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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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侵占时期, 代步工具主要有骡马车和人力车。除少数马车是供高级官吏、富
商、外国人乘坐的专用工具外,一部分为旅馆所有,供客人租用。供租用的车多数是从
欧洲输入的敞篷车和轿式车,分两轮、四轮两种,制做考究、豪华。乘租者多为达官贵
人, 价格也很昂贵。供一般市民租用的,为落后的骡马车,做工粗糙,木制车身,车轮也
多为木制。
德国殖民当局对人力车点所的管理极为严格,为加强管理和控制,设立了车辆及车
夫收容所, 在收容所的工作人员中,德国人享有特权。最初人力车有两种样式:一种是
和日本人力车体同样类型的, 另一种是由国内仿造的,车轮小、车体低,个别还有不是
胶轮的。德国殖民当局把人力车区分为一、二两个等级。头等车车轮染成黄色, 令人
一看便知, 头等车的车夫必须是两个人,一个在前拉,另一个则在后面推。头等车的构
造考究, 车座用白布包着,两边还有搁放胳臂的地方。二等车的车轮是黑色的,车体粗
糙,无装饰,无胳臂架,由车夫一人独拉。这些人力车在青岛的街道上到处都有,很方便。
在市内设有30余处搁车场,只准搁放人力车。
德国殖民当局在崂山柳树台修建总督别墅和工兵休养所后, 经常有人从市区到崂
山观光、旅游、休养,出租汽车应运而生,青岛成为全国拥有出租汽车最早的城市之一。
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出现了日本制的中国式马车,车体构造主要是用榆树或者用
板子制做。其形状是前方伸出1.5米长的辕木, 在车台的上面设有宽1米、长1.33米的
弓形车篷,用棉布或草席覆盖,篷内可坐客1~2人,篷前方可坐旅客1人,车夫1人。另外
篷后有0.66米见方的空地方,可搭载旅客携带的50公斤左右的物品。平时一般用1匹骡
子拉,但雨后或远距离需用2匹骡子拉车,平均时速为5公里。
与此同时,日本大量倾销人力车,人力车客运更加兴盛。这种车“两车轮,两车柄,
一车厢,一人挽之而行”,俗称“东洋车”,又称“黄包车”。至1922年,营运人力车发
展到1 000余辆。当时的人力车行和个人买车营业者多在火车站、大港、小港、鲍岛、
东镇、汇泉、八大关、四方车站一带, 车夫都是中国人,车行主大部分为中国人,也有
少数外国人。车行里的车夫所挣的钱,大部分被车主索取,每日平均所剩仅0.3~0.4元
左右, 勉强糊口而已。而人力车行的经营本小利大,因而发展迅速,使本来数量不多的
马车越来越少。
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统治时期,城市客运仍以人力车为主,青岛的民族
工业已能够仿制东洋车, 只是轮胎仍要靠进口,加之当时城市公共交通混乱,使人力车
更加兴盛。 1926年, 青岛市区的客运出租人力车已达到2 500辆, 而马车相对减少。
1927年,青岛市登记备案的营运马车只有64辆,分单马车和双马车两种,以双马车为多。
到1933年,各类马车只有77辆,营业马车行27家。
这一时期,出租汽车业有初步发展。1933年,约有出租汽车行35家,共拥有汽车200
辆, 青岛出租汽车行有: “永泰和”、“大美”、“美达”、“宏大”、“华美”、
“山东”、“福成”、“永安”、“共和”、“鸿德”、“广岛”、“三好”、“中
谷合资会社”、“公德”、“远东”、“吉力司”、“靖水洋行”等。
日本等二次侵占青岛时期,青岛的橡胶工业发展较快,能够生产人力车、轿车轮胎,
修理、制造人力车的厂家也有增加,促使人力车行业继续发展。30年代末,人力车已发
展到3 000余辆, 经营也趋于正规化,经营人力车的行业概由公安局按起运地点的远近
规定价目, 按其价格规定收取乘租费,不得额外索取。1945年,青岛市的人力车公司有
104家,共拥有人力2 524辆(不含个人经营),仅有名的大车行就有“荣泰昌”、“聚丰”、
“致远”、“双泰和”、“汇丰”等十几个, 大都分布在火车站、大港、小港、中山
路、大鲍岛、台西、东镇、四方车站一带。
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时期,人力车客运更为发展。到40年代末,人力车行业发
展到一个高峰,全市约有客运出租人力车4 000余辆,担负着很大一部分城市客运任务。
