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城市防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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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只将城市人防工程列入规划。1989年调整后, 补
充了城市防洪、城市消防规划,完善了城市防灾规划体系。
城市防洪
老市区 青岛三面环海, 一面接陆,市区地势东高西低,较大河流海泊河、水清沟
河、李村河、板桥坊河、楼山后河、湾头河、白沙河等多由东向西流入胶州湾, 因而
城市排水基本结合地势顺流定向。为了使市区河道能正常排水, 尽可能减少汛期积水
现象, 按洪水50年一遇的重现期计算,确定主要河道入海口宽度,并对主要河道进行拓
宽、清淤等治理工作。同时沿海岸线还要做好台风季节海浪侵袭的防护治理。
崂山区 崂山城区雨水排放均为明沟就近排入河道。规划以长岭路为界分成南、
北两大流域,城区设雨水管道分别排入东大河及李村河,并结合分区规划和防洪排水专
业规划进一步落实。
黄岛新经济区 辛安水源地段的南辛安河, 辛安前河、辛安后河、镰湾河及薛家
岛的丁家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于家河、辛庄河等均为季节性河流,源短、流急、单独
入海, 因此,结合新经济区规划,拟将辛安前河、辛安后河及镰湾河汇合后河道宽度定
为150米,再与南辛安河汇合后宽度定为250米,穿越铁路在前湾港处入海。在经济技术
开发区东部烟固墩西山坡和铁路西侧分别设置截流沟各一条,全长12.45公里。
城市消防 一、新建消防中队(站) 14个,其中“八五”期间建6个中队,“九五”
期间建8个中队。消防中队(站)应分布均衡,满足其责任面积为4~7平方公里的要求。
二、增设公用消防栓。“八五”期间完成新建小区的市政消防栓建设, 逐步达到公用
消防栓的间距<120米的要求。“九五”期间根据建设进程, 按上述要求设立公用消防
栓,同时加强企事业室内外消防栓的建设,并配套建成环状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