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6月14日, 青岛市人民政符发《关于加强市容境卫生和交通管理的通知》
根据这一通知的要求, 当年7月10日青岛市市容监察大队成立。该大队隶属青岛市环
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局, 下设6个中队。一中队驻市南区、二中队驻市北区、三中队
驻台东区、四中队驻四方区、五中队驻沧口区、六中队驻园林风景区 (1986年撤销六
中队)。中队下设小队。全大队共230人,配备三轮摩托车6部,中型客车1部,专供勤
务使用。 队员着统一制服,佩证章,使用市财政局监制的罚款单据,按1984年6月14
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市容环境管理的通知》(以下称《通告》)和《青
岛市道路交通违章处罚暂行规定》(以下称《规定》)执行监督处罚任务。
市容监督大队成员多数来自环卫职工队伍,是经过选拔、考核的优秀者。大队成
立后,十分注重队伍的自身建设,把纪律教育贯彻始终,树立良好的风纪。成立一年
内,大队严肃处理了10起一般违纪事件,使干部、队员普遍增强了组织律性。为了提
高队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各中队每周以两个半天集中学习有关法规和业务知识,举
办模拟执学习班、现场执法学习班等。大队执法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大事从
严,小事从宽,屡犯从严,初犯从宽的原则。
自1985年起,市监察大队的工作全面展开。该大队为使市容环境卫生建立在群众
自觉遵守的基础上,特别注意宣传教育工作。四中队向其管区的大中小学校宣传《通
告》和《规定》,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二中队为宣传《通告》和《规定》,举办了为
期3天的咨询和广播站。 1985年“五·一”节前后,各中队与公安交通队配合向居民
宣传有关法规, 共出动5部宣传车,巡回宣传一周之久,受教育人次达上百万之众。
1985年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各建筑工地采购的白灰、电石泥,多数用普通货
车运输,沿途撒漏,严重污染了柏油路面,值勤队员查访污染源,与各石灰厂、电石
泥销售单位签订了协议书,凡载运器具不严密容易造成撒漏者,拒不发货。各中队同
时也查清本管区建筑工地的运料动向, 出现污染能很快查清责任单位。在3天内令其
洗刷干净。 同年1~5月,仅三中队即处理道路污染案178起,罚款1068元,清刷路面
89000平方米。1986年5~10月间,一中队在青岛火车站、前海栈桥、天后宫、鲁迅公
园、第一海水浴场、中山公园南门外设立了6个市容监督咨询服务站,宣传有关法规,
并就近执行监督任务。1986年市区道路环境污染现象大为减少。
80年代中期开始由于商品经济活跃,市区街巷出现了乱贴广告损坏市容的象。值
勤队员采取划片包干的办法进行专项治理。至1986年,乱贴广告的现象得到控制。
值勤队员对于行人随地吐痰或乱扔纸屑行为,一般采用劝导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
办法
其他专项管理有: 1.工地管理。1985年春,各中队召集其管区建筑工地负责人
开会,要求建成文明工地,按批准范围修筑围墙,不超占用地,做到沙成堆、石成方、
砖成垛, 及时清除建筑垃圾等。 市南区181处工地, 1~5月份处理违章48起,罚款
1322元, 经督促改进的有32个单位。到1986年底市内五区90%的工地达到文明施工的
要求。 2.摊点管理。零售摊贩涉及工商、市政、交通等多方面的管理,监察大队和
各中队与有关部门联系,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落实《通告》和《规定》的办法,以减
少管理上的阻力。 监察队员主要稽查各摊点是否影响市容、交通和环境卫生。3.街
道管理。 市容监察队员常与有关方面配合,参加街道的综合治理。二中队在1985年6
月14日~20日与辽宁路街道办事处、辽宁路公安派出所、市北区工商局一起对辽宁路
一条街的脏、 乱、差状况进行了全面治理。第一天违犯《通告》和《规定》的有960
人次。 以后逐天减少,最后一天350人次。7天共口头教育5154人次。罚款433人次共
219元, 辽宁路的市容境卫生面貌有明显好转。随后二中队又和辽宁路街道办事处、
辽宁路公安派出所一起调查和落实了辽宁路69个临街单位的“门前三包”责任制。
自市容监察大队成立到1987年底, 3年多时间共劝导说服群众纠正了447508起违
章案件,罚款474395次合272722.94元。监察队员自已义务清刷乱的广告12443余张,
义务清刷被潜污染的路面7000余平方米。1988年5月大队重新调整领导班子,严纪律,
队员出勤率达97%以上, 到年底队员纠正违章教育43252余人次,处罚12726余起,罚
款95000余元。 1989年队员纠正违章教育共79962余人次, 处罚55996余起, 罚款
284040余元。