青岛解放后, 随着公共汽车交通行业迅速恢复和发展,汽车出租车被取消,人力车
客运出租业也开始由兴盛走向衰落。
1953年,人民政府对人力车工人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政策,极大地鼓舞了工
人的干劲, 人力车工人的生活有了很大转变。同时人民政府鼓励人力车工人从拉客转
向拉货。从此,拉货比拉客日渐增多。乘车者多为外地旅客,特别是每年夏季来青岛避
暑的游客。至1956年,青岛市的客运人力车仅700部。同时,人民政府投资12万元,制造
人力三轮车。从此, 人力三轮车逐步发展起来。三轮车的出现,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
给市区客运出租带来了新的生机。1958年, 三轮车已发展到700部,手拉人力车逐渐消
失。
1958年,青岛市开始对民间运输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市交通局根据市人委批准的三
轮车运输改造方案, 重点以青岛火车站为中心进行三轮车组织的试点工作。市南区的
三轮车工人于1958年4月1日召开大会, 宣布青岛市第一三轮车客运合作社成立。该社
共104人, 拥有103辆车。4月12日和14日,青岛市第二、第三三轮车客运合作社也相继
宣告成立。分别拥有64人、62辆车和49人、47辆车。至此,全市212辆人力三轮车全部
归入合作社,走上了集体化的道路。
此后,随着机动三轮车的兴起,人力三轮车逐渐减少,向货运转化。1970年,人力三
轮车减至143辆。1978年,只剩下10辆,基本以货运为主。
机动三轮车从1956年开始试制。1958年, 交通局把试制的十几部机动三轮车全部
调给了三轮车合作社,并派技术人员当教练。这种车可供两人乘坐,功率一般只有1.25
马力,最大的为1.5马力。
1959年后, “沪动三”机动三轮车逐渐代替了青岛试制的三轮车。“沪动三”产
于上海, 功率可达3~4马力,有变速装置,比1956年试制的链式变速(只有高、低两档)
三轮车先进,所以交通局规定“沪动三”机动三轮车为三轮车社的定型车辆。1962年,
3个合作社共拥有“沪动三”21辆。1963年, 3个合作社在市区、港、站、医院等处设
立了15个新的客运站点,采取高峰时集中、低峰时分散流动接客的办法,同时建立夜间
轮流值班制度,开办夜间服务。
“文化大革命” 时期, 青岛引进了“176型”三轮车。该型号车发动机功率达到
3.5马力, 载重500公斤,比“沪动三”多300公斤。不久,又引进了“东风021”摩托三
轮车。60年代末, 又购进几部“250K”三轮车。至1970年,3个合作社共有机动三轮车
56部。
1976年, 三轮车合作社更名为客运服务处,并购进7部美国产旧福特和雪佛兰轿车
投入营运。 原3个社改为3个车队。仿制安装了部分“250K”和“176”三轮车。1978
年,共有机动三轮车93辆。
1979年4月, 青岛市成立了解放后第一家出租汽车公司——青岛市客车出租公司,
公司购进8辆“上海牌”小轿车, 11辆博山产大客车。1980年,客车服务处与客车出租
公司合并, 仍称青岛市客车出租公司。该公司共有国产大客车11辆, 国产面包车9辆,
“上海”轿车9辆, “菲亚特”小轿车15辆, “福特”轿车4辆。1983年,购进4辆日本
“尼桑”轿车。同年,各类机动三轮车仅剩9辆。
1985年以后,随着青岛市进一步对外开放,原有的出租车业已不适应改革开放的需
要。为此, 青岛市客车出租公司与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合资引进200辆日本高档出租车,
计有“皇冠”(标准、超豪华)轿车136辆,9座面包车24辆,15座面包车5辆,22座面包车
35辆, 成立了青岛市中青客车出租汽车公司。随后,青岛市旅游汽车公司成立,引进了
日本“尼桑”轿车和旅游大客车共137辆。
1986年, 青岛市天鹅旅游汽车公司宣告成立,引进部分皇冠轿车。从此,青岛市的
出租汽车行业3家并存, 车辆以进口高档车为主,担负着青岛市外事用车、公务用车、
会议接待、结婚、观光旅游等用车服务。在此期间, 青岛市的个体出租业逐步发展起
来, 但车辆档次较低,基本上都是“波萝乃茨”和“菲亚特”等轿车。1990年底,全市
共有出租车800余辆,其中三家国营企业500余辆,个体出租汽车近30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