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业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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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年编制的第一个城市规划提出: “将位于小港和大港之间的大鲍岛辟作主要
的商业区。斐迭里大街(现中山路) 、亨利亲王街(现广西路) 一带为商业金融中心。
1910年《青岛市区扩张规划》提出: “把青岛建成商业城市”。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
曾提出“把朝城路、堂邑路建成日侨住宅区, 聊城路形成商业街”的规划意图。1923
年北洋政府颁布的《胶澳商埠暂行章程和青岛市施行自治制令》开放青岛为“自由港”,
开辟中山路为青岛商业中心。1930年青岛市政府将中山路规划为银行群。1935年《青
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案》把大港以南至中山路, 北至辽宁路、台东一带作为大商业区规
划, 另设3个小商业区与5个批发商业区。 1956年《青岛市发展远景轮廓的估计》 和
1957年 《青岛市初步规划》 在城市功能分区方面, 未对商业用地做具体规划意见。
1960年,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市北区市场三路北侧布设妇女、儿童商店等商
业网点。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市区组团式布局, 建设一个商业服务中
心和两个组团中心。在居住区、小区建设相应的服务中心。中山路、胶州路、市场三
路为全市性商业服务中心。黄岛区近期在区委驻地、大庆路形成行政商业中心,新建、
扩建较大型的百货商店16个, 饭店9个,使市区每千人占有商业服务网点的建筑面积由
266平方米增至400平方米。规划对城市商业、服务网点的分布作了调整。市、区商业
街的安排避免与城市交通矛盾,规划在主要交通道路一侧设网点,或者在主干道一侧的
次要道路开辟步行商业街。市商业街为中山路, 人流多的商店尽量设在东侧。规划市
南区的商业街在四方路、海泊路、云南路; 市北区的商业街在辽宁路、市场三路、桓
台路;台东区的商业街在威海路、台东三路;四方区的商业街在鞍山路、人民路、嘉禾
路; 沧口区的商业街在四流中路、振华路、柳林路。近期规划新建、扩建商业服务网
点562个,建筑面积15~20万平方米。使全市商业服务网点总数达到2 32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