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城市布局及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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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年德国胶澳总督府制定的《青岛城市规划》, 首先将租借地的内界青岛规划
为青岛区、鲍岛区、台西区和台东区。青岛区的界限为起自中山路南段、德县路一线,
由北顺溯小北山岭过挂旗山至烽台岭、再由此相沿各山岭至会前东山至海沿止。规划
在青岛区安排了胶澳行政中心、经济贸易商业中心(今广西路西段和中山路南段)、欧
人住宅区与别墅区(今莱阳路、鱼山路以东,直至会前)。青岛区以北,设一条隔离地带
(今黄岛路、平度路一带),为华人居住与经商的鲍岛区。其界限为西起中山路北段,东
至芝罘路, 北起沧口街,南至四方街。另外,台西区和台东区为华人贫民集中居住区。
规划为青岛区和鲍岛区预留了向西扩张发展的区域。1910年,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在原
规划的基础上制订《青岛市区扩张规划》。取消了欧华分区居住的规定 (规划完成后
至1914年1月方正式修改法令) 。规划在大港北侧填海建设新港,并计划从胶济铁路引
出一条支线直接通入码头以提高海陆联运能力。在大港东部和北部进行大面积填海工
程, 辟为仓库区和货物集散枢纽。市区向北和向西扩展,北至海泊河边,与台东镇连成
一片,西从火车站向西与台西镇连成一片。在码头区和鲍岛区之间开辟新的商业中心。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城市布局仍沿袭德国侵占时的规划。
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统治时期,于1935年制订《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案》,对城市
布局作了调整, 市中心拟设在台东西侧。新辟齐东路大学路之间、登州路西山路之间
及台东镇东南为住宅区,台东镇西北为工场地,工业区选址在四方东面及胶济铁路沿线
至沧口一带, 台东两侧不设工厂,大港以南至中山路,北至辽宁路、台东一带为大商业
区。其中,设3个小商业区与1个批发商业区,荣成路以东设特别区域用以建筑别墅或私
人庭院式住宅。特别区域建筑密度最大不超过50%, 并规定保护绿地、限制层数,采用
透空围墙等。同时, 规划要求开发青岛旅游资源,修缮崂山区景区寺院建筑,修筑至崂
山的公路及增修市内风景点。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对青岛在侵华战争中的地位非常重视,1939年12月29日提
出《青岛特别市地方计划》和《青岛特别市母市计划》, 规划提出要根据日本的“北
支产业分配计划”来控制人口和产业,并且重点考虑都市的防御。在港湾设备上,除了
扩充大港之外。还特别强调应考虑将来有大量的煤炭由这里输出, 所以要建设黄岛新
港, 并靠近它布置工业区。在《母市计划》中把青岛市区扩至白沙河。在分区上规定
在台东镇一带为商业区,四方至白沙河沿海填海地带为工业区,内侧是商业区。市南区
是高级住宅区、别墅区, 其他各地如四方沧口一带设与工业和住宅混合区,市内设3条
汽车专用高速公路, 围绕市街配置环状道路,各区之间由干线道路联系,铁路中央站设
在海泊河以南,白沙河作业区设货车调车场及车站,市内客运、货运铁路分设。飞机场
利用城阳机场, 在黄岛建设大型的煤炭出口海港。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时期未改
变城市布局,直到青岛解放。
1950年编制的《青岛市都市计划纲要(初稿) 》,城市布局主要包括市街地计划和
绿地计划两部分。市街计划沿胶州湾东岸向北呈带状发展, 计划区域范围以大港为中
心, 南至南海沿约5公里,北至白沙河约18公里,东至石老人约15公里。规划界限:南起
南海路,北至白沙河,东沿源头河南行经老虎山西侧罗圈涧、下王埠村、侯家庄以东、
张家下庄、午山西麓直至石老人, 包括旧市区、原四沧区、原浮山区全部及夏庄、李
村区各一部分。计划将青岛市区划分为市中区、大水清沟、沧口区、白沙河区及李村
区5个地区。其中, 市中区为旧市区及四方区合并扩大而成,计划市中区为文化行政、
