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噪 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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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噪声监测始于1979年,对某些工厂和区域进行调查性监测,在山东省属于
最早开展噪声监测城市。噪声监测分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
区域环境噪声监测1980年正式开展, 测点10个,每年3月、6月、9月、12月各监
测一次,随市区发展,测点不断调整优化,1984年增至12个。1988年,重新布设的功
能区噪声监测点有遵义路、国棉六厂、人民路1#、人民路2#、雒口路、昌邑路、章
邱路、儿童医院、云南路、中山路、荣城路、延安二路、山东路1#、山东2#、南京
路等15个,并定期进行24小时昼夜监测。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
进行评价:“六五”期间,历年各功能区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其中,特殊住宅区4年测得等效声级范围为52.4~59分贝(A),超标9.3~14分贝(A);
居民文教区等效声级范围为57.8~70.2分贝(A) ,超标7.8~20.2分贝(A);一类混合
区等效声级范围为63.8~67.8分贝(A) ,超标9.5~12.8分贝(A);二类混合区为70.2
~71.8分贝(A) ,超标10.2~11.8分贝(A);工业集中区为68.5~75分贝(A),超标35
~10分贝(A)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为76~78分贝(A),超标6~8分贝(A)。“七五”期
间,1986年、1987年为定时(2次/昼夜)监测,1988年起为昼夜24小时连续监测。1986
~1990年,功能区噪声全市平均值分别为:64.4,65.5,62.1,65.2和60.6分贝(A),
比“六五”期间的69.1,66,68.6,67和66.4分贝(A) 有所下降。5年均值下降3.8分
贝(A)。但除1988~1990年交通干线两侧区外,其他各功能区等效声级年均值几乎100
%超标,特别是特殊住宅区和居民文教区,其昼间等效声级分别超标5.4~18.2分贝(A)
和6.6~14.9分贝(A)。
交通噪声自1981年开始监测。1982年,正式对市区14条主要交通干线的交通噪声
进行定点、定期(每季一次)监测。4条干线为:中山路、辽宁路、威海路、四流南路,
1986年又增大沙支路。1988年增至41条交通干线,1990年增至59条干线的84个测点,
监测路长度由10.75公里延长到118.69公里。 监测结果:1982~1985年城区道路交通
噪声等效声级年平均值分别为:73.7,74.1,73.3和73.3分贝(A)。4条道路中,除中
山路平均值未超过70分贝(A)外,其余3条主要交通干线历年监测均在70分贝(A)以上。
威海路和四流南路分别为76.02~78.80分贝(A)和76.1~76.2分贝(A)。据统计,污染
程度与车流量有一定关系, 如1982~1985年,中山路车流量为364~518车/时,而威
海路则为1108~1132辆/时。“七五”期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年平均值分别为:
72.4,73.5,74.1,74.2和73.9分贝(A),5年均值为73.6分贝(A),与前4年均值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