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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六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的几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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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年内实现我市工程质量
的根本好转,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措施,望各施工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检验评定标准中对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要求。对
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未按规定进行复验的,一律不得使用。
1.所有钢材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并需按规定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对进口钢材、无出厂合格证的国产钢材以及有疑问的钢材 (在加工过程中发现脆断、
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的)除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外,还必须进行化学成份
分析或其它专项检验。
2.所有使用水泥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合格证要与实际使用的水泥品种和数量相符。
凡出厂三个月以上的水泥, 或无出厂合格证的水泥、小窑水泥和水泥质量不稳定的生
产厂,以及对其质量有怀疑的水泥均应提出复试报告,合格后方能使用。
3. 根据青岛市目前红砖的生产质量状况在使用前除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外,还需按
规定进行取样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4.工厂预制的钢筋砼、钢结构及其它重要配件(钢、铝合金门窗等)必须有出厂合
格证。在合格证中要填明型号、规格、数量预制构件结构性能试验的具体数据。构、
配件吊装前,应进行检查、对无合格证、或产品质量与合格证不相符,以及在运输过程
中损坏的不合格产品,不得进行吊装使用。
凡不按上述有关规定进行检测、试(化) 验在工程核验或办理竣工验收时,不能提
供必要和合格检测和试(化)验报告者,每项次罚款三十元,同时对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
将不予办理认证; 凡伪造或涂改技术资料的,按青建字宇(86)337号“细则”第十六条
的规定,一次处以500~3 000元罚款,并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现场施工要严格计量,必须按规范要求留置砼试块和砂浆试块。
1.凡施工现场无磅称等计量工具的,一律不得进行施工。
2.搅拌砼时,必须在现场悬挂标牌。标牌上应注明砼标号、配合比以及浇灌数量。
砂石应每车分别过磅。
3.砂浆搅拌时应挂有标牌,标牌上应注明砂浆标号、配合比、搅拌数量。
砼和砂浆的配合比均应采用重量比。
4. 砂浆试块应按规范规定留置;每一楼层或250立方米砌体的每种标号的砂浆,或
每一个台班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每组六块) 。并按28天进行试压,超期十天以上或不
足28天的试压结果,不能作为验收时的技术资料。试块应按规范要求制作,并应详细标
明部位、日期。严禁私自涂改试验报告。
5. 砼的标准养护试块组数;每拌制100立方米砼不少于一组;现浇楼层,每一台班,
每层不少于一组。试块应按规定制作,随机取样,并经甲方代表认可,严禁作假。
凡施工现场无计量工具的, 单位工程每发现一次罚款30~100元;不按规定留置试
块或试块超期试压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对罚款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
改的,责令其停工整顿。
三、提高基础和主体工程的施工质量,认真治理通病,消除主体结构质量隐患。
1. 砌筑毛石基础时,应分皮卧砌,第一皮石块应座浆砌筑要做到上下错缝,内外搭
砌, 不得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砌筑方法。严禁出现墙体里外两层皮的现象。
墙面应按规定每0.7平方米内,砌入丁石一块作为拉结石,其水平距离不大于2米。拉结
石的长度应符合规定,还要注意交接处的咬搓。
2.砖砌体工程:
