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厕所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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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7年11月至1901年,青岛城区的4座马桶式公共厕所,由德国巡捕局雇人看管、
打扫卫生。1902年一家欧籍企业承包了青岛的环境卫生业务,负责派人打扫公共厕所。
1912年3月2日以后,中国人使用的抽水便所,不论公用或私用都由德国总督府工务部
建工二局负责管理和维修,除公共厕所以外都实行收费管理。由建工二局供水,每月
收费80分,由房主供水每月收费60分,厕所内引进了自来水笼头,只需每周去检查、
清洗一次。定期涂漆的,每月收费40分。
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以后,环境卫生的重点区域由第一清洁区即原欧洲人聚居的
青岛区,扩至大小鲍岛和台东镇。对建成的17座抽水式公共厕所,交给商人承包管理。
承包商每日3次派人洗刷。 每年6~8月间每日3次、9月至翌年5月间每日2次派人撒布
来苏粉消毒。 其他公用、私用抽水便所也由承包人运水冲洗,每个蹲位收银8角。租
出的铁质马桶每只每月也是收银8角。
1922年12月至1924年5月间,胶澳商埠卫生局雇佣夫役清理厕所。1924年6月,卫
生事务所由包商承办, 雇佣扫除厕所工役40名,洗涤粪桶工役4名。1925年10月卫生
事务所改制官办后,对厕所的管理办法照旧。1929年7月清洁队成立,全市分4个清洁
区。 第一区有厕所队丁18名,第二区9名,第三区9名,第四区4名,共40名,按地段
分工清刷厕所。马桶厕所由直属队部的特务班派出运粪马车,逐日夜间运换马桶,将
粪便倒入承包商的蓄粪池内。旱厕所由包商按日派人挑运粪便。各里巷杂院的抽水便
所由清洁队丁和房东雇佣的院丁负责洗净。
1938年1月,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日伪政府成立清洁队以后,对厕所的管理办
法照旧。
建国前,清洁队长期人员不足,多半派老弱残疾管理厕所,一人看管数座,不仅
卫生管不好,厕所也严重损坏,物件时有失盗。
建国后,1949年10月至1954年间,清洁队对公共厕所的卫生要求以不积粪不存尿
为准。自1955年起,清洁队总结、推广了三分队(驻市北区)的公厕保洁经验,改变重
冲不重刷的操作办法,开始用稀硫酸刷厕所。按不同季节调配人力,调整工作时间,
第三季度人员增加一倍, 保洁时间由每天8小时延长至14小时,实行两班制作业,使
用频率高的厕所,每日洗刷12次,一般厕所冲刷七储备次。夏季喷药灭蝇,冬季保暖
防冻;同时,建立了公共厕所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市区公共厕所的卫生状况有所好转。
1964年6月30日, 青岛市环境卫生队制定新的公共厕所保洁标准,经过实践修订后概
括为“三净、一无、一少”,即蹲位、地面净,内外墙壁净,厕所周围净;无尿垢;
臭味少。“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共厕所保洁质量下降,70年代后期开始好转。
1981年青岛地区遇到百年少有的干旱,各公共厕所从9月7日起全部关闭自来水闸,
在厕所旁建临时贮水池,用汽车每天轮流输送地下干道水、生产回收水、井水洗刷厕
所,保洁工的劳动强度加重。前海栈桥西侧的公共厕所曾用过自动提取海水的装置,
后因水管、水箱等腐蚀,地面泛碱,很快中止了这一做法。厕所抗旱保洁坚持到1983
年,在山东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中,公共厕所保洁工作仍获优异成绩,青岛市连续被
评为全省卫生先进城市。1981年以后,青岛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对甲级公共厕所实行全
天专人保洁,其中青岛火车站、前海栈桥、鲁迅公园、大窑沟、天后宫等处的公共厕
所实行两班保洁,作业时间长达14小时。自1987年起厕所保洁工自然减员,不再招收
固定工人接替,厕所保洁对外招标或雇用临时工。保洁工都配有胶质防护手套、雨衣、
水鞋、口罩等。各公共厕所都备有杀菌灭蝇的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