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代管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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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解放前夕,国民党青岛市军政人员仓惶南逃,少数市民也暂时离开青岛,致
使许多房屋无人管理,或被未受产权人正式委托的人擅自入住。青岛解放后,为确保
这些房屋不受损失,军管会房产部根据《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共房地产管理暂行
条例》 ,对部分房产进行了代管。至1951年,全市先后代管544处,建筑面积约23.6
万平方米。
1984~1987年, 青岛市根据国家规定,调查处理了59处代管房,建筑面积28000
平方米, 占总处数的10.85%。但仍有485处未作处理,建筑面积20.8万平方米,占总
数的89.15%。尚未处理的485处代管房中,原房尚在的390处,建筑面积170000平方米;
已拆除的95处。1987~1990年,代管房政策有所变化。对尚未处理的代管房产,各区
房产管理部门通过查档、调查、现场勘查及走访知情人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清理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