(1)要彻底扭转组砌方法混乱的现象。砖柱、垛严禁采用包心砌法,要认真执行市
工程质量监督站一九八七年十月编印的《改进砖砌体组砌方法, 提高砌砖工程质量》
册中推荐的正确组砌方法,注重铺底检查。
(2)要严格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留置预埋拉结筋。并在墙面上做出标记,以备检
查。
(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转角处严禁留直搓,交接处确需
留直搓时, 应按规定放置钢筋,其直搓高度不得超过1.2M的高度。接搓时,必须将接搓
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填实砂浆,并保证灰缝平直。
(4)砌筑砖墙必须按规定设置皮数杆,努力提高反面墙的质量,严禁集中使用碎砖,
解决砌体通缝问题。
3.钢筋砼工程:
(1) 在现浇钢筋砼框架柱的施工中,为防止钢筋位移,应在砼柱的外伸钢筋部分增
加一道临时箍筋,并用铁卡或木方卡好固定,并在现浇灌砼时随时校正。对现浇钢筋砼
平板的钢筋应加铁马或垫块,以保证其保护层的厚度。
(2)在砼工程中,应按规范要求处理施工缝要清除其表面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或软
弱砼层并加以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防止出现缝隙夹渣。
(3)改进抗震柱的支模方法,着重解决砼抗震柱水平位移和倾斜的问题。
(4) 对所出现的蜂窝、麻面、露筋等缺陷。要按规范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及甲
方签证。
4.严禁在墙体上乱开槽洞,影响结构安全。
5. 做好结构吊装记录和结构验收记录在结构吊装纪录中,要做好分层、分段的检
查记录。附上必要的平面图及结论。包括构件质量、型号、安装部位, 搭压尺寸、固
定方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方法等。
四、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提高装饰分部工程质量。
1. 内外墙面抹灰必须先进行“充筋打梗”门窗口缝隙应用水泥砂浆嵌填密实,经
专职检查人员检查认可做好记录,否则不得进行大面积抹灰。
2.墙面抹灰前,必须认真浇水湿润墙面。对缩口灰大于1公分或基层表面凹凸明显
部位应事先剔平或用1∶3水泥砂浆补平,以解决墙面抹灰空鼓、裂缝问题。
3. 窗膀、窗台两侧尺寸阳台角等抹灰时,应挂通线以解决墙面横竖线角不通线不
顺直的弊病。
4.外墙窗台、雨篷、阳台、压顶和突出腰线等,上面应做流水坡度,下面应做滴水
线、滴水槽。滴水槽的深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0毫米,并要做到整齐一致。
5.做到认真解决预制楼板地面沿板的长向裂缝问题。在楼板灌缝前应认真进行清
理, 并用清水冲洗板缝。采用200#细石砼灌缝。严禁用碎砖头及其他杂物填缝。楼板
间不应出现“瞎缝”,当板缝中暗敷电线管时,应将板缝适当放大。使电线管包裹于嵌
缝砼中,以保证灌缝质量。
6. 楼地面在面层施工前,对基层应进行认真清理,清除杂物、浮灰。并浇水湿润,
以解决地面空鼓问题。
7.对阳台、浴厕间的地面,要严格控制基层标高、抹地面前,以地漏为中心向四周
辐射冲筋,找好坡度,防止地面积水和倒流水。
8.屋面油毡防水层施工时,应严格按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注意泛水底部的压搓及
细部找平层应平整、清洁、干燥,冷底子油涂刷均匀,以防止屋面卷材起鼓。保护层的
绿豆砂必须过筛,事先烘干预热,在玛帝脂涂刷后,趁热撒铺均匀,保证粘结牢固。
9.提高木门窗的制作安装质量。门窗及其他细木制品制成后,应立即刷底油一遍,
防止受潮变形。其接触砖石砌体处应作防腐处理。安装前应作检查。对不合格或在运
输过程中损坏的制品,应作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
10. 木门窗油漆必须注重找补腻子,打磨砂纸,以求得油漆平整、光亮、大小面均
匀一致。
11. 室外砼散水应按规定作界格,散水与外墙间缝宽应为20~30毫米,缝内应填沥
青材料。其纵向界格间距不得大于12米。并应避开雨水管位置。
12. 水落管离墙面不应小于20毫米,其排水口距散水坡的高度不应大于200毫米。
水落管至少应设一个管箍,管箍的最大间距不应大于1.2米。接头承插长度不应小于40
毫米。
五、提高电器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照明器具,配电箱(盘、板)应安装牢固、端正,
位置正确, 暗插座、开关的盖板应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器具表面清洁,灯具内外干
净明亮,吊杆垂直,双链平行。
六、水、暖管线要安装牢固,卡具齐全,坡向正确,接头麻丝应清理干净,无漏刷油
漆现象。
凡违反上述三至六条有关规定的,均按青建质字(86)337号文件第十六条第三款规
定,每次处以50~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