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专业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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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8月6日,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公布了《关于粪便统一清除管理办法》。清洁
队改编为青岛市环境卫生队。粪便、垃圾统一由政府设的专业队伍清除和管理。从此,
禁止私人清除和经营粪便,以保证城市卫生整洁和肥料能及时合理地供应农村。青岛
市卫生局在各区政府和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当年8月14~21日,取缔个体粪户154户、
粪商3户、 私设粪场219处,填平粪坑200余个。粪肥销售出市必须具备环境卫生队肥
料公司的发货凭证。 前崂山肥料公司的312人和台东、四方、沧口区以拾粪、掏粪为
生适合就业的144人中,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共招收354人为环境卫生队国家工资制
工人。 编入5个卫生分队,分驻各区,按规定的早晚时间,对粪尿便实行专业清运。
环境卫生队各卫生分队工人以班组为单位实行“五定”责任制,即定人员、定工具、
定产量、定时间、定厕所;要达到“四净三不”的质量标准,即厕所淘干净,车走底
盘净, 卸粪地点净,车辆工具净,不撒、不漏、不乱倒粪便。厕所由平均4天一清逐
步达到一天一清。
环境卫生队接管城区粪便清运任务后,与近郊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签订合同,组织
专业队进城清粪,按照环境卫生队规定的地段、时间、路线和质量标准操作、运行,
并随时接受该队监督指导。环境卫生队对农民自己清运的粪便收费低廉,按月结算。
这样,既弥补了环境卫生队当时人力、物力之不足,也方便了近郊农业用肥。1957年
共运除8万余吨, 其中农民自运3万余吨,环卫专业队除5万余吨。1958年“大跃进”
运动中, 清粪工人、车辆减少过半,运输能力严重不足,自1959年7月开始,台东、
四方两区的80%以上地区和沧口区的全部划给附近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清运粪便。
1961年共清除粪便12.8万余吨,农民清除9万余吨,环卫专业队清除3.8万余吨。但是,
农民进城清运粪便, 对于城市环境卫生造成一定影响。 为了贯彻青岛市人民委员会
1961年11月7日颁布的《青岛市城市粪便垃圾管理办法》 ,自1964年下半年起环境卫
生队将台东、四方、沧口大部分地区收回,由专业队负责清运粪便。1965年共清除粪
便21万余吨, 环卫专业队运除18万余吨。农民清除3万余吨。1978年后农民清粪范围
继续收缩,至1983年城市粪便清运全部由青岛市环卫管理局专业队负责。1986年市区
清除粪便9.6万余吨。
1959年环境卫生队组装成第一部真空泵吸粪汽车。 到1964年6月,14部载粪车中
仅有2部真空泵吸粪车。1964年8月,市环境卫生队改编为环境卫生管理处。1965年改
装了12部真空泵吸粪车。从此,机动粪车都能自动装卸。1978年环境卫生管理处有20
部自动吸粪汽车,每车装有载重4吨的粪罐。1982年,青岛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有229名
粪工,35部粪罐汽车,11部拖车,78部小地排车从事粪便运除。至1986年,青岛市环
境卫生管理局有粪工133名,大小粪罐汽车39部,粪罐拖车13部,总载重量147.2吨,
人力地排车30部,总载重量10.05吨。年运除粪便9.6万余吨,机械化作业占90%以上。
同时,粪便集中点的设置也大大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1962年上半年,环境卫
生管理处为了多挖肥支援农业生产, 曾在台东区广饶路、大明路等8处通下水道的公
用厕所边修建沉淀贮粪池,每日能增收12吨粪肥。以后每年修建这类贮粪池,粪便日
产量由1957年的270余吨增至1965年800余吨。随着自动吸粪的各种机动车辆增加,贮
粪池成为粪便集中点。人力地排车、拖车都可以就近到集中点投放粪便,再由汽车转
运粪场加工。人力车最远的运输距离由1957年的7.5公里缩短到0.5公里。1986年市区
有粪便集中点214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