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专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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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6月14日, 青岛市人民政符发《关于加强市容境卫生和交通管理的通知》
根据这一通知的要求, 当年7月10日青岛市市容监察大队成立。该大队隶属青岛市环
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局, 下设6个中队。一中队驻市南区、二中队驻市北区、三中队
驻台东区、四中队驻四方区、五中队驻沧口区、六中队驻园林风景区 (1986年撤销六
中队)。中队下设小队。全大队共230人,配备三轮摩托车6部,中型客车1部,专供勤
务使用。 队员着统一制服,佩证章,使用市财政局监制的罚款单据,按1984年6月14
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市容环境管理的通知》(以下称《通告》)和《青
岛市道路交通违章处罚暂行规定》(以下称《规定》)执行监督处罚任务。
市容监督大队成员多数来自环卫职工队伍,是经过选拔、考核的优秀者。大队成
立后,十分注重队伍的自身建设,把纪律教育贯彻始终,树立良好的风纪。成立一年
内,大队严肃处理了10起一般违纪事件,使干部、队员普遍增强了组织律性。为了提
高队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各中队每周以两个半天集中学习有关法规和业务知识,举
办模拟执学习班、现场执法学习班等。大队执法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大事从
严,小事从宽,屡犯从严,初犯从宽的原则。
自1985年起,市监察大队的工作全面展开。该大队为使市容环境卫生建立在群众
自觉遵守的基础上,特别注意宣传教育工作。四中队向其管区的大中小学校宣传《通
告》和《规定》,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二中队为宣传《通告》和《规定》,举办了为
期3天的咨询和广播站。 1985年“五·一”节前后,各中队与公安交通队配合向居民
宣传有关法规, 共出动5部宣传车,巡回宣传一周之久,受教育人次达上百万之众。
1985年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各建筑工地采购的白灰、电石泥,多数用普通货
车运输,沿途撒漏,严重污染了柏油路面,值勤队员查访污染源,与各石灰厂、电石
泥销售单位签订了协议书,凡载运器具不严密容易造成撒漏者,拒不发货。各中队同
时也查清本管区建筑工地的运料动向, 出现污染能很快查清责任单位。在3天内令其
洗刷干净。 同年1~5月,仅三中队即处理道路污染案178起,罚款1068元,清刷路面
89000平方米。1986年5~10月间,一中队在青岛火车站、前海栈桥、天后宫、鲁迅公
园、第一海水浴场、中山公园南门外设立了6个市容监督咨询服务站,宣传有关法规,
并就近执行监督任务。1986年市区道路环境污染现象大为减少。
80年代中期开始由于商品经济活跃,市区街巷出现了乱贴广告损坏市容的象。值
勤队员采取划片包干的办法进行专项治理。至1986年,乱贴广告的现象得到控制。
值勤队员对于行人随地吐痰或乱扔纸屑行为,一般采用劝导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
办法
其他专项管理有: 1.工地管理。1985年春,各中队召集其管区建筑工地负责人
开会,要求建成文明工地,按批准范围修筑围墙,不超占用地,做到沙成堆、石成方、
砖成垛, 及时清除建筑垃圾等。 市南区181处工地, 1~5月份处理违章48起,罚款
1322元, 经督促改进的有32个单位。到1986年底市内五区90%的工地达到文明施工的
要求。 2.摊点管理。零售摊贩涉及工商、市政、交通等多方面的管理,监察大队和
各中队与有关部门联系,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落实《通告》和《规定》的办法,以减
少管理上的阻力。 监察队员主要稽查各摊点是否影响市容、交通和环境卫生。3.街
道管理。 市容监察队员常与有关方面配合,参加街道的综合治理。二中队在1985年6
月14日~20日与辽宁路街道办事处、辽宁路公安派出所、市北区工商局一起对辽宁路
一条街的脏、 乱、差状况进行了全面治理。第一天违犯《通告》和《规定》的有960
人次。 以后逐天减少,最后一天350人次。7天共口头教育5154人次。罚款433人次共
219元, 辽宁路的市容境卫生面貌有明显好转。随后二中队又和辽宁路街道办事处、
辽宁路公安派出所一起调查和落实了辽宁路69个临街单位的“门前三包”责任制。
自市容监察大队成立到1987年底, 3年多时间共劝导说服群众纠正了447508起违
章案件,罚款474395次合272722.94元。监察队员自已义务清刷乱的广告12443余张,
义务清刷被潜污染的路面7000余平方米。1988年5月大队重新调整领导班子,严纪律,
队员出勤率达97%以上, 到年底队员纠正违章教育43252余人次,处罚12726余起,罚
款95000余元。 1989年队员纠正违章教育共79962余人次, 处罚55996余起, 罚款
28404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