经济贸易中心; 沧口区扩大为大工业区,大水清沟区及白沙河区计划辟为大工业区;李
村区计划为农产品集散地与农产品加工地, 并作为农业研究及试验场中心地。1956年
《青岛市发展远景轮廓的估计》中提出: 对工业的发展,规划给以保留建设发展用地,
船舶制造修理工业在小港一带安排, 将中港建成渔港,地方工业集中设于台东区,安排
工业的主导方向是把工厂尽可能地布置在铁路沿线和渔港附近。青岛港的建设发展以
恢复改造原有的设施为主,适当增建仓库,扩建客运站和添置装卸机械设备。确定汇泉
角以东至燕儿岛一带为疗养区。规划保留一定的军事用地。1957年, 《青岛市城市初
步规划》提出:市区沿西海岸向北呈带形发展。工业区设在楼山后和大村庄一带,生活
居住区在市南区、市北区、台东区、四方区、水清沟区、沧口区、楼山区。根据生活
居住区规划对五个楼房居住区和三个平房居住区进行详细规划。绿地计划主要针对农
田植林种菜,开辟公园及游憩场所而作。
1963年, 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关于调整城市布局的规划意见》要求青岛工业重点
发展海水化学和造船工业,不再大规模地发展钢铁、机械等工业。在工业布局方面,除
迁移某些位置不合理、并有迁移可能的工厂外, 不做较大规模调整。城市的民用建筑
主要是逐步新建住宅以及相应的文化福利设施, 分别在楼山工业区、沧口区、水清沟
区、四方区进行建设。从城市用地中调出14万平方米,用于仓库10万平方米,以解决港
埠仓储之需,适当分散油库,并在距市区较远处新建,以保障港埠安全。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 城市建设管理机构遭到破坏,规划废驰、城市建设混乱,
导致规划失控。1975年,青岛城市总用地为63平方公里。其中,生活居住用地为20平方
公里,仅占总用地的31.75%。青岛市的2万棚户中,有700多户住在条件恶劣的地下室里,
有300多户住在由德、日侵占时期遗留下来的养马棚改建的房屋中,还有相当一批住在
劳工宿舍(当时称为“对脊梁”、“对面房”) ,而工业、仓储、对外交通及其他用地
达40平方公里,占总用地的63.49%以上。生产与生活设施比例严重失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市的城市规划工作全面展开。1984年1月5日,经国务
院正式批复施行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根据青岛市带形城市的特点, 以李村河、
海泊河将市区分成三个组团和独立的黄岛区的总体布局形式。海泊河以南的南组团以
发展风景旅游和港口为主,东部建设科研、高教区;李村河与海泊河之间的中组团重点
进行工业更新和居住区的改造;李村河以北的组团逐步完善楼山工业区建设,以沧口区
为中心,在东部发展新居住区;黄岛区发展成为港口、旅游、外贸加工业的工农结合的
新区。1989年后,对原规划的总体布局调整为:一个中心、一个城市环、一个卫星城市
群的布局结构, 即以老市区、崂山、黄岛城区构成的中心城市与沿胶州湾近郊城镇形
成的城市环及远郊的卫星城市群的布局。其中,中心城市布局由五个组团组成,即南组
团、中组团、北组团,新增加的东组团、黄岛区城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组成的西组团。
南、中、北组团仍发挥轻纺工业、外贸港口、海洋科研和风景旅游的综合职能。东组
团是青岛市未来发展的新城区, 到20世纪末要发展成为一个功能齐全、交能便捷、服
务配套、生活舒适、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新城区。西组团以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
区为主, 建成现代化的、开放型的新经济区。城市环状布局主要是环胶州湾地带与环
海公路及铁路相联的不同功能的小城镇, 组成中心城市的城市环。主要发挥外贸加工
工业、外贸仓储、盐业化工、地方渔港、修造船业、建材工业及水产养殖加工业等功
能。卫星城市布局主要以胶南、胶州、平度、莱西、即墨五市为主的卫星城市群, 这
五个小城市联系不同职能的城镇, 组成中心城市外围的卫星城镇群。中心城市要通过
辐射疏散、带动卫星城市的发展, 各卫星城市也要根据自己的条件及特点与中心城市
协调发展,使整个城市布局结构合理、规模得当,形成一个交通便捷、通讯迅速、能源
充裕、生活舒适、经济发达的城市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