售票办法,票价每站0.02元。去崂山往返30元,包车每小时4元,10小时36元。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日本青岛交通株式会社经营时,市内各线票价不论远近每乘
坐一次0.10元,换乘加收0.05元,军人、警察和儿童半价。
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时期,青岛公共汽车管理处经营时,路线票价实行固定分
界站售票方法, 即按段售票。1948年,每段300元,后由于物价飞涨,公共汽车的票价亦
不固定,随着美金、银元一天数次涨价。业务科专门设一名报告行情的人员蹲在美金、
银元黑市上,按时用电话报告公司行情,汽车票价则每天上、中、下午作三次调整。
青岛解放后,为减轻人民负担,人民政府对城市公共交通运价实行低价政策。路线
票价实行固定分界站售票方法, 每段300元(旧人民币),不足一段按一段计算。大窑沟
经公园至浮山所线, 大窑沟—公园800元,公园—工人疗养院500元,工人疗养院—浮山
所500元,全程1 800元。原则上3站以内票价不变,3站以上按规定加价。1950年下半年,
各线票价曾因行车所用各项物料平均上涨50%,以致成本增高,于11月5日作了调整。
城市公共交通作为公益福利事业,人民政府从减轻乘客负担出发,曾多次调、降客
票运价。1956年5~6月, 全部票价作了一次调整与降低,平均降低10%左右。调整时将
分界站售票方法改为按站逐段售票的方法。各路线票价,市内一般是由0.03元起价,市
郊0.05元起价。同年10月份,票价又作了第二次调整,平均降10.47%。
1959年, 部分线路调整后, 减掉部分车站,票价也随之变更。东镇—市立医院,由
0.07元改为0.08元;市立医院—西镇,由0.07元改为0.05元;台东—海泊桥,由0.03元改
为0.05元;大窑沟—四方,由0.13元改为0.15元;青沧线全程票价由0.33元改为0.30元。
1960年, 为适应城市公共交通的需要,根据优先照顾远距离乘客,适当照顾一般的
精神, 将青年服务线和环行线两条路线复杂的票种试行简化。青年服务线原6种(0.03
元、0.06元、0.08元、0.10元、0.13元、0.16元)票价,简化为3种(0.05元、0.10元、
0.15元) 票价;环行线原6种(0.03元、0.06元、0.08元、0.11元、0.14元、0.17元)票
价,简化为3种(0.05元、0.10元、0.15元)票价。改革试行后,提高了车辆的周转率,便
利了乘客,缩短了候车时间,也缩短了售票员算帐交款时间。同时还解决了因票种不同
不能在各线之间统一调度车辆的困难,大大地加强了路线车辆调度的灵活性。
1963年, 普通客票市区路线有13种(0.03~0.35元),市郊路线有18种(0.05~0.90
元)。各种客票实行同票价各线通用办法。除一路环行线采用按站计价外,其他各线均
采用分段计价。此外, 1958年以来,为了缓和公共交通的紧张状况,采取了节制短途客
的措施,由0.03元提高到0.05元。
1965年10月, 青岛市调整公共汽、电车票价,起点票价一律由0.05元降为0.03元,
各路全程票价也进行了不同的调整。并实行统一按站计价的办法:1~2站0.03元,3~6
站0.05元, 7~9站0.08元,10~12站0.10元,13~15站0.13元,16~18站0.15元,19~21
站0.18元, 22~24站0.20元,25~27站0.23元,28~30站0.25元,31~33站0.28元,34~
36站0.30元, 37~39站0.33元。1966年, 对市郊路线票价进行了调整:3路全程票价由
0.25元降为0.20元, 4路由0.55元降为0.45元,11路由0.45元降为0.35元,9路由0.90元
降为0.75元, 8路由0.40元降为0.35元, 16路由0.30元降为0.25元,18路由0.95元降为
0.80元。
1968年3月26日, 根据青岛市联运工作会议决定,李村站和板桥坊车站恢复市郊预
售全日各班车票的制度,同时恢复为乘客保管行李的制度。
1971年6月19日团岛—板桥坊通车后, 票价采取按站计费, 以0.05元为基数, 4站
