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程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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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解放后, 建筑工程质量作为百年大计来对待,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工程
质量监督检查管理体系也逐步形成,1952年青岛建筑工程公司即设检工科,对在建和竣
工工程实施检查。1954年,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监督。同年, 青岛建筑工程公司自检了14个工程,一级品3个,二级品5个,三级品1个。
1956年,38个工程参加评定,优良品37个。
60年代质量管理监督检查有所加强,措施加大,法规也正在完善。1963年2~3月底,
青岛建筑工程公司以国家建筑安装规范、规程为标准,在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
全公司1962年竣工工程和1963年在建的主要工程进行了质量大检查。共检查了88处工
程(在建工程37处,1962年竣工工程51处),检查发现大小问题356个。其中:属管理方面
的119个,操作方面189个,材料13个,设计23个。其他按工程部位归纳有:地基基础32个,
砌体52个, 钢筋混凝土45个,构件吊装与焊接25个,粉饰抹灰60个,木作40个,电照及设
备安装50个,其他部位52个。1963年10月,青岛建筑工程公司根据建筑工程部《建筑安
装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试行办法》及山东省建筑管理局《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试行标
准》规定的原则, 制定了《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操作质量评定试行办法(草案)》、《单
位工程质量评定试行办法(草案) 》,并发了贯彻两个办法的通知。同年又制定了《施
工现场质量检查的规定》下发执行。
“文化大革命”时期,质量管理受到冲击,机构不健全,质量管理不能正常进行,施
工质量难以保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工程质量受到高度重视。根据山东省的部署,青岛市于
1980年下半年始开展创全优工程竞赛活动,同时开展了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1983年3
~4月上旬山东省对市属建筑、安装公司申报的1982年竣工的全优工程进行检查,市属
建筑公司1982年竣工192个单位工程,竣工面积367000平方米,批准成优的75个,成优面
积237942平方米, 成优率64.83%;比1981年的39.38%提高25.45个百分点。市安装公司
1982年竣工43个单位工程,批准成优26个,成优率60.47%(按个数),比1981年的25%提高
了35.47个百分点。1982年, 青岛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竣工工程79个,竣工面积135380
平方米; 成优35个,成优面积103937平方米,成优率76.77%。青岛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竣工49个工程, 竣工面积122686平方米; 成优22个, 成优面积92368平方米。 成优率
75.29%。青岛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竣工64个工程, 竣工面积108934平方米;成优18个,
成优面积41637平方米。成优率38.22%。
在开展创全优工程竞赛活动中,涌现出了先进企业、施工队,创出了一些优秀的工
程。山东省建管局批准了1982年一批样板工程、表彰工程、先进行业。全优样板工程:
青岛第一印染厂主厂房,青岛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施工。表彰工程:省外贸两用冷库安
装,青岛市安装工程公司施工。先进企业:青岛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青岛市第二建筑
工程公司、青岛市安装工程公司。先进施工队: 青岛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一、二、
三、四、五工程队,青岛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一、三、四、五、六工程队,青岛市第
三建筑工程公司第一工程队,青岛市安装工程公司制修队。受省表彰的先进施工队中,
成优率在90%以上的有:青岛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二工程队、青岛市第二建筑公司第
六工程队、青岛市第三建筑公司第一工程队。
1984年12月20日, 市政府在《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暂
行规定》中,明确规定了改革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凡在我市建设的大、中型工业、交
通项目, 由建设单位负责监督检查;一般工交项目和民用建筑,由青岛市质量监督站进
行检验、 监督。未经质量验收的项目不准交付使用。”1985年7月青岛市建筑工程质
量监督站成立,行使政府对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其职责范围是:对建筑工
程直接监督、等级核定、验收;预制构件厂、预拌混凝土的资质审查、监督、管理;建
筑工程检测工作管理和各级质检站的业务领导。从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纳入了政府法
制管理轨道。
1985年后,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保持持续、稳步、提高的良好势头,影响
主体结构安全的质量隐患得到了遏制,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得到了基本治理,工程
观感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出现了一批高质量的工程。1986年4月,市建委发了《关于印
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混凝土构件厂营业管理规定〉的通知》,按照《规定》要求,
将青岛市构件厂划分为一、二、三、四级,一、二级构件厂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后,报
市建委批准;三、四级构件厂由企业所在县(区)建委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在市内生
产并销售构件的三、四级构件厂仍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查,报市建委批准。
1986年8月6日,市建委下达了《关于八、九月份工程质量自检、抽检中,严格执行
质量标准的通知》, 明确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标准,挤水分,上水平,加强基础工作,消除
质量通病。1986年9月15~29日,对全市三级和三级以上的国营、集体建筑企业进行了
抽查。抽查国营企业3个(一级2个,二级1个),县以上集体企业3个(二级2个,三级1个),
县级集体企业9个(均为三级) ,乡镇企业7个(均为三级)和28个竣工工程、27个在建工
程。检查的内容分为: 企业质量管理、企业工程质量两大部分。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
理体系、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等情况。检查结果是多数企业设立了
质量管理机构(部门),按建设部5‰的要求配备了专职质量检查(管理)人员。这次抽查
的施工企业总人数31625人, 专职质量检查人员总数为190人,占职工总数的6‰。青岛
市第一建筑公司自1982年以来坚持了工程质量管理三条线: 一条是以分管经理为首的
质量管理指挥系统,形成一支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质量检查队伍;二条是加强了技术
管理,通过培训提高职工技术水平;三条是加强现场质量检查管理。这次检查共送检竣
工工程57个, 面积270696平方米, 其中: 原评为优良42个,面积102167平方米,占项数
73.68%,占面积37.74%。经对28个竣工工程抽检,合格11个,占39.28%。面积61035平方
米, 占53.82%;不符合标准17个,占60.72%,面积52583平方米,占46.15%;无优良工程。
最高分率84.13(青建一公司),最低分率48.87,总评69.45。
1986年11月22日, 市建委、市统计局、标准计量局和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联合制
定下发了《关于建筑工程办理竣工验收的暂行办法》, 计7条。1986年12月25日,青岛
市根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计量局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城乡建
设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暂行规定》和山东省城乡建委下发的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的精神, 制订颁发了《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条例实施细则》,由市城乡建委等四部门下发试行。
1988~1990年, 青岛市颁发了一系列加强质量管理的文件。1988年1月27日,市质
量监督站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的几项措施》;1988年3月5日,市城乡
建委、计委、经委颁发了《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试行以质论价的意见》;1989年1月4日,
市质量监督站颁发了《关于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的补充措施》; 1990年2月,市城乡建委
发了《从严治理工程质量的10项措施》;1990年10月10日,市城乡建委颁发了《关于加
强青岛市混凝土建筑构件生产管理的几项规定》等。青岛市建筑业综合治理, 强化工
程质量监督检查,特别注意解决使用功能方面存在的质量通病,工程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1990年,全市共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723个,建筑面积2121100平方米,工程合格率达100
%,优良品率达到21.07%。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有关部门和专家评选的“十佳工程”
和152个优良工程, 其质量和观感水平都有显著提高。1990年,青岛建安总公司系统竣
工工程240600平方米,合格率100%,土建优良品率27.3%(按面积);安装工程优良品率达
到45.8%(按个数) 。青岛市第一建筑公司施工的正大饲料厂工程,仅施工8个月就完工
交付使用;在承建宇宙集装箱公司工程中,采用项目法施工,用QC手段控制质量,昼夜流
水作业,比定额工期缩短34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