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环卫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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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德国殖民当局在青岛确立警察制度以后,以警察监督市容环境卫生的制度沿袭
了50年。 1950年9月公安部门不再主管环境卫生,警察的监督作用随之减弱。1952年
爱国卫生运动兴起,虽没有设专职监督,各基层单位和街道居民组织都能经常宣传、
互想督促, 使青岛的环境卫生达到了较高的水平。1964年8月成立青岛市环境卫生管
理处,旨在加强管理,但没有专职人员监督,而是动员环卫职工在各自业务范围内,
做好对群众的宣传、 督促工作。 1978年以后逐步走上依法治理环境卫生的新时期,
1984年成立了青岛市市容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