0.05元, 5~8站0.10元, 9~12站0.15元,以此类推,全程票价0.30元,千人公里单价为
15.46元,比原7路车票价降低4.2%,新订票价取消原0.03元、0.08元、0.13元、0.18元、
0.23元、0.28元、0.33元的票种。1972年,青岛市根据国家的物价政策,结合学习北京、
天津、上海、南京等城市的先进经验,对市内路线的票制进行改革。(一)简化票种,扩
大段距。票种由14种(0.03~0.35元)简化为5种(0.05~0.25元)。平均乘坐距离,0.05
元票由原乘3.43公里改乘3.93公里;0.10元由原乘6.68公里改乘7.86公里;0.15元由原
乘10.3公里改乘12.45公里; 0.20元由原乘13.73公里改乘17.69公里; 0.25元由原乘
17.15公里改乘22.93公里。(二) 计费办法实行按站计费,改后的0.05元票可乘坐6站,
0.10元票可乘坐11站, 0.15元票可乘坐19站,0.20元票可乘坐27站,0.25元票可乘坐35
站(均包括虚站)。(三)平均运率:千人公里票价由原14.53元改为11.94元,降低17.83%。
(四)实行新票制的路线有:1、2、3、5、6、7、10、15路8条市内路线。自1972年2月1
日起8条路线全面试行新票价。这次票制改革减化了票种, 增加了乘坐距离,票价有所
降低。
1982年,青岛市普通客票又进行了改革,改为17种,以0.05元进制,分0.05元、0.10
元、0.15元……0.85元。
1985年6月8日,青岛市参照京、津等地经验,将市郊和大站车(23路、24路)的零售
票价改为0.10元起价, 取消0.05元的票种。将18种客票简化为9种,凡带0.05元的票种
可根据站距里程上下靠并, 运率掌握在每人公里0.02元左右(当时市郊运率为0.01948
元),市内客票票价改为上车0.10元,4种票简化为1种,平均票价由原每张为0.0767元提
高到0.10元(原行运率为每人公里0.01244元, 改革后为0.0162元,提高30.23%,仍为全
国较低水平) 。1985年底,开辟、调整、延伸8条线路。这次调整、开辟、延伸的线路
中未变区段的站头票价保持不动, 而延伸开辟部分站距则尽量调整到国家标准500~
550米左右,整个线路的票价基本维持在原来的水平上。
1986年1~7月份普通票销售量为86 446万张,占总客运量的28.56%,每人次平均票
价0.08元。市区运率为0.0124元/人公里,市郊为0.0194元/人公里,是全国最低水平。
由于材料、燃料、电费等不断调价,职工的工资、补贴支出不断增加,致使成本不
断提高,而票价仍维持在50年代的水平上,价格与价值的背离现象日益严重。1987年企
业维持生产共需资金3 860万元,而总收入仅为2 868.3万元,资金缺口991.7万元,财政
补贴400万元,尚缺591.7万元。为此,青岛市组织了物价、税务、公交等部门对上海、
大连、哈尔滨、长春四城市进行了实地考察。根据国务院(85)59号文批转城环部《关
于改革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报告》以及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青岛市对公交
月票、普通票票制提出了改革方案。方案从1988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取消0.05元票
种, 0.10元起价, 0.10元进制,市内票种到0.30元,市郊票种到1元。市内0.10元起价,
0.05元进制, 0.10元由原乘12站改为乘10站,乘6.26公里;0.15元由原乘19站改为乘16
站,乘10.02公里;0.20元由原乘27站改为乘23站,乘14.4公里;0.25元原乘32站不变,乘
20.3公里。1990年,青岛市再次对票制票价进行改革,零票价格0.10元乘5站,0.20元乘
6~14站,15站以上0.30元,市内最高票价0.30元不动,自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