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市树与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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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 青岛市绿化委员会发出了《关于在全市开展评选“市树”、“市花”活
动的意见》, 决定在青岛市民中公开评选“市树”和“市花”。先后在《青岛日报》
分期刊登有关树木和花卉的介绍资料,供市民评选参考。发出预选票6 000张。1988年
3月,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通过,确定雪松为青岛市的“市树”,山茶(耐冬)、月季
为青岛市的“市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