第三节 专业监督
1984年6月14日, 青岛市人民政符发《关于加强市容境卫生和交通管理的通知》
根据这一通知的要求, 当年7月10日青岛市市容监察大队成立。该大队隶属青岛市环
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局, 下设6个中队。一中队驻市南区、二中队驻市北区、三中队
驻台东区、四中队驻四方区、五中队驻沧口区、六中队驻园林风景区 (1986年撤销六
中队)。中队下设小队。全大队共230人,配备三轮摩托车6部,中型客车1部,专供勤
务使用。 队员着统一制服,佩证章,使用市财政局监制的罚款单据,按1984年6月14
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市容环境管理的通知》(以下称《通告》)和《青
岛市道路交通违章处罚暂行规定》(以下称《规定》)执行监督处罚任务。
市容监督大队成员多数来自环卫职工队伍,是经过选拔、考核的优秀者。大队成
立后,十分注重队伍的自身建设,把纪律教育贯彻始终,树立良好的风纪。成立一年
内,大队严肃处理了10起一般违纪事件,使干部、队员普遍增强了组织律性。为了提
高队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各中队每周以两个半天集中学习有关法规和业务知识,举
办模拟执学习班、现场执法学习班等。大队执法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大事从
严,小事从宽,屡犯从严,初犯从宽的原则。
自1985年起,市监察大队的工作全面展开。该大队为使市容环境卫生建立在群众
自觉遵守的基础上,特别注意宣传教育工作。四中队向其管区的大中小学校宣传《通
告》和《规定》,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二中队为宣传《通告》和《规定》,举办了为
期3天的咨询和广播站。 1985年“五·一”节前后,各中队与公安交通队配合向居民
宣传有关法规, 共出动5部宣传车,巡回宣传一周之久,受教育人次达上百万之众。
1985年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各建筑工地采购的白灰、电石泥,多数用普通货
车运输,沿途撒漏,严重污染了柏油路面,值勤队员查访污染源,与各石灰厂、电石
泥销售单位签订了协议书,凡载运器具不严密容易造成撒漏者,拒不发货。各中队同
时也查清本管区建筑工地的运料动向, 出现污染能很快查清责任单位。在3天内令其
洗刷干净。 同年1~5月,仅三中队即处理道路污染案178起,罚款1068元,清刷路面
89000平方米。1986年5~10月间,一中队在青岛火车站、前海栈桥、天后宫、鲁迅公
园、第一海水浴场、中山公园南门外设立了6个市容监督咨询服务站,宣传有关法规,
并就近执行监督任务。1986年市区道路环境污染现象大为减少。
80年代中期开始由于商品经济活跃,市区街巷出现了乱贴广告损坏市容的象。值
勤队员采取划片包干的办法进行专项治理。至1986年,乱贴广告的现象得到控制。
值勤队员对于行人随地吐痰或乱扔纸屑行为,一般采用劝导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
办法
其他专项管理有: 1.工地管理。1985年春,各中队召集其管区建筑工地负责人
开会,要求建成文明工地,按批准范围修筑围墙,不超占用地,做到沙成堆、石成方、
砖成垛, 及时清除建筑垃圾等。 市南区181处工地, 1~5月份处理违章48起,罚款
1322元, 经督促改进的有32个单位。到1986年底市内五区90%的工地达到文明施工的
要求。 2.摊点管理。零售摊贩涉及工商、市政、交通等多方面的管理,监察大队和
各中队与有关部门联系,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落实《通告》和《规定》的办法,以减
少管理上的阻力。 监察队员主要稽查各摊点是否影响市容、交通和环境卫生。3.街
道管理。 市容监察队员常与有关方面配合,参加街道的综合治理。二中队在1985年6
月14日~20日与辽宁路街道办事处、辽宁路公安派出所、市北区工商局一起对辽宁路
一条街的脏、 乱、差状况进行了全面治理。第一天违犯《通告》和《规定》的有960
人次。 以后逐天减少,最后一天350人次。7天共口头教育5154人次。罚款433人次共
219元, 辽宁路的市容境卫生面貌有明显好转。随后二中队又和辽宁路街道办事处、
辽宁路公安派出所一起调查和落实了辽宁路69个临街单位的“门前三包”责任制。
自市容监察大队成立到1987年底, 3年多时间共劝导说服群众纠正了447508起违
章案件,罚款474395次合272722.94元。监察队员自已义务清刷乱的广告12443余张,
义务清刷被潜污染的路面7000余平方米。1988年5月大队重新调整领导班子,严纪律,
队员出勤率达97%以上, 到年底队员纠正违章教育43252余人次,处罚12726余起,罚
款95000余元。 1989年队员纠正违章教育共79962余人次, 处罚55996余起, 罚款
28404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