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烟尘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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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4月,遵照国务院“对烟尘污染问题,应当狠抓不放,尽快解放”的指示,
青岛市发动消烟除尘大会战。市环办抽调20多人成立会战工作班子,组成技术指导组,
进行技术探讨、指导;组成监测组,有重点地进行除尘效率测定。至11月底统计,城
区有工业生产和生活采暖锅炉1080台, 除停用报废198台外,进行锅炉改造和采取消
烟除尘措施的有605台,占运行锅炉台数的68.6%。对四方染织厂、第一木器厂、染料
厂、发制品厂、铁路医院等8个单位的除尘设施测定结果,土法降尘室降尘率为65%,
土法改炉加导风器除尘率为63%, 平面蜗旋型旋风除尘器除尘率为57.3%~80%。1977
年, 在“会战” 的基础上,继续组织锅炉改造,配备除尘设施,抓控制烟尘污染。
1978年青岛市《关于加强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要求:
新锅炉出厂,必须附有经市、区环办审查同意;已安装的消烟除尘设备,不得擅自停
运或拆除;锅炉排烟黑度要达到林格曼烟气浓度图一级。
1981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积极推广集中供热和联片的通知》。
此项工作由青岛市经委、节能办、环保局、燃料公司组织实施。首先在青岛橡胶九厂,
联合青岛橡胶工业研究所、青岛纱布制品厂等单位进行试点。至1986年陆续建起了青
岛草制工艺品厂、染料厂、青岛针织七厂、海洋涂料研究所、浮山供热站等18处联片
供热和集中供热,60多个单位参加,共停锅炉49台,烟囱40支,每年少排烟尘上千吨,
二氧化硫400多吨,其他有豁物质上百吨。实行联片供热,热效率提高10%以上,节煤
13%,节电26%,节约用工46%,节约用地面积50%。“七五”期间,市政府成立了集中
供热办公室, 至1990年,集中供热站发展到7处,供热面积达58.2万平方米。1983年
胶南县城配备了3000千瓦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设施后,“七五”期间,平度、即墨、莱
西城区也先后建起了热电联产供热设施。
1986年,青岛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根据洛阳城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作出了用
3年时间创建基本无黑烟城市(锅炉、窑炉排烟黑度85%达到林格曼一级)的决定。由各
县、区政府主持,组织城乡建委、经委、环保、商业、房产、燃料等部门参加,组成
县、 区创基本无黑烟领导小组。先在市南区、台东区、沧口区的6.69平方公里3个小
片试点基础上,从1987~1988年,在城区范围内,组织有关单位,投资3183.47万元,
治理了锅炉、窑炉、茶水炉、大(小)灶6590台(眼),达到了城区基本无黑烟要求。
1989年, 在市区开始组织烟尘控制区的建设,控制区内锅炉排黑烟浓度90%以上
达到林格曼一级,80%的锅炉排尘浓度在400毫克/标立方米以下。两年完成67.52平方
公里,覆盖率占建成区的64.4%。控制区内锅炉1259台、窑炉442台、茶炉1149台、大
灶2402眼和小灶1333眼,排放烟度合格率分别达到96.5%、95.9%、99%、95%和96.8%,
锅炉、窑炉排尘合格率为84.7%、97